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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有鬼(68)

作者: touchinghk 阅读记录

狗仔阿Sam说得对,几个毫无利害关系的港大才子,绝对不可能是这样一件敲诈勒索又涉及隐私的血腥案件的凶手。

能到香港读书的内地大学生,寒窗多年苦读成绩优异不提,家境也起码是小康以上。四个足以称得上优秀的男孩子联手,弃学业于不顾挖出温碧芝和阿Mark的阴私,还要敲诈勒索,还要杀人分尸。

更何况,他和方岚已经清楚地知道,凶手就算不是他们同道中人,起码也知晓风水堪舆奇门遁甲。

四个香港大学的内地学生,做出这样的事情?

这不可能。太匪夷所思了。他们甚至未必能听得懂讲得出粤语!

何况方岚说的也不错,几个孩子在假期之前把行李存在方便快捷的存储仓里,方便轻装上阵回家,省钱省力,再加上他们乖乖学生的身份,并没有半点可疑的地方。

可是,正因为这样,正因为他们光明正大的身份,正因为他们理所当然的理由,恰恰使得他们成为运尸藏尸这一过程中,最佳的掩护!

正因为压根不会有人怀疑失踪的阿Mark已经被剁成了数十大小不一的尸块,藏在四个内地大学生回家前寄存的箱子里,才能让凶手大摇大摆地大中午运输藏尸的箱子,甚至将藏好尸块的箱子运送到土瓜湾的公众存储仓中去!

可是,不是学生,又有谁能接近他们,并且把放了尸块的箱子混迹在学生寄存的行李中去呢?

詹台闭上眼睛,想到学生退租,寄存行李,回家,找房子,取行李的一连串过程,拼命回忆自己到底错漏了哪里。

“他们退租当天,需要交付房子。他们回家之后,需要再找房子。退租当天,除了学生,房东也会来。除了房东,还有谁呢?”詹台焦躁地自言自语,眉头皱得越来越紧。

“除了房东……还有,还有……还有中介!”詹台蓦地睁开眼睛,眼底一片清明。

“是中介。”詹台转过眼,平静地对方岚说,“凶手是中介。”

作者有话要说:

再度恭喜前期分析凶手的小天使们,全军覆没。

我其实觉得自己写得挺明白了……挠头。下章掲秘。

另外,讲一下节奏这个问题。

写《问米》的时候很随性,基本就是按案情随心写,所以节奏很快,很多读者很喜欢这样的节奏。

我也挺喜欢这样的节奏,因为不用动脑子,写什么案子就谁来敲门就好了,再简单不过了。

但是这样的写法也有弊端,第一,当然是男女主角沦落成了吧NPC,也比较少情感互动,会很难和读者产生情感共呜。那整篇文就只能打上纯剧情流的标签。第二,也是最主要的弊端,就是在写后期一些情节的时候,会比较缺乏张力。比如《问米》最后一个案子里牺牲的几位NPC,如果我在前期能有大量笔触去描写他们的性格生平,相信他们“牺牲”的时候会更能撩动读者的心弦和情感。但是因为,《问米》极快的节奏,让我几乎没有任何机会去铺垫人物和感情发展,所以他们死了就死了,并没有勾起大家的情感波动。

这对我来说,是一种遗憾和不足。

我希望我是一个能让我的读者痛哭流涕(偶尔)或者幵怀大笑(经常)的作者。

所以写到《有鬼》的时候,我特意多加了一些情感和人物的铺垫,力争配角(老白小狐狸)的性格也能更加分明,这样万一出现《问米》这样需要牺牲NPC (并不会!)的情节,大家能更心潮澎湃更投入一些。

当然,有得必有失。铺垫了情感和人物,案情的进展就会相对《问米》慢一些,所以很多读者读起来会说为什么不像《问米》一样唰唰唰推案情。

我可以做到拼命推案情。

但我并不希望《有鬼》是一本复刻《问米》的作品,我希望《有鬼》能在《问米》没有做到的地方,完善我的遗憾。我也希望我能够在曾经被质疑过的一些地方证明自己,所以我相信我的每一本作品,无论是有鬼还是问米,无论是凤灵还是天天,都会是完全不一样,甚至连风格都会有变化的故事。

