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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漫同人)自从我捡到了杀生丸这白富美(96)

吉尔伽美什汪呜了一声,趴在地板上小憩,心累。

接着,他半睁开眼,看见叶久泽跟君麻吕低声说着什么,瞧她兴奋的模样,肯定又想到了什么损招。

果然,叶久泽脚步一转来到了berserker身边,下达了一个指令:“天凉了,让间桐家的大盘崩了吧!他们贼有钱!不怂,正面干!”

叶久泽着重强调了“有钱”的字眼,而berserker似乎对此很感兴趣,微微弯着的腰都挺直了不少,一副投入工作状态准备大干一场的架势。

吉尔伽美什:……

他的狗脸扭曲,一会儿看看叶久泽,一会儿看看berserker,脑海中不禁升起了一个可怕的想法——

疯狗berserker喜欢钱?且十分仇富!仇富到只要叶久泽一声令下,就能拼尽全力打劫资本主义的地步?

难怪……难怪四战时berserker非咬着他不放,排除御主之间的竞争矛盾,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有钱!

武装也好,便装也罢,他吉尔伽美什都喜欢金光闪闪的宝物,而浑身上下都流露着“我是土豪快来打劫我”的气息。

Berserker被贫穷限制了想象,做梦都想过上有钱人的生活,所以他率先选择攻击的目标要么是黄金加身的他,要么是持有金剑的阿瑟王==

当年迪卢木多之所以能幸免于berserker的攻击,是因为他穿着寒酸吗?

征服王伊斯坎达尔没成为berserker的目标,是因为他不爱佩戴金饰吗?

吉尔伽美什陷入了一个魔性的脑洞,越是深想,越是无法自拔==

……

就在berserker企图崩了间桐家的大盘时,叶久泽抱着白柴,君麻吕抱着博美,一起逛上了大街。

此刻,君麻吕用变身术化作了一名女子,“她”烫着一头大波浪卷发,有着貌美如花的脸庞,还穿着一身青春靓丽的水手服……高挑美丽,清纯动人,几乎是国民初恋的完美形象。

有“绝色美人”君麻吕在前吸引目光,后方缀着的“搓衣板”叶久泽完全没了可比性。渐渐地,他的身影被人流淹没,消失在了后方。

君麻吕抱着博美,主要是为了给新晋偶像迪卢木多打CAll……哦,送消息==

根据大人的指示,迪卢木多是个靠脸就能征服天下的男人,有颜值完全可以任性,无论他提出多么无理的要求,都会被颜狗原谅。

而叶久泽的指令只有一条:让Lancer转达自己对“挚友”远坂时臣的思念,表示想要见他一面。

对于雁夜口中咬牙切齿提起最多的名字——远坂时臣,叶久泽极为在意。在他眼中,雁夜是认真负责的老好人,而能被他记恨的人……绝对是丧尽天良的畜生!

远坂时臣直接被叶久泽打上了“畜生”的标签,并安上了“打死打残”的指标。奈何这家伙藏得实在太深,行为处事也太过低调,想要逼着他入局,难度系数未免大了些。

幸好Lancer争气,居然收拢了岛国的民心,成了大众情人。如此雄厚的力量怎能不使用呢?

远坂时臣,让你藏得深,是时候让人民群众把你扒得底裤都不剩了,呵呵!

为了不引起暗中潜藏的御主的注意,由君麻吕这个外人扮成粉丝接近Lancer,不仅可以下达指示,还能确保叶久泽本身的安全。

无法,叶久泽搞死了caster,劝退了肯尼斯,送走了雁夜,早已成为了各方的眼中钉肉中刺。他拉仇恨值的能力实在太强,想要接近Lancer,怕是要被枪子打成筛子。

而迪卢木多作为活靶子,在他周围肯定布满了各家的眼线。若非实在没办法,枪兵作为一名骑士,肯定早已回到master的身边……

过了这么久还不回来,只能说——迪卢木多的身边,隐藏着致命的危险。

君麻吕抱着博美,成为了人群中一道靓丽的风景。他身上没有魔术师的气息,更是美女的外形,根本不会有人将他与白发男孩联系在一起。

他顺利地买到了迪卢木多的海报,挤进了见面会的现场,然后……撞到了一个瘦削清秀的大男孩。

“抱歉。”

“对、对不起……”大男孩立刻摆手,脸颊泛起了迷之红晕,“实在不好意思撞到了你,你、你没事吧?”

