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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九零撩男神(7)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怕什么?哥们会送你回家的啊。”马汀笑得嘴巴要咧到耳朵根。

“嘭”地,唐景人突然把酒杯用力地砸到桌子上,嚼着口香糖对马汀说:“你跟我换位置。”

两个男人的眼神激荡着火花。

越是这种场合,就越关乎颜面。这个端头挑起来了,就得担到底。要是马汀认怂,乖乖说“好好好”,笑着打哈哈过去还好。关键是马汀也是把酒杯一砸,说:“凭什么?”

酒精上头,最容易出事了。杜若连忙打圆场:“我都说我不玩了嘛,不玩了不玩了……”

两个男人的眼神却越来越危险。

“去夜宵吧,去不去去不去?我请啦我请!”杜若起身嘻嘻哈哈地说。

“别啊。”经验老到的水晴扯着她衣角教育道,“转场没用啦,到时他俩也会为抢你旁边的位置吵,你想想,大排档酒瓶爆头抄椅子打断腿什么的更危险了。”

有道理。

杜若连忙闭嘴坐下来,看着两个男人换了位置,瞬间硝烟四起。

23岁年轻气盛的男人真是麻烦。

无论如何都要争一口气。

新的一轮,唐景人坐在旁边,杜若闻到了他身上烟味酒味化妆品味混在一起,一时心情复杂。30年后的偶像流行“禁欲、克己”,他们头发一丝不乱,身上没有赘肉,明眸皓齿,没有瑕疵。而这个年代,不对,无论到了那个年代,唐景人还是唐景人,不按套路出牌。

由杜若起叫,她低头瞄了自己的骰子一眼:3个一,1个四,1个五。那就盲叫斋吧。她想,便随口说:“八个2。”

二叠加了一轮,中途变成了四,再来到杜若这儿又来到16、17了。反正,谁起叫谁倒霉的。她知道自己随便叫唐景人会帮她挡住,心里是暖烘烘的,但耐不住唐景人酒量差啊。

“17个四。”她说道。

“加1。”唐景人接着说。

林约也加了1。

大家都在打安全牌。

轮到马汀,也往上加了1。

突然,唐景人指着他说:“我开你!”

“开就开!”对方暴跳如雷。

斋叫到20,自然是没那么好的运气。这第一战马汀就自灌了一大杯。

接下来就是一场混战,Rubus三个人自然一条心,马汀和宋得文也不差,你一杯来我一杯去,喝到怀疑他们是骗酒来的。

杜若途中去了几趟厕所,感觉身体把之前灌进去的酒都清理掉了,顿时神清气爽,回来却发现男人们一个个东倒西歪,叫服务生结账一看,酒钱让人傻眼。

“老娘打死不结的咯。”水晴翻翻白眼说。

杜若也想捂紧自己的银包,但见翘着下巴躺倒的唐景人,只好认栽把工资都贡献了出来。

和唐景人比起来,钱算什么呢?

把尚有意识的林约和泰斯拍起来,两个人架着不省人事的唐景人将他塞进了出租车后座。

连打车的钱都是杜若谈好支付的。

“要看紧他。”杜若拍拍林约的肩膀说。

毕竟喝醉了的唐景人是个魔鬼。

喝醉了的他能把自己的性命玩没。

看着车屁股一溜烟消失在街角,杜若怅然若失。

她突然觉得自己操心得跟个保姆似的。

她牺牲自己熟悉的生存环境,牺牲自己用25年积累的一切,奉献出所有的努力,是为了来做他保姆的。也许是朋友?或者是助理?说不定是资深粉丝。任何一个可以派上用场的角色,她甚至可以很百变。

她是恐惧走进这个人的生命的,她其实根本没有准备好。

他是太多人的神,他走进了太多人的生命。

神是用来瞻仰的,怎么可以用来靠近。

“杜若姐,你看着真是很喜欢唐景人嘛。”一旁的水晴背着手,用鞋底一下一下地刮着地板,感触地说。

“我以为你要跟宋得文走。”杜若转移话题道。

水晴摇头:“不会让他这么轻易得手的。”

“我以为他已经得手了。”杜若挖苦道。

“那又怎样?女人的一次和一生,区别大着呢。”水晴打她。

“一生……”杜若感叹,“你居然有考虑到这么宏大的议题啊?这个宋得文,对你来说究竟是什么?”

