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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情书[娱乐圈](11)+番外

可他脑子里却忍不住去想象,联系之前他存在手机上的裸/照,自动脑补凌封将衣服脱掉的画面,而那个性感万分的凌封,就活生生地在他距离不过两三米的地方……

操!叶新风中凌乱,他硬了。

“怎么样?”凌封的声音突然在叶新后背响起,叶新忙蹲下身子,去扒放猫粮的柜子。

“唔……我还在看,你还有事先走吧,我一会儿带它去我家里玩……”叶新低着头,假装很认真地翻看猫粮的配方。

凌封“嗯”了一声,再然后就是脚步声,渐渐走远,最后听到房门被关上之后,叶新如蒙大赦,软软地坐在地板上,长长地吁了口气。

真是要命!

叶新缓了缓,简单看了看猫女王的宫殿和膳食,都没有太大的问题,也许是它表面太高冷,平时也不怎么和主人亲近,凌封又没有时间带它玩,有些寂寞了。

叶新抱着猫,回了家。

叶慕经过一通发泄,睡到中午再起来,已经满血复活了。她看见家里突然又多了一只猫出来,问着在自己房间写什么东西的弟弟,“新新,你又养猫啊?怎么,五阿哥被你打入冷宫了?”

五阿哥一听,连忙喵喵叫了两声,以示自己并没有遭到主人无情的抛弃。

“不是,那是隔壁托我照顾的。”叶新还在写情书,简单回了一句。

“隔壁?”叶慕吸了一口酸奶,念了一句,“隔壁不是凌封吗?”

咦!叶慕突然回忆起自己昨天回来似乎看见过。凌封啊!已经成了大帅哥,大明星的凌封啊!他居然回来了!小新还帮凌封看猫,两人的关系还像以前一样好吗?

叶慕一口吸光酸奶,瞧着弟弟的模样鬼鬼祟祟的,她偷偷摸摸进了叶新的房间,并无声无息站在叶新背后,将弟弟的情书窥视了个一清二楚。

“我靠!”叶慕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叶小新,你什么情况啊?”

本来写情书就有点做贼的感觉,他姐的声音吓得叶新差点心脏骤停。

叶新忙将纸上的东西捂住,假装镇静地说着:“没什么啊……姐,我给你做了饭,你这么快就吃完了啊……”

叶慕抱手,居高临下:“呵呵……”

十分钟后,叶新端正坐在沙发上,脸一阵红一阵白。他姐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道:“我就说,你长这么可爱,到现在都没交过女朋友,原来是为了凌封守身如玉啊……”

“……”守身如玉……

“新新,你这样不行啊。”叶慕拍了拍弟弟的肩膀,“你写情书又不敢署名,你得采取点实际行动啊!这样,我每天给你定个任务,你照着完成,保管你将凌封拿下。”

“!!!”叶新瞪大双眼看着姐姐,她姐不仅不反对,还在给他出谋划策?

晚上凌封回到家,开了灯,去猫咪的房间看了一圈,没有发现猫咪在。

凌封弯了弯嘴角,步子一转,开了门,站在了1702的房门前。

叶新正在家里吃奶糖,刚剥掉一颗喂进嘴里,门铃就响了,他猜大概是凌封回来找他要猫咪了。

叶慕斜眼看了他一眼,给了他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叶新开门,果然是凌封,他嘴里还嚼着糖,朝着凌封笑了笑,说:“凌封哥你回来啦,你等等,我去把猫抱出来。”

凌封原本已经准备要迈进叶新家门的脚不动声色地收了回来,他闻着两人中间若有若无的奶糖香甜味道,回了叶新一个“好”字。

不多时,叶新回来了,猫女王一脸慵懒窝在叶新怀里,看见自己主人站在对面,抬了抬眼皮,甩了两下尾巴以示迎接。

叶新将猫女王给凌封,将一直握着的右手摊开,问着:“凌封哥,吃糖吗?”

