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穿到九零撩男神(33)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杜若好笑地说:“我男朋友是你老板了,你以后得供着我。”

“拜托,顶多就是上司。AMA MUSIC才是我老板好不,你懂不懂?”水晴取笑她。

“好,好,我不懂。”杜若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你请请这个新官的女朋友吃顿饭呗,我都要想死你了。”

“别想我,想想你男人。你男人说你不跟他回家,他脑壳疼。”

那头杜若沉默了一会说:“有啥好疼的,他有音乐得了,有啥排解不了。”

“哟你,敢情是在吃醋?我告诉你,这醋吃不得,可要酸死你,你打不赢。”水晴笑。

“我知道我打不赢,不挺好嘛,省事。”杜若率直地说。

两人嘻嘻哈哈聊了一会,约好了吃饭的地方,就挂断了。

唐景人身边有个很有意思的造型师,这个所有乐迷都有耳闻。那牛逼造型师,居然是刘水晴吗!?这究竟是历史被改变了,还是原本就该这样?多么不可思议,兜兜转转,一切都搅到了一起。

和水晴约好的,是个很有情调的露天餐厅,又一春,天气稍阴凉。杜若开着新买的尼桑赴约,心里还计划着吃过饭和水晴兜兜风,不料走近餐厅一看,遮阳伞下分明坐着唐景人,水晴的身影是没有的。

“这个刘水晴,没有必要耍这花招吧。”杜若隔着花圃站在唐景人身后说,“搞得好像我们吵架一样,我们吵架了吗?”

唐景人挨在椅子上,转头答她:“没有。”然后补充解释道,水晴是有急事要办,才来不了,又不忍心放飞机,就拜托他来替一替。

今天他穿了迷彩面包服,裤子也是吊满织带的迷彩,一双马丁靴。帽子是必备的,唐景人戴帽子,是因为要遮住那头红发,在台上他希望自己是最惹眼的,台下则只求存在感为零。但是与之矛盾的,他戴着外太空般的,黄色的大墨镜,这就很抢镜了。

杜若知道他有段时间偏爱军装,攻击性很强。而水晴也一直很喜欢军装,原来这段时间的军服造型,是水晴带起的吗?这两人,忽然有种臭味相投的感觉。

餐厅门店内有外国人正在拉小提琴,悠扬的琴声,衬托着春意盎然的午后。

“女人果然都是喜欢这种店。”唐景人点了一根烟说,“话说在美国到处都是禁烟禁烟,禁得我头秃。”

杜若哈哈笑起来,关于唐景人逃避禁烟的事,还曾一度成为“佳话”呢,可谓和美国人斗智斗勇。

“你怎么都吃不胖?”回国初见,唐景人变得话儿多了。

“瘦条条的你有资格说我?”杜若呷一口苏打水,点了份牛扒。唐景人不爱吃扒,反倒叫了个焗饭。他有米饭依赖症,到了美国就更甚了。可幸美国超市里啥都有得卖,大街里中华餐馆也是少不了,可免受食不甘味的苦楚。

“你有好好吃饭吗?”杜若关心起他的起居饮食来。

“嗯,虽然我这样但还是很喜欢吃东西的嘛。”这倒是实话。胃口好,肉体来说还算健康,只是身体长期超负荷,某些部件损伤厉害。不过相比之下,其实要比林约的健康状况要好得多。

仔细看来,他的唇上隐隐约约还有青青的小胡渣呢。爱美的唐景人,本是绝不允许自己在形象上露瑕疵的。杜若扑哧笑起来,取笑他吃得多美国激素,毛发都旺盛了,不知会不会长了胸毛。

“今晚检查检查便知道啦。”唐景人面不改色地说,说完还故意观察杜若脸上的红晕和那害羞、尴尬的神色,心满意足地笑着说,“常常调戏人家林约,你自己也那么不经调戏。”

杜若瞪他一眼,窘得找不到言语。

牛扒滋滋地呈上来,居然有两个拳头那么大,把杜若吓了一跳,连叫吃不完。她笨拙地拿起刀叉分肉,总是不得要领。虽说大刀掌得溜,小刀却反而驾驭不了,拿着小刀像执笔一样,让唐景人好生笑了一会。

