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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九零撩男神(9)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据说有一回,仅仅是因为台下一名男观众当‘僵尸观众’,就被唐景人拿吉他砸了。”水晴说道。

杜若一口水呛住了:“还有这种操作?”

她从来只知道这个早逝的吉他手神秘而疯狂,她沉迷在他的音乐里,并不太了解他的人格。

“这听着似乎不太好啊。”她皱着眉头补充道。

她开始意识到她所了解的摇滚乐,和摇滚乐本身,似乎千差万别。

“哈哈哈,其实我也很想砸僵尸观众,只是理性阻止了我。”宋得文耸耸肩,和水晴交换了心领神会的眼神,“换你站在台上,你就会明白。”

“要是我身边站了僵尸观众,我就会故意踩他的脚。”水晴也哈哈笑起来。

惹得杜若也跟着放松地笑。

真正的摇滚乐迷,对真正的摇滚乐总是那么尊重和宠溺。

“对啦,周三Rubus要呆在工作室一整天,录唱片。我会去取取经,毕竟我们也想租那个录音室,你们也去观摩观摩吗?”宋得文邀请道。

杜若红着脸没应答。她当然是很想去的,但想想就觉得尴尬。去看演出还能打着“粉丝”的名号,闯人家录音室能找什么理由搪塞?她脸皮向来薄,是怎么都挂不住的。

“怎么不去?”水晴大咧咧地说。

于是,周三水晴是请了假溜出来的。杜若能感觉到她的心越来越散了,整个儿“身在曹营心在汉”,但她没有又拿出大姐姐的架势压她,将她身心都绑回去那狭窄的小作间里。只因看着精心化好妆的她在灿烂的阳光下像只小鸟,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值得任性,值得离经叛道。

从电车上下来,穿过并不算急的人流,拐入静谧的街区,是个高档的住宅区,录音室就在其中一栋8层建筑的地下一层。门口陈列着类似编钟的乐器,用小锤子敲一敲,音质空灵。顺着楼梯下去,宋得文就等在最底部。

今天他穿着白色的T恤,虽然还是有些嶙峋的模样,但一股风度从骨子里透出来。

难怪水晴要为他着迷。

虽然在杜若心里,摇滚歌手还是免不去“爱耍流氓”这宗罪。

只是,迷人就是迷人,痞子气甚至成了加分项。

“他们要在这里闷好几天的。”他咬着烟说道,“我们看看就好。”

从里头漏出悦耳的乐器声,这是完全别于live house的听感的,这完美的声音出自调音台上面摆着的两个“巨无霸”音响和几个花花绿绿的小音箱,光看造型就知道来头不小。细腻的木质就如同在岁月里沉寂了几百年。

几十平方的小室子里,被设备塞得满满当当,调音台前摆着的三张椅子,坐着录音室的主人和林约、泰斯,玻璃室子里头排放着钢琴、键盘、吉他和贝斯,唐景人正埋头练习着,贝斯手康倪和下手吉他正认认真真地对着谱子。

大家都穿着私服,披头散发,架着墨镜,透着一副严肃劲儿。

连坐的地方都没有,杜若见状更局促了。

好在林约还是那副没心没肺的模样,冲她笑得烂漫:“嘿!嗯……我还是没记住你名字。”

“杜若。”她重新介绍自己说,“不好意思啊,不请自来。”

“什么话,你没见我笑得那么开心吗?你一来我就觉得空气都好闻了。”他嘴甜得可以。杜若也不见怪,林约是个孩子,她甚至都不怎么将他放在眼内。也许是因为他比唐景人还年幼一岁吧,仅仅是一个春秋,就足以让前者不苟言笑,后者像个儿童。

但也正因为这个“儿童”,吸引了四个才华横溢的傻子,胡闹着,在主流世界里横冲直撞,居然,撞出了个传奇人生。

音响突然传来唐景人咕噜咕噜的声音,他说话习惯低语,话语总是像波子一般在喉咙里打滚。他说:“York,你听听这段前奏。”