这样才有新鲜感,大家才不会审美疲劳。

我能保证的就是,我下笔的每一个字,都是为剧情服务的,我仍然是那一个我,爱惜羽毛,不愿拖沓节奏堆砌辞蒗,力争不浪费你们大家的每一分钱。

希望看到这个案子的凶手,大家也能感觉到我“力争每一个字都别有用意”的心意。

下章掲秘啊。

第74章 慈云山

正是中介,几乎能够在任何时间堂而皇之出现在公寓楼里而不引起任何人,包括楼下看门阿叔的怀疑。

也是中介,可以第一时间掌握居住在其中的房客的信息,既能够光明正大地接触到温碧芝和阿Mark,也可以和在公寓大楼里租房的内地大学生有联系。

他们默默无闻,却又像是无所不在,情商过人,擅长攻心,最擅长和人打交道,常常驻守在一个片区经年累日,对楼内房源和住户都无比熟悉。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香港衣食住行都常对风水讲究的大环境下,一个合格和靠谱的中介,也会有自己的渠道替客户联系到风水大师,甚至就连他们自己,也可以懂一些最基本的住宅风水。

方岚沉思片刻,颇有些拨云见日之感。

“中介这个身份,并不容易引起旁人怀疑。按照你的说法,阿Mark和温碧芝并不是第一次被人勒索。如果一个陌生人,凶案前后多次出现在公寓大楼中,很容易引起查案的警方的怀疑。”方岚说。

“但是中介并不会。他不但可以正常出入大楼,甚至可以以身份为掩护,多次前往温碧芝家中而不引起怀疑。”

詹台点点头表示赞同:“中介对于楼内情况一般都很了解,也愿意多与楼中业主交好,方便第一时间掌握房源动态。甚至可以借用手头之便,找到安全的公寓做勒索案的大本营,并在后来因为事败而杀掉阿Mark之后,作为分尸的据点。”

方岚胳膊上不禁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咬了下唇说:“所以说……现在那间曾被用来分尸的公寓,很有可能已经……”

詹台接口:“不错,很有可能已经悄悄地被租出去,甚至被卖掉了。”

狗仔阿Sam仍是一副被雷劈了的样子,直到听到这里,才似回过神来,轻轻地啊了一声。

方岚十分敏感,立刻转过头:“怎么了?”

阿Sam再不敢小觑她二人,低下头来端端正正地说:“你说到这里,我倒是想起来。阿Mark和温碧芝最初相识,就是因为他参选香港先生之前,做公司职员的那段时间,曾经和同事在温碧芝居住的公寓维景湾畔住过。”

阿Mark从和温碧芝相识相恋的过程一直都是一个谜。两人因为巨大的年龄差距遭受了很大的舆论压力,在公众面前一贯谨慎小心,从不主动提及恋情。

温碧芝已是半隐退,而阿Mark在恋情被曝光之后也处于半停工状态,外界甚至连想采访他们的机会都没有。

温碧芝和阿Mark到底是如何相恋,以及他们是何时得知母子关系的,也是方岚和詹台非常想知道的案情关键。

狗仔阿Sam此时明显还不知阿Mark和温碧芝实为母子。詹台和方岚别有深意地对视一眼,双双将这件事隐下不提,只作很有兴趣的样子,问阿Sam:“还有这段渊源?他们两个人是那时就在恋爱了吗?”

阿Sam不敢隐瞒,说:“我们搵食,讲究的就是广撒网,多铺线。温碧芝虽退隐多年,但是近年来我们也未曾断过这条线,总有人惯常盯梢。”

“阿Mark那时和温碧芝同住一栋公寓,两人曾在二楼的健身房里遇见,彼此认识。那时虽然相识,但是应当没有相恋。”阿Sam说得委婉,语气却很有把握。

“阿Mark参选香港先生之后,从维景湾畔搬至半岛豪庭。搬家那天,与温碧芝恰好在电梯中遇见。你知道的,温碧芝是港姐出身,见他也颇有些惺惺相惜之感,多聊了几句,就一起约埋食餐饭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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