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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侧写(80)+番外

作者: 廿色 阅读记录

许解忙到恨不能把自己掰成两个用,虽然有些打进来的电话纯属凑热闹,但还是有更多热心群众,是真的以为自己发现了肇事车辆。有的记住了车牌号,有的只是看了个大概,认得车型而已。

有车牌号的,直接从车管局调出车主资料,查明现状没有问题的,排除嫌疑;麻烦的是没记住车牌号的,要费一翻周折,然后才能判断出有没有问题。

虽然这个方法有点笨,却不是没有效果。

经过一翻紧张忙乱的工作,终于锁定一辆有嫌疑的车,待命的警车立马出动。

司机不知是被吓住了还是其他原因,尽管警车追在后来拿大喇叭喊停下,要求检查,他也没有停,反而速度还越来越快。

“就是他了!”

史柯一拍大腿,兴奋地差点跳了起来。

如果不是凶手,这个时候就该停下来接受检查。只有凶手才会做贼心虚,越喊停才会越开得快。

车子横冲直撞,上演一场公路追逐戏。

几辆警车相互配合,打算对这辆货车进行包抄。两辆在后面继续追,三辆绕到了前面,横在路中间拦住货车前路。

距离越来越近,货车依旧未减速,近到已经可以看清驾驶座司机的脸。

那是一张不把任何人命放在眼里——包括自己性命在内——的冷漠面孔。

警车里的人仓皇打开车门跳了出来。

一声巨响,车子相撞,翻滚了几圈才堪堪停住。

一夜之后,两名杀手毙命,剩下的最后一名杀手成功再杀死一个人后又隐藏了起来。

——

巷子里的尸体直到凌晨才被发现,被发现的时候衣衫不整,没有穿裤子,被随意地丢在地上。

“这是、奸杀?”史柯看过现场后,表情有些一言难尽,一夜没睡的嗓音干涩地很厉害。

死者身上并没有什么明显伤痕——倒是有些其他痕迹,有些不好描述,而在死者下体,还有着不明液体,已经凝固了。

庄笙抿了抿唇,想要上前去检查尸体,被孟衍拉到身后。

“让我来。”

孟衍说着戴上手套,蹲在尸体面前仔细检查起来。不一会儿,他检查完毕,站起来把手套脱掉,随手扔旁边的垃圾箱里,淡淡说了三个字。

“氰化钾。”

史柯皱了皱眉头,“第一个死者是女性,在跳舞的时候中毒身亡;第二个死者是男性,在发生性行为的时候死亡。凶手如果只对男性感兴趣,为什么第一个会挑选女性下手呢?”

“第一名死者没有发生关系,并不就能说明凶手对女性不感兴趣。要获得性满足,并不是只有通过交合一种方式,凶手或许在把毒药送入死者口中时,是他最能获得满足时,性交反而只是种辅助。”庄笙口气平淡地说完,见史柯不住盯着他看,以为他没听明白,就又补充道:

“这在各类凶杀案件中不算很特别,很多凶手本就是因为不能勃起,需要通过其他方式——一般是直接杀人来获得满足。还有的只对死去的尸体感性趣,或者是对身体上的某个部位——”

“好了,我明白了。”史柯伸出一只手打断庄笙的继续“科普”。他倒不是少见多怪,或者不好意思当众讨论这种事情,毕竟是工作嘛。

只是看到庄笙用一脸做学术报告的认真表情,讲出这样的内容来,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庄笙看了他一眼,停下不说。过了会儿,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又抬头看了眼孟衍——正好对上男人看过来的眼神,男人对他笑了笑,庄笙的脸便微微地红了。

尸体经过初步尸检后,推断死亡时间在昨晚九点至十点间。在发生过那样亲密的举动后,却没有从死者身上提取到任何凶手留下的证据,包括指纹和体液。

而经过走访调查,找到死者生前最后出没的地方,清水吧。死者在这个酒吧算是熟客,不少人都认得他,然而谁也没注意到他昨天晚上是和什么人出去的。

“这说明凶手确实谨慎,他对自身魅力自信,却不自负过头。从两次作案手法来看,凶手本身就有很高的杀人技巧,并且懂得反侦查手段。可以说,如果不是这次所谓的‘游戏’,凶手每次作案后离开到其他城市,恐怕更加难以抓住他。”