水晴走在前面,高跟鞋敲在地板上咯咯作响。她眼睛不知为何有点湿,在昏黄的路灯下盈盈闪着光辉。

“是劫吧。”她说道。

杜若忍不住笑了,心疼地笑了。

二十岁的小姑娘说“劫”,是回不了头的。

她真想回到三十年后,好生查查这个叫宋得文的主唱后来怎么了,有没有辜负一个或许会为他赴汤蹈火的姑娘。

“那唐景人对你来说,是什么呢?”小姑娘反问。

“是个不可或缺的天才音乐人。”她用造物神的语气说。

作者有话要说:

本集小剧场:

唐景人:艹,被灌酒闷头喝你是故意喝醉让我乘虚而入的吗?

杜若:你……猜对了(雾)可惜你不屑于。都说真神无法撩,唉……

第6章 电视里的魔性演出

第六章

1989年的女孩子们,个个都小小年纪就离开农村尝试在都市里谋事,服装厂、煤厂、酒厂、果汁厂、鞋厂……无所不有。她们好奇地打量着高楼和霓虹,笨拙地模仿着都市人的生活,心中偷偷地滋养着属于自己的时髦和罗曼蒂克。

水晴的家就在里S城约100公里的小山村里。她一开始是在二线的F城当拉煤工,工钱有一两百。没多久就来了S城,先是在印刷厂,也是才几个月,就跳来了当寻呼小姐。

寻呼小姐是她做得最久的工作,已经有一年多了。

她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高中,来当寻呼小姐之前,上了一个月的电脑和普通话培训班,刚上岗那几天还是磕磕巴巴手忙脚乱。出错、动作慢,常常被客户和领班训斥,工资也扣得很狠,但她从来没有想过放弃。

要像鼻涕虫一般死死地黏住这座城市,就得死啃这份“体面”的工作。

如今一年多的时光过去,她已经被浸淫得波澜不惊,穿得像城市妹,说话像城市妹,就连脸也长得越来越像城市妹了。然而,也还是“像”罢了。

从农村来的姑娘,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嫁给户口本。

城镇户口,就像是一纸梦。

而水晴是堪称女孩子堆里最有梦想和骨气的,她的目标是攒够8000元买一个非农户口。因此,为了节省开始,她索性搬到了杜若的住处,开始了一起分担房租的生活。

只身闯荡的女孩子周身轻盈,两个女孩子各拖一个大“蓝白红”,肩上再扛一个大背包,只需跑一趟,就能把家当悉数搬走。

为了迎接水晴的到来,杜若把原来的单人床换成了上下铺。还在小小的房间里再安置了一个小衣柜,只是对于水晴来说远远不够。厨房里多了水晴那份碗碟,浴室里多了水晴的洗漱用品,茶几上也多了水晴的专用水杯,一切都想couple一般,不再形单影只。

两个姑娘坐在床边仔仔细细地整理衣柜,一边研究着所谓时尚,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先聊着。

“我说,宋得文是不是城市户口呢?”杜若若有所思地问道。

“他?他们这些小子,大多是从小地方出来闯荡的,就算是城市户口,也不是S城的。”水晴说完,觉得有些不妥,“等等,你问这个干嘛,你不是以为我想嫁给他吧?”

杜若不置可否地耸耸肩。

“先不说这些……你觉得他会结婚吗?”

“怎么不会,玩不出什么名堂,还不乖乖结婚生孩子?”杜若理所当然地说。哪个年代都不缺少摇滚乐手,但真正成功的没几个,摇滚乐手给人放荡不羁的感觉,因为成功了的那几个确实不羁,人家有本钱不羁啊!但没弄出个样子的,家里人都要笑掉牙,自然要低头了,任他性子里还有多少不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