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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同人)大家都爱霍去病(49)

作者: 陆路 阅读记录

“在母后那儿用了七天膳,可把朕腻坏了,今天必须换换口味。”终于送走了那一帮前来贺岁的臣子,天子伸了个懒腰,眼珠转了转。不过他没安排去小姨的漪兰殿膳宿,而是摆架温室殿,吩咐庖厨备齐长安城周边样式的小吃。

二舅自期门军营回来,军甲尚未卸下,便被天子从背后一把抱住。

“仲卿你看这一桌美味,都是咱们当年微服狩猎时你最爱吃的,今天你我可要好好庆祝一下。”天子将下颚架在二舅肩上。

“陛下,去病在呢。”二舅尴尬地推开那条乐得合不拢嘴的八爪章鱼。

“转过去不许看!”冲着我丢下这么一句,天子立刻换上和颜悦色安慰二舅,“外甥见得多了,也不差这一回。”

烛火渐渐燃尽,二舅背着酩酊大醉的天子回寝殿。

“朕真的好久没这么开心过,”不省人事之前,天子趴在二舅背上喜极而泣,“长君得了儿子,卫家后继有人,仲卿你自由了!”

我一直隐忍着不去提醒天子别高兴的太早,因为这几天苏葭一直待在卫府陪她姊姊,也就是我的大衿娘坐月子。苏家姐妹们厨艺不相伯仲,苏葭得着机会便拿美食勾搭诱惑二舅。

没错,苏葭现在是我和陛下共同的敌人,在我眼里,她做什么都是在勾搭二舅!

***

表弟卫宣春正睁着一双圆圆的眼睛,滴溜溜地望着我。相比卫长表妹出生时哭得昏天暗地,这小子可不怎么闹人。

“您来卫府蹭吃蹭喝第几天了?”我瞥了一眼背后鬼鬼祟祟的东方朔,最近每天都能在府里见着他。

“霍贤侄莫要错怪臣,臣今日专门给你送请柬来。”东方朔从袖子里摸出一份沾着油渍和羊肉香的信笺,一看便知是从送信的家丁手里截下,作为进出卫府的理由。

果然,拆开来,李敢满纸爬的粗犷隶书映入眼帘。

李敢今年从太学毕业,作为未央卫尉的儿子,被禁军录取是理所当然。请柬里说他二月十八在城北酒肆包场庆祝,宴请狐朋狗友和全太学的子弟。这家伙居然还记得请我,令我十分惊讶。

“说起来还要感谢贤侄救臣出苦海,否则臣一辈子都在陪陛下玩射覆。”东方朔补充道。他如今终于升回郎官的职位,在宣室殿给陛下站岗。

“你这个太中大夫当初怎么得罪陛下,被发放到金马门去的?”我好奇地问。

东方朔哀叹一声:“臣不过是前年兴建北宫时,小小地反对了一下。”

“北宫?不至于吧,北宫的规模不大啊?”我摇头。北宫是在韩府旧址上扩建的,这人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去年扩建建章宫时,臣没忍住,又反对了一下。”

东方朔将拇指和食指比在一起,作了一个“小”字。

“东方大人,你是专拣虎须捋吗?”我狂笑不止,宣春表弟也咯咯笑起来。

第32章 32 霸凌

“高元屈秋张!继续!”李敢眯着眼睛举杯,“本公子高兴,从此再也不用看太傅的脸色行事啦!”

周围基本上都已醉倒,那头金仲正与李敢推杯划拳。曹襄虽然还在喝,眼神却已涣散。我戳了一下苏武,结果他像无骨烂泥一样直接滑到了酒桌之下,不知是客栈的酒够烈还是他们本就不胜酒量。

望着这一群酣醉的公子哥们,我有点心烦意乱。起身径自晃到酒肆后院,水榭冬景未消,小桥尚覆薄冰,庭外月色清冷,花枝含春待放。

隔壁丝竹之声依然嘈杂,不禁后悔偷溜出宫。我完全不同意曹襄和苏武的说法,这种长安有钱人家的歌舞宴会对我来说无趣得很,要不是这段时间二舅回河东采购军马不在宫里,我才不会跟着他俩跑出来参加这种聚会。

“为何不敬酒?”阴沉而带着醉意的声音自背后响起。回转过身,李敢和金仲二人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尾随我进了后院。

“我不喝酒。”我挑眉。到现在为止,即使是天子,若我不想喝酒,也没有人敢逼迫我喝。

“不喝酒,那就做点其他事来弥补。”金仲欺身上来逼近我,“那日梅林苏武射我一箭,本公子向你这个做亲家的讨回来如何?”