“那照你这么说,我们还要感激那个变态?”史柯瞪向庄笙,忍不住大声说道。

庄笙看了他一眼,收回视线,没有理会他,用手指点上铺在桌面的城市地图。

“凶手越来越享受他的作案过程,这会让他对下次的猎物越来越挑剔,这一点,是我们可以利用的。”

史柯立马问道:“怎么利用?”

庄笙没有马上回答,顿了顿,有些犹豫地看向旁边的孟衍。这次孟衍回来后几乎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边,虽然大多数时候并不发表意见,但庄笙知道,那是因为自己都能够应付,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

孟衍他,大概是抱着一种看他成长的心态在旁看着。

见庄笙不回答,只顾和孟衍两人默默对视,史柯等了等,忍不住再问了一遍,“到底怎么利用?”

庄笙收回视线,垂着眼睛轻声回答:

“引蛇出洞。”

第60章 好人

时针走到九点, 这已经是今晚庄笙待的第三家酒吧,期间他拒绝了一波又一波上前搭讪的男人。那些人庄笙只看一眼就能确定不是凶手,所以他大半时间都花在怎么拒绝这些人上了。

这样的事情次数一多,即便是庄笙这样能够忍耐的性子,都有点快要受不了,觉得自己是不是出了个傻主意。

他本来分析了这个杀手的行为模式,筛选出几家最有可能被凶手选择的酒吧, 然后准备守株待兔。除了庄笙自己每到一个酒吧,观察一段时间后没有发现疑似人员就离开换一家,其他潜伏在这几个酒吧的便衣则是固定蹲点的。

当然, 孟衍是要跟着庄笙的,但庄笙怕他识别度太高,凶手可能认识发现他后不会现身,便让孟衍待在车子里不进酒吧。

孟衍当然不高兴, 别说当诱饵这种事本身存在危险,就是想一想自己的心上人要去引诱另外的男人, 哪怕是为了工作,心里也会不舒服的——虽然这种引诱只是远观不会有肢体接触。

最后庄笙以身上戴窃听器,以及每次从一个酒吧里出来都要被按在车座上热吻一通的代价,换取了孟衍的同意。

庄笙特意选了个视角比较好的位置, 能够看到酒吧大半情况。他坐在沙发里,手边放着孟衍特别交待点的果汁。想到孟衍,庄笙的手不自觉抚上嘴唇,现在似乎还微微发热。

怕留下痕迹不好, 在孟衍用力吻他的嘴唇时,庄笙抬手稍稍抗拒了下。

“我是要去工作。”庄笙盯着孟衍的眼睛认真说道。

孟衍抓住他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下,“笙笙,你去过酒吧吗?你这样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不是该出现在那里的人。”

庄笙愣了下,低头看了眼自己休闲的穿着,很正常啊,有哪里不对吗?

看到青年眼里的迷惑,孟衍忍不住低头亲了下他的眼睛,又在唇边啄吻了下,“你这样一看就是乖宝宝的人,别人是不会对你下手的,需要改变下形象。”他一边说,一边往下亲吻,咬住青年最上面的扣子用牙齿慢慢解开,舔了舔脖子皮肤,又咬开第二颗扣子,直到露出锁骨来才停下。

怀里的人气喘吁吁,眼角微红,眼里含着水汽。

孟衍硬生生停下,怕再继续下去两人今晚就都出不了车子了。

“可、可以了吗?”庄笙半张开眼睛,非常虚心地问道。对于自己不懂的事,他向来抱着非常认真的学习态度。

引诱这种事情,上次虽然对孟衍做过,但那是在他醉酒状态下,何况具体情况又与现在不同。所以听到孟衍说他此时装扮不适合酒吧环境时,便很配合地任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