笑完她拿刀叉的姿势,又笑她切出来的肉丁丑,笑她吃不惯六成熟的那表情,总之,一直都在笑着。笑得杜若觉得自己恍若在梦中,他的笑又娇羞,又温柔,充满少年气。

就像念书时邻座一个不苟言笑的男生,只会被某个女生逗笑,发自内心、无拘无束地笑。

吃完饭还是要兜风的,作为充满苦涩回忆的S城,唐景人要比杜若熟悉得多。就算是在城市边缘转圈,唐景人也能说出不同方位的不同景观来。每指引一个地方,杜若就会默默记住,就像朝圣一般。

说到动情的地方,她会凑上去,往他唇上亲一口。

这是情侣间会做的事,她终于有了实感,从可以把“女朋友”挂在嘴上,到可以主动把吻落在他的唇上,她第一次把自己的身份成功过渡。小别胜新婚,说得就是这样吧。虽然这不是小别,是大别。

急切的思念在反复煎熬中,熬出了沉稳,熬出了成熟,熬成了一道永恒的光。

她是要珍惜每一个腻在一起的时光的。

她将下巴抵在他的肩头上,面包服软绵绵的,很舒服,他们缩在车里,各自看着窗外的景色,默默不语。

一整个下午都在一起。

晚上当然也要在一起的。

第一次有了慢条斯理地各自洗澡、吹干头发、刷牙,坐在床上看书的这些步骤。唐景人第一次在工作以外的时候,在杜若面前拿起吉他,弹The doors的《Light My Fire》,儿歌一般的节奏,诉说的却是大人的哀愁。他开始练习唱歌了,solo正在开展,他必须首先习惯自己的声音。

“这真是一首可以把人从瞌睡中叫醒的歌。”杜若听得很开心。

“我唱得不好。”唐景人说,他很不习惯自己的声音。

“慢慢来。”杜若说,“声音是说辨析度的,以后会有很多模仿秀,告诉你哦,有人模仿泰斯的歌声,宋得文的歌声,还有很多很有名的歌手,仿真度都非常高,但是,鲜有人能模样唐景人先生呢。”

“以后?”唐景人又轻微地觉出了端倪。

“不……不是说以后,我是说,现在啊,现在也有很多人模仿,不是有很多Copy Band吗?”她紧张地打哈哈说。

“以前我蛮讨厌出唱的,觉得这样爱出风头的人,不够帅气。”他笑着说,“现在居然要扮演自己讨厌的角色了,说实话,心里真是矛盾。”

“但是,声音也是一种乐器吧?”他又补充说,“乐器是练出来的,声音也可以。我往死里练吧,但Park打击我说,声音这种东西是练不出来的。我几乎沮丧了一个礼拜。”

可爱得慌。

杜若说不出话来了,只管笑。

唐景人把吉他往杜若怀里塞,让她也弄出些声音来。他教他弹童谣,弹《小白船》。杜若小时候可喜欢这首小歌了,从小爹不疼娘不爱的她,从来没想过会有一天,会有人教她弹如此温柔、充满童真的歌,并在她耳边唱——

“蓝蓝的天空银河里,

有只小白船,

船上有课桂花树,

白兔在游玩……”

她的鼻子酸了。

曲子很简单,她学得很快,弹到最后几个音符,她的手是颤抖着的。唐景人一直坐在她身后,纠正她的指法,指导她的节奏。她侧目,就能看见他皮肤上的小瑕疵,忘记了剃掉的小胡渣,她第一次觉得,他是她的唐景人。

“你喜欢吉他的音色吗?”他问。

“我喜欢你。”她故意答道。

他又是那样地笑,甜甜地,发自肺腑地笑。

“你为什么不说喜欢我?”杜若问。

“这不是用说的。”跟大部分男人一样,他不把喜欢说出口。

杜若并不计较,放下吉他,两个人挪到被窝里,像孩子一般恣意地玩了好一阵。一番云雨也是玩闹着过去的。依偎着聊些不着边际的话,在不知不觉中睡着。

杜若让他先这样无忧无虑地睡着,然后听着他的呼吸声,做一个飘忽悠长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