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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与食俱进(27)

就像是走到哪里都会发光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既然三更,原谅我的2k吧~~咳咳,你们肯定早习惯了o(≧v≦)o~~好棒,话说,第三更如果磨蹭到了十二点之后我会被爆菊花不▼︿▼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章

等等......

“他会发光啊”不是春心萌动的花季少女碰到暗恋的少年时才会扭扭捏捏并且万分深情地说出来的一句话嘛?

她居然将这个用到了自家儿子身上......哦买噶,这不科学。

沈恪恪震精了下,边念静心咒边撕啦拆开一包薯片来压精。

一包薯片下肚,她也彻底淡定了,为娘的人觉得儿子会发光也很正常啊。

她这是伟大无私的母爱没错。

还没淡定两秒,对讲机那头又传来了少年悦耳动听如同低沉的大提琴般的嗓音:“恪恪......”

“嗯......嗯?”沈恪恪边嚓吧薯片边回,“怎么了,乖儿子。”

果不其然,对讲机那头的声音立马不淡定了,谢希时一连咳嗽好几声,像是被极大的愤怒给呛到了,好半会儿才咳着缓过气来气急败坏道:“你就不能说点正常人说的话?”

正常人说的话......

好吧,沈恪恪义正言辞地举着对讲机一脸正色道:“薯片快被我吃没了。”

对讲机那头又噎了一下,他哼一声,沈恪恪想象着给他做了个扭头背对着不看自己的姿势:“我正在往回赶。”

沈恪恪扒拉着薯片吃得很嗨皮:“你注意安全。”

然后又是一阵沉默,时间久到她都快以为那边已经关了对讲机的时候,对讲机里响起了轻轻的嗓音,低低的,像是从石头上游过的泉水的声响:“你也......”顿了下,他似乎是觉得不知道怎么开口,懊恼了一会儿,话语涌到口边就成了,“别吃完了。”

沈恪恪一时没忍住,直接笑喷了:“噗哈哈......得了吧你,不会把你零食吃光的。”

谢希时恼羞成怒地开口:“你...”

话到了舌尖似乎又被裸露在外面的空气给堵住了,他一手拿着对讲机,一手控制着方向盘,抿抿嘴:“你别乱动......算了,估计你想动也动不了。我马上就到了。”

再然后对话就终止了,他驱使着车子,手里握着对讲机,指尖从对讲机的凹槽划过,紧紧地握着,就像是握住了身体里长久以来缺失的一部分,脸上的神情是自己都不曾发现的安详。

顿了半晌,他才无声地对着空气开口:“你也......注意安全。”

不过安全不安全也不是他能说了算。

谢希时赶回了小树林才发现了什么叫天不遂人愿。树林里的那颗大树下本来应该坐着他的丧尸姑娘的地方空空如也,散乱的薯片包装袋从背包里漏出,掉在不远处的草地上,背包像是被人踩了几脚,拉链被人大大地打开,但里面的薯片都还在。

只是,为什么人不见了。

他可以确定丧尸奈何不了她,却忘了,这个世上还有一种东西叫人类。

人类是什么?

如果是在末世前,谁都可以直接去度娘一句话复制来回答这个问题,但现在是在末世,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所有人都只会说。

人类,就是最仇恨丧尸的物种。

他想要开口,却发现嗓子一瞬间变得干涩无比,一向高高昂起的头颅在这一刻变得沉重。

※※※※※※

沈恪恪的确被人类带走了,不过那人没发现自己是丧尸,并且据说还和她是熟人。在提这个人类之前她觉得自己现在最悲哀的事情就是现在看到以前的同类会下意识地将自己和他们区分开来。

不知道该说自己适应能力太强还是啥。

沈恪恪叹气,回答她同一个问题的第五遍:“我真的不记得你了,还有,你能不能专心开车,这样火热地将眼睛黏在我身上会让我觉得很有心理压力的。”

那少女瞪着眼睛,冷笑一声,话说出口有些狰狞:“你凭什么不记得我,我活在你的噩梦里那么久了,你凭什么不记得我!”

