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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不好混(混吃等死之一)(16)

当她畅所欲言时,同时也发现他直勾勾的盯着她,而且还露出淡淡的笑容。

“你……你笑什么?”难道笑她是傻子?她嘟了嘟小嘴,“我说的都是真的。”

“我相信是真的。”他毫不迟疑的开口,“你说谎的时候,会悄悄的避开别人的双眼。”

她咬了咬唇瓣,“你……你怎么会知道?”

“在我爱上你的时候。”他说得脸不红、气不喘。

“你……”她脸一红,眉头微微蹙起,“你是什么时候爱上我的?”

“在你把我扑倒,夺走我的童贞时。”他暧昧的笑说。

“乱讲!”明明就不是她扑倒他。“反正我和你都是第一次,就互相抵销了。”

“这种事只能负责,不能一笔勾消。”他的俊颜靠近她的脸庞,邪魅的说。

“负责?”她愣了一下,望着他,“你的妻子怎么办?说到你的妻子,我才想到,为什么会演变成她下毒害你,接着畏罪潜逃?”

“我不爱丁婉春,她是我父母娶进来为我冲喜的妻子。我不能否认冲喜确实让我的身子转好,但是我不想耽误丁婉春,因此天天装病,就是想让我的家人以为冲喜对我并没有多大的影响。为了补偿丁婉春,这几年我不在意她把钱往娘家送,因为这是她应得的,只是我想让她恢复自由身,还她也还我一个自由,没想到她执迷不悟……”

他以为这辈子就要这样与丁婉春貌合神离的相处在同一室,直到平顺乐的出现,他的生活出现了大逆转。

“那晚我瞧见她下毒谋害你,便让人把她押进大牢,我也知道她的情夫早已进府,于是干脆将计就计,也没派人看顾大牢,让陈余丰直接带着她离开。”他不疾不徐的说出前因后果,“也许你会质疑我为何亲手放他们走,但是我只想要保护你到最后一刻。”

因此他才没有将丁婉春交给方军师处刑,反而暗中部署,让他们可以顺利的离开,接着他又让兵士追赶他们到城外,彻底将他们赶出天都城。

所以,千错万错都不是她的错,也不是他的错,是丁婉春与她的姘夫的错啰?

平顺乐听得一愣一愣的。

这个男人到底腹黑到什么程度?

“你……早就知道你的妻子不安于室?”

“我不在乎。”靳无疾淡淡的说,“她太贪心,于是三心二意。我不追究也不处罚她,算是还她这几年的委屈。”

“呃……”她是不是太小看眼前这个男人了?“你说……冲喜让你的身子转好,但是你……”她打量他全身上下,“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你病了三天三夜……”

“我故意的。”他毫不犹豫的开口,“我们第一次见面,我深深觉得你想生吞了我,为了保命,我只好在半夜拚命的以井水冲洗身子,好让自己得了风寒,保住自己的性命,以及……贞节。”

她的脸色赧红,咕哝道:“原来你是老虎装病猫。”

“我的兄长都很杰出,相对的,我从小就身子羸弱,家人早已把我当成破娃娃,我的性子也闷,干脆就这样一路假装下去。现在我知道你的底细,你也知道我的秘密,那么你愿意留在我的身边吗?”他扬起好看的笑容,深邃的黑眸散发出无限的魅力。

她眨了眨眼,心头小鹿撞个不停,望着他诚心诚意的表情,要不动容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这男人看起来很虚弱,没想到在紧急时刻,处理事情却是如此圆滑完满。

他没让她的名声更加不好,还不断的漂白将军原本的恶行,为的就是希望众人对她别再有误解。

这样的男人,教人不心动也难。

而她也很难真的拒绝他,谁教他拥有让她迷恋的长相!

对,她就是这么肤浅。

谁不是靠一见钟情,才决定未来的发展与积极呢?