林约举起手点头示意。

厚实的吉他独奏响起。

就像那个时代的好莱坞电影炫酷的片头音乐,甚至能想象出几个骑着拉风机车的小子向画面驶来。

几个音符便抓住人心,节奏强烈充满实感。

杜若和水晴嘴巴“O”起来,心跳加速地对视了一眼。

这首歌,是后来家户喻晓的一首。虽然作为快歌,并没有其他曲目那样在技术上惊世骇俗,但旋律上更亲民,而且是典型的Rubus风格的歌,不仅敲开了万千普通家庭的门,还完美地展示了Rubus的魅力。

杜若紧张得毛孔都放大了。

她居然亲眼见证了这首歌的诞生。

她还记得在这首歌的MV里,五个人年轻的脸庞充满了表现力,和大流的MV中谈情说爱的男女场景不同。画面里是高傲、孤寂,还有药物依赖和暴力。

人性的阴暗面,都只不过为爱而生,没有必要遮遮掩掩。

林约听出了前奏的改动,示意了个“OK”的手势,其他人也连忙配合着改手头上的谱子。与之对应的吉他SOLO部分也作了些许改动,唐景人把改动后的旋律认认真真弹了一遍,大伙儿都板着一张脸,只有水晴和杜若听得一愣一愣的。

唐景人的十根手指,一定是每一根都无缝对接着他的大脑感情线,才能如此无障碍地用吉他精准地表达着情绪,并在每一个人的大脑里荡漾开来,肆意挑动每一根神经线。

忙完了一段,水晴问:“我们可以进去看看吗?”

也许这是她们一生唯一一次进Rubus的录音现场了。两个人战战兢兢地推门走进玻璃室子里,唐景人火红的头发披了整整一个背,正沉静地坐在小椅子上,缩成很小一个。

跟上次的那不断喝酒用力摇骰子弄出咣咣铛铛噪音的那个他判若两人,也跟在台上颠颠狂狂的神经质吉他手判若两人。

如果他身上有两个他,那么,使这两个他剥离的,一定是他手上的那个吉他。

杜若轻轻坐在键盘旁的小凳子前,把手按在大腿上,一时语塞。

眼前的唐景人火红火红的,脸庞隐在红发后,皮肤好得惊人。黑漆漆的墨镜下,如同一个黑洞,吸走了他的眼睛和视线。

此刻他正看着哪里?用怎样的眼神?

所以说,她讨厌死了墨镜。

偏偏,他爱死了墨镜,从不给人看他干净的不经修饰的眼睛。

“FERNANDES。”杜若装着懂行地往吉他上一瞥,说。

“嗯?你能懂?”唐景人好奇地问。

“哦,不不。”杜若连忙摆手,“我学过,但因为弹起来手指很痛,我就把吉他送人了。”

她说着,觉得羞愧,不由得吐了吐舌头。

这话逗笑了唐景人,他说:“手指痛?可能女孩子是娇嫩一点。”

别说了,杜若想,女吉他手一大把,这不是讽刺她嘛。

“我可以摸摸着把吉他么?”杜若小心翼翼问道。

这把经过涂装的FERNANDES,后来陈列在他的葬礼上,最后移到了他的纪念馆上,被30年后的她透过玻璃细细观察。

一把吉他,把远远近近的时空连接、纠缠在了一起。

而眼前这个腼腆的人,将会变成那张轻飘飘的遗照。

她的心里一震,手是抖着的。

手指触在吉他上,就如同触在他的皮肤上一样,既平滑,又有凹凸的肌理感。

她的鼻子不由得酸了。

转而看他的脸,并没有特别的表情,就像所有的悲伤都不会发生。

“你的手会变得很奇怪吗?”她轻声问。

他轻笑着把吉他拨片含在唇上,把手摊开给她看。并不是特别修长,只是瘦,摸一摸那被磨得没有了指纹的指肚,软绵绵的,又很殷实。好像就算划开了,也不会有血流出来。

凉凉的,水一般。

她用力咬住下唇,泪水啪嗒掉下来。

这是她来到这里整整的一个季度里,第一次哭泣。

全世界都看到了她莫名其妙地掉眼泪。

她窘迫地吸了一下鼻子,不敢抬手擦眼泪,仿佛不擦就能掩饰她掉眼泪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