沈恪恪万分诚恳地道:“......抱歉”

她怎么不知道自己成为了梦的使者还改行天天制造噩梦了来着。

“你也不用和我道歉,我现在过得比你好太多了,从现在开始,该是我为你制造噩梦了。”说着她鄙夷地瞥过沈恪恪猥琐的小短腿。

沈恪恪:“......哦。”她应该告诉她,她现在不睡觉吗?

权衡了一下,她乖乖地选择了闭嘴,一脸“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会洗心革面悉心听从教诲的求不抛弃”地看着正在开车的少女。

那少女见她这模样,冷笑了声:“你这个样子,该不会是被人用过了插【哔——】松了玩腻了丢下车的吧。”稍微停了一下,她似是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抿着唇笑了出来,“要是莫哥哥知道你的真面目,还会惦念着你吗?真是恶心,呵呵,女人啊,果然是为了活命什么都愿意干。”

沈恪恪将她话里粗俗的词语一并忽视了去,只抓住了一个关键词。

莫哥哥?

惦念她的莫哥哥?

“你说你认识我......那你知道我叫什么吗?”沈恪恪一爪子搭到那少女腿上,留下个脏兮兮的爪印。

少女不可置信地尖叫一声,眼里怒意燃烧着,看样子恨不得把腿上的那块印记连着皮肤一起割了:“沈恪恪!你干嘛?!”

得到了想要的答复,沈恪恪装作没听清她的话,爪子继续蹭蹭。脑子里快速地翻着自己认识的人的名单,既然她真的认识自己,那么所谓的“莫哥哥”也不是胡掐出来的。

沈恪恪心里猛烈地跳了一下,终于记起来面前这个开车拐带无辜丧尸的少女是谁了。

她记的最清楚的一幕是,末世刚爆发的那个下午,她的亲亲男友莫易同学就是和这个娃携手奔赴夕阳一副在拍虐心偶像剧的模样的。

沈恪恪皱眉,心里的不爽在这一瞬间到达了顶点。

尼玛,就算拍偶像剧需要个把女配来推动剧情发展也别在已经加盟了恐怖片第一反派的她面前秀存在啊。

不爽刚暴露出一点点,那少女就察觉到了,她睁得比铜铃还要大的眼睛里面反射出了沈恪恪对着自己击射而出,带着破风的死亡气息的指甲。

她似乎还没反应过来,自上车以来就表现得极为好欺负的沈恪恪究竟是什么地方出错了,突然对自己起了杀意。

她更没反应过来,为什么一个普通人类,看起来完全不像有异能傍身的少女为什么指甲可以变这么长。

指甲在触到那少女咽喉之前,被一个尖利的飞器击中,那利器翻卷着,没有停留地就直接穿过了沈恪恪一直以为除了自己无人可以弄断的指甲。

正在急驰的车子不知受了什么外力的阻挡,又似是撞上了了什么透明的墙,在与地面摩擦着发出刺耳地声响,滑出几米后停了下来。

沈恪恪还没来得及对自己破裂的指甲发出一声感叹,就见少女坐的驾驶座那里的车门被人打开了,一个瘦瘦高高的身影保持着拉开车门的姿势站在那里,从沈恪恪这里,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到他一身黑色的大风衣万分风骚地在风里很有“上海滩”风味地翻滚着。

那少女惊喜地叫了一声,然后像一直依人的小鸟一般跳下车,抽抽噎噎地扑入了那人的怀里:“莫哥哥......呜”

那黑衣的男子安慰了她一会儿,安慰完了,就开始对沈恪恪兴师问罪了。

他甚至连低下头来看看车里的人的模样都不愿意,轻轻飘飘的声音冷漠地传来:“你是想要杀了岚岚吗?”

这声音很年轻,带着少年特有的清朗,和少年不该有的血腥。也很熟悉,熟悉到沈恪恪都忍不住委屈了。

她怔愣了一会儿,一边抿嘴决定不回答,一边摸了摸指甲。

即使不听他的声音,在那岚岚叫出“莫哥哥”这个称呼时她就该明白这个穿着黑色风衣的少年是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