“你发誓,你这辈子不离不弃,要给我一个完整的家?”她的声音有些颤

“我发誓。”他抓住她的小手,贴在自己的胸口。“这辈子,我会尽我所能,建造一个属于你的乐园。”

她笑了,笑得甜美,也笑得幸福。

下一刻,她主动吻上他的唇。

爱,也许来得太快、太急,却足以令他们厮守一辈子。

大病初愈的平顺乐,又恢复混吃等死的日子。

靳无疾的告白虽然让靳家所有的人措手不及,但他们都知道,只要是老四决定的事情,绝对无法改变。

对于四少主爱上恶鬼将军一事,在城里闹得沸沸扬扬,也传回了朝中。

女皇倒是没反对,反而乐得与天都城结为亲家,因为对于情势而言,天都城可以成为金铎皇朝第一道天然屏障,防止北漠蛮贼入侵的关卡。

也许她天生注定要与靳无疾在一起,既然所有的人都不反对,那么她也干脆顺其自然,不逆天道为第一。

而她知道将军的身份无法卸下,不过还是把握当下的时光,所以在她有生之年,想要回味最具有台湾味的……

“珍珠奶茶?”第一次听到这奇怪的名字,靳无疾思索了一会儿,“是把珍珠粉加进奶茶里吗?”

不管她问多少人,就是没人听过珍珠奶茶。

半个月后,养好了身子,她已经可以下床蹦蹦跳跳。

这阵子她因为只能食用小米粥,现在嘴巴馋得很,怀念起现代的鸡排,还有吃鸡排的时候一定要配的饮料--珍珠奶茶。

要吃到鸡排,是一件容易的事,只要把鸡肉裹上一层面粉,炸一炸就可以,但是珍珠奶茶可就不好做了。

尤其“珍珠”的部分,必须要用太白粉,可是这时代又没有便利商店,直接走进去买一包就好。

她记得太白粉的原料是树薯,不过制造的方法十分麻烦,凭着食欲的冲动,她还是努力的想起树薯简单制粉的过程。

她先搜集树薯,蒸熟之后磨成粉状,再除去多余的纤维,接着再用清水洗过一次又一次,重复好几次这样的手续,让粉体变得雪白,然后再晒干,直到变成滑腻细白的粉状,又必须以手工碾成更细的粉末,一道道的手续过后,又是好几天过去了。

第十二章

同时,她又命人以铁器做成圆形薄片,在上头凿满了约一公分的小洞,像是现代捞水饺的有洞勺子。

等待是有代价的,自制的太白粉终于出现时,她激动得差点落泪,再命人加入黑糖、水、树薯粉三样,顺着同一个方向画圆,不可以过度压揉,否则将会无法形成小颗粒。

再以有洞勺子过筛,把过大的面团压揉,重新塑形至盘子中,接着耐心的在盆子中不断的重复搓揉动作,同样忌讳用力压揉,让盆子中的小颗粒与树薯粉互相滚动,逐渐形成珍珠一般大小的颗粒,再以有洞勺子过筛,留在上头的便是粉圆。

辛苦了好几个时辰,她将得来不易的手工粉圆丢进沸水中,接着用小火,约莫二十分煮透,最后一道程序一定要将粉圆闷煮约十分钟,历经好几十次的火候控制与煮法变化,终于试出如何煮出手工粉圆的这个方法,既可以保留Q弹的口威,还不会吃到里头的硬心。

奶茶也是由她挑选过的牛奶,先细火煮过,过滤杂质,再加入完美的红茶,冲泡而成,还没加入珍珠就已经香气四溢。

古代最难取得的就是冰块,不过有钱人家有冰窖,她凿了几大块,取出来之后,加进奶茶中。

粉圆煮好之后,她没忘记闷个几分钟,这样才不会有硬心,也不会过度软烂,失去口感。

一切都准备好了,她将几天前就命人以小竹管制成的吸管放入杯子里,大小刚好可以将粉圆往上吸。

“你喝喝看。”她跃跃欲试,但第一杯还是先给靳无疾试试。“这杯饮料叫做珍珠奶茶,在我的家乡很受欢迎,而且扬名国际。”

靳无疾虽然感到茫然,但是见到她一脸期待,就算里头掺了毒药,他也会硬着头皮喝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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