凌封看了一眼叶新,双手抱着猫的姿势也改为单手圈住,他伸出手,从叶新的掌心里将几颗糖拿在自己的手中。

凌封的指尖碰到叶新掌心的那一瞬间,叶新清楚地感觉到触碰的那一点传来一阵电流,那电流从掌心传到心脏,舒服又刺激,叶新一阵气血上涌,兴许再过一会儿他就要被这触电般的感觉刺激得晕厥倒地。

好在,他还有那么一丝丝的清醒,小心地问道:“凌封哥,现在你还缺助理吗?我姐回来了,她说她来看店。我可以……当然了,如果你已经找到了合适的人也没有关系。”

凌封悄悄地握紧了右手,几颗糖的硬度有硌手,他笑吟吟回他:“我一直在,等你啊。”

叶新呆呆的望着凌封,那一刻他觉得凌封回答的似乎并不是助理的问题,而是在回应他十三年的等待,幸福得,想让他落泪。

第十章

四月十三号,天朗气清,万里无云。

叶新将新一封的情书交给五阿哥,他刚开门,门还未全开,就看见凌封的经纪人从电梯里出来了。

他急忙将门带上,回屋大口喘了一下,不过他又想他还没把五阿哥抱出去,应该没有暴露,这才渐渐平息下来。

今天凌封经纪人来,是和叶新有一部分关系的,因为今天叶新就要正式当凌封的私人生活助理了。

叶新猜他们已经在等他了,他将五阿哥放在地上,又看着在阳台上晒太阳打瞌睡的雄哥,有了大胆的想法。

两分钟后,凌封仍然拿着那信,站在客厅里,看着阳光明媚的阳台外,那是那只老鹰和肥猫离开的方向。

他在想,会是叶新吗?让动物送情书给他的那个人,会是叶新吗?

凌封捏紧了手中那张薄薄的纸,一时间,心头上情绪万千。

凌封确认自己喜欢上叶新的时候,是在离开华都的第一年,那时他和叶新已经相隔两地——在一个阴暗又肮脏的小巷里,周遭都是浓厚的血腥味,他也痛得麻木快要失去知觉的时候,最想见的人,便是叶新。那份渴望,那份疯狂的想念,让他明白自己对叶新的感情并不单纯。

直到现下,他再回想起当年那一晚,渴望的滋味仍然深深嵌在骨子里,稍一回味,记忆如新。

他曾回来过,可是不巧,公寓里的人说他们一家人已移居美国。那时候的凌封贫穷卑贱,犹如蝼蚁,他没有能力也没那个勇气去找叶新。其实他那时候就已经放弃了这份永远藏在心里的感情,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份感情不仅不淡,反而越来越浓烈,仿佛早已融入血肉。

幸好的是,老天没对他赶尽杀绝,让他有机会步入了娱乐圈。

这个复杂的圈子给他带了金钱带来了名誉,带来了回去等叶新的勇气。拿到影帝的荣称后,他决心要回到灵芳苑,他还记得十三年前,他走时,对叶新的承诺,只是他不知道叶新有没有当真,又还记不记得。毕竟那不过是儿时一句幼稚非常的话。

他想啊,先等一年,如果叶新没有回来,那他就去美国找他。

他曾看过一本书,说人的运气是有限的,霉运有限,好运也有限。凌封想,他大部分的好运都用在了和叶新的相遇和重逢上。

这次回来第一眼看见叶新时,他没有认出来,直到叶新自己说是他曾经的邻居。那一刻,凌封心里的情绪明明汹涌如洪水,可面上却是出乎自己意料的冷静。

可他一到家,就冷静不了了,几乎是立刻就打了电话给余坤,问他自己现在该怎么办?没错,正是那通电话,被他助理给录音了。幸好的是,并没有全部被窃听到,他知道要如何保护自己,开始是太过激动,之后他匆匆挂了电话,重新换了加密拨号。

“白痴,先将人弄到自己身边啊!”

“喜欢就下药,上了再说!”

“怕个卵啊!你到底还是不是凌封?服了你了!你该不会从没谈过恋爱吧?”

“哈哈哈,你他妈居然还是处!哈哈哈,笑死我了!”

“反正你俩这么近,你不是说他刚刚还要你签名了吗?显然是迷弟。那你就用你的颜值,用你的身体迷死他呗!就算是直男也能掰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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