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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小市民(140)+番外


窦顺娟面色刷一下变得惨败,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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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的新年是很热闹的。沿途的城镇都张灯结彩,孩子们抱着炮仗满街乱窜,新对联和新福字红艳艳的,章悌收回视线,瞥了眼后座正在沉睡的弟弟,小声问章母:“妈,外公外婆他们怎么样啊?”
章泽姐弟俩很小的时候在外公家呆过一段时间,但记事后就很少回去了,渐渐的印象也越来越淡。章泽被砍伤入院的那段时间,章悌被送去长汀县大姨家住过几天,却也没有回村里看过外公外婆,之后匆匆被接走了,一家人就来了淮兴。
章母回想着过去的生活,叹息一声:“你外公啊,人老实,外婆也不坏,就是有点重男轻女。”
章悌撅着嘴:“都是神经病。”男人倒还好说,女人却也重男轻女,搞的她自己活像不是女人不是被女人生出来似的,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章母瞥她一眼,皱了皱眉毛:“别瞎说,外公外婆还是抱过你几天的。”
老人们对隔代的小孩都挺疼宠,苛刻也只是对她们这些子女罢了。若要真说起来,章母过的还算好,家中最辛苦的人应该是章悌的大姨杜万红,章母虽然不像小弟弟杜宝刚那样受尽宠爱,但很重的累活还是干的比较少的。
想起姐姐,章母便有些叹息。这真是个苦命的女人,从小在家里就是最主要的劳动力,砍柴挑水插秧割稻放牛,样样都要兼顾,母亲年轻时脾气暴躁,受了委屈回家发泄,遇到些许不顺便打孩子,打地杜万红浑身都是红痕。然而那时候还小,哪里懂得反抗呢?一句“晚上不许吃饭”便能让挨饿怕了的孩子们战战兢兢学会忍气吞声,委屈从不表露出来,任由母亲消了气后才小声争辩两句。那时候的章泽外婆多半也冷静了下来,晚上的那顿饭便也不执意取消。好歹不用半夜从梦中饿醒。
其实那个年代的人有几个不是这样过来的呢?村里的其余人家都打孩子,还有被饿死的,杜家的一门兄妹全部活了下来,没一个送了人,也算是章泽的外公外婆尽心尽力了。
杜万红嫁的早,十六岁就说了人家,十七岁嫁给了同村的一个庄稼汉,干活是一把好手,一个人一天能挣二十个工分,又有人说他在大队里有朋友,早晚要被提拔进去管事儿,如果去管了粮仓,那就是一家人的吃喝不尽。杜万红便是看中这一点嫁了人,隔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原本生活就该这样和和美美过下去,一家人衣食丰足。可没料到,孩子五岁的时候,杜万红的丈夫下田犁地就没再回家。第二天人家从水田里捞出她丈夫湿漉漉的尸体,一身的酒气,鼻子里全是泥,没气儿了,心跳都没了,便再救不过来。
杜万红成了寡妇,带着一个孩子,一下子失去了顶梁柱的依靠。好在父母也是同村的,自那之后就一直跟父母住在一起受点接济。
期间有人说要娶她,条件是把孩子送走,杜万红怎么都不肯答应,硬是一个人把孩子拉扯到七八岁,结果这孩子命途多舛,上下学路上被野猪拱了,瘸了条腿,后来又发高烧,烧结巴了,人也细细瘦瘦的,没恢复过来。
这基本上就等于丧失了近半的劳动力了,村里有些看不下去的,就建议将这孩子丢到山里自生自灭算了。可杜万红护犊子护出一口气,她不!她偏要把孩子拉扯起来!
为了这事儿,章泽的外婆和她发生了无数次的争执,瘸腿又哑巴的孩子在村子里也受欺负,杜万红干脆利落地带着孩子离开家去了县城,搬砖端盘子洗厕所,一个女人硬是坚持了下来。
章母想起最近一次见到自家大姐时的情形,她住在皮鞋厂的职工宿舍里,地方小却打整的井井有条,那个叫做李清水的孩子也已经长大了,说话结巴,左腿比右腿短了一截,但智力却是没问题的,读书也上进,模样清秀,文文弱弱的,坐在那时异常的秀气。
可惜了。
那时她便如此想着,后来忙着来淮兴忙着打整家庭忙着离婚和办厂子开公司,家里的亲戚便被抛在了脑后,如今想起来,她只觉得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能拉这个姐姐一把。
便这样胡思乱想地到了县城,章母带着两个孩子坐上去香梨村的客车,颠簸一路,弯弯绕绕才到了地方。
一下车她便愣住了,村头处站着个异常熟悉的男人,身量欣长肤色微深,有神的双眼和高挺的鼻梁,十分英俊。这人倚在一辆黑色的桑塔纳上,看到章母和章泽姐弟,伸手高高地扬了两下。
杜宝刚?!
章母顿时扬起笑容来。小弟弟来村口接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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