君麻吕本想抬脚就走,可想到自己被大人委以重任,必须好好入戏才行。

于是,他绽放了一抹温柔至极的笑容,瞬间点亮了美丽的脸庞:“我没事,请放心。”

“她”与他擦肩而过,裙裾飞扬,博美可爱,留下一头飘柔洗发水的清香。大男孩目眩神迷,紧紧注视着那道消失在人群中的身影,伸出手,捂住了跳动不已的心脏。

“我……”韦伯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自己邂逅了纯纯的初恋。

好美的女孩,令人难忘的温柔,如此漂亮的背影……要追上去吗?

韦伯站在原地兜圈子,追上去吧?不,他有点害羞,他有点紧张……

不追吧?他在英国生活了那么多年,连圣杯战争都敢参加,为什么这时候会如此懦弱啊!

追吗?不追吗?到底该不该追?

韦伯纠结极了。

最终,他还是一咬牙一跺脚,做贼似的潜入了周围的商铺里,悄悄尾随着“女神”的身后。他怕自己有朝一日后悔,怕自己错过这份邂逅。

该怎么上前搭话呢?

韦伯蹲在便利店里,时不时偷窥一眼“女神”。却不知在他身侧,叶久泽无声无息地靠近,挑眉盯着他露出令咒纹路的右手。

噫,这种傻小子也是御主?

能活到现在绝对是个奇迹啊!

他瞧着韦伯,突然升起了攀谈的兴趣。

叶久泽与韦伯一起蹲在便利店里,冷不丁地说道:“你看上去很烦恼的样子啊,需要我帮忙吗?”

韦伯吓了一跳,差点没跳起来。一见身边人竟是个小女孩,方才长舒了一口气。

“你……”嗯?是个小女孩?

“我看出来了,你喜欢那个漂亮姐姐,一直跟着她。”叶久泽笑道。

“你、你啰嗦!胡说什么!”韦伯脸庞涨红,“才、才没有!”

噫,口气还真大!这年头,谁没喜欢过抱着博美的妹子啊!老子好这一口,你们也逃不过。

叶久泽发出一声叹息,卖出了有毒的安利:“你看你,喜欢一个人,连表白的勇气都没有。”

“我、我才……”

“我要是你,才不会傻傻地跟在后面呢!”叶久泽瞥了一眼他的令咒,不动声色,“我会立刻去买一只狗,然后牵着狗,与她在街头再度偶遇。”

“借着狗的话题,与她深入交流。”

叶久泽的声音充满了蛊惑:“这狗嘛,最好还是买哈士奇。”

“你想,哈士奇高大威风,博美娇小可爱。狗尚且如此,况乎人也。这不就是暗示着你与她郎才女貌,无比般配吗?”

韦伯:……

噫?!好像有点道理啊!

看着韦伯心动的表情,叶久泽保持微笑:小伙子果然太年轻了!社会经验不足啊!

呵呵,我看你养了哈士奇,还怎么参加圣杯战争!

第77章 第七十七只狗

韦伯·维尔维特, 是一位梳着可爱波波头的瘦弱男孩子, 性格腼腆拘谨, 喜好钻研学术,由于宅男属性不爱运动,导致身高比利威尔兵短……哦不,兵长稍逊了三公分==

他长在英国, 是时钟塔的成员,更是肯尼斯的学生。

可由于“班主任”肯尼斯嘴贱地伤害了青春期少年的自尊心, 而“教育局”时钟塔不接受韦伯的投诉,甚至连身边的同学都无法理解他。

最终少年中二病发作,拆了“班主任”肯尼斯的快递,一跃成为“超级赛亚人”——rider的御主,被卷入了一场充满血腥的魔术师战争。

韦伯的所作所为自然瞒不过有心调查的各方势力。当肯尼斯被叶久泽劝退后, 他还特地去追查了韦伯的踪迹,并得出了一个充满大智慧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