强词夺理,那日明明是对方先动手。思绪间,金仲又向前跨了一步,他俯视我的眼神犹如鹰俯瞰猎物一般,灼热的酒气喷在我的额间。

“你想干什么?”

“干——你。”

薄唇在我耳边吐出震惊的词语,一瞬间天地倒转,我被金仲压在庭院里冰凉的石凳上。

“疯子!”我习惯性地挥出左拳,击向眼前人的面门。

金仲扭头,五指挥进了虚空。

一击未中,我已失了先机。少年健壮的手臂再度压下,我曲起腿,狠命地踢向他的下盘。

金仲终于被踢翻到一旁,然而他很快又站起来;两回合均被他避开要害,不愧是从小打群架的长安小霸王。

我翻身迈步朝门口奔去,才跑两步远,旁边突然伸出一条腿来,我一个趔趄绊倒,刚好被金仲伸手接住。他顺势箍住我的脖子,勒得我喘不过气。

“把人翻过去,就没法反抗了。”李敢阴沉的声音自头顶传来。

“还是你有经验。”金仲的笑回响在我耳边。

春夜的酒肆后院并没有其他侍者,我被那两个比我大四岁的少年抓着四肢举到空中,轻松翻趴在结着薄霜的坚硬长凳上。

“这是还你之前那一拳。”金仲重重一肘击在我的背部,酒劲下的少年气力震得我眼冒金星,只觉得五脏六腑都要碎掉。李敢趁机捉住我的手欺身坐住,瞬时间小臂骨几乎被他压断。

“不要碰我,你们两个疯子!”我呛咳着挣扎。

“怎么,你不是那种人么?平阳侯干得,我们干不得?”金仲趴在我背上,咬着我的耳朵狞笑,“还是说,霍美人只媚上,看不起我们这些没有官爵的?”

“仲弟你不知道,这货早就被韩嫣吃干抹净,和那个韩说也不清不白。”

“你们胡说八道,血口喷人!”我怒吼。李敢和禁军的人相熟,未央宫的谣言八卦他恐怕听得不少。

“姓霍的野种,你敢哥的话是真是假你自己心里最清楚。” 金仲拽了我腰间银扣翻看,“要我说,这侍中之职怕也是同卫青一样,靠着给天子暖床换来的吧。”

“不许侮辱我舅父!”听到他们提我二舅的名字,我再也忍不住,奋力扭动着,只要能挣脱一只手或一条腿,便可以施展从前学过的搏击之术。

“别跟他废话,快点!”李敢催促着,固定住我肩胛的手加重了力度。

短袄被掀开,中衣下摆被撩起,金仲跪压着我的腿肚,修长的手指毫不留情地在我的臀上揉搓。

“不要碰我!卑鄙小人,你没有资格碰我!”我歇斯底里。

“接下来怎么办,霍美人后面这么紧,怎么进得去。”

“没干过男人吗,用这个试试。”

金仲接过李敢递上来的酒坛,将所剩无多的酒水尽数倒在我身后。酒液的烧灼令我眼前飙飞出一片水光,我像脱了水的鱼一样张大了嘴巴,却只发出抽气的声音,全身颤抖着向前挪动,却被李敢摁住双肩抵回去。

少年纤长的手指箍住我的下颚骨,满是酒气的唇凑了上来。

哪怕,是用牙咬到面前人也好。我绝望地想。

***

有一种恶,叫“防不胜防”。因为作恶之人从来不会事先在脸上用墨汁写下“我要作恶”四个字。

空气中飘来淡淡的血腥味——有人见血,然而不是我。

一柄精铁剑正架在金仲的脖子上。执剑人的手在颤抖,精铁剑的剑锋犀利,在金仲袒露的颈项一侧切割出数道长长的血痕。

“滚,不要逼本侯动手。”曹襄低吼,他双目通红,表情满是醉态,声音全是怒意。此刻,我很感激他还保持着一点清醒,也很庆幸他还存有一丝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