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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非人类遇见非正常人类(52)

作者: 君子不妖 阅读记录

将糖猫往沈泉手里一塞,流华再度风摆杨柳地扭着小蛮腰扎进一片正红的海洋里。

打开手环,厉沐枫借着人群遮掩偷偷摸摸敲了一行字给沈泉看,“你家王样自己写真的不会出人命?”

一手擎着一串糖画,沈泉比较了糖猫和糖雀的大小,悄悄咬断了一根猫胡子含在嘴里。

嘴里品着糖猫的甜味,沈泉漫不经心地安慰着人类,“安啦,大大的毛笔和钢笔是两个极端。”

丑得有多惊心动魄,就能美得有多摄人心魂。

读懂沈泉的潜台词,厉沐枫表示,他不是很懂非人类生物的技能树加点。

在年货街采购完对联烟花已经接近中午,厉沐枫将年货丢进后备箱,开车带几人去鹿苑。

家里有两个吃素的动物,鹿苑无疑是个最好的选择,他家的素食在A城堪称一绝,而且位置还在市中心,下午逛商场也方便。

鹿苑暖气开得足,酒足饭饱的人被暖风一醺就有些昏昏欲睡。

食物消化带来的二氧化碳在血管里游走,仰躺在实木圈椅里,厉沐枫微微阖上眼睑,感叹,“没想到非人类也会因为过年兴奋,一大早被你们叫起来,现在就开始犯困了。”

“这锅我不背,”流华一脸我读书少你也不能驴我的表情,“你这明明是吃饱了犯困。”

沈泉也跟着反驳道,“这瓷碰的,老太太都不扶就服你,叫你时候已经快八点了好么?你平时上班这个点早都起了。”

“啧,今天我不是请假了么?非工作日还早起,你们是万恶的资本家附体么?”厉沐枫姿势躺得散漫,说话的语调也带着海棠春睡的慵懒。

看着男人手绘一样精细妖孽的五官,流华觉得不仅是女人,越好看越会骗人,男人也是。

厉沐枫就是个大骗子。

口口声声说他自己是个失眠症患者,需要来自凤零的安全感才能治愈,结果呢?

疗效是不是好得有点过了?

自打鸠占了雀巢,他和沈泉每天都要和这个赖床分子斗智斗勇,全心全力奋战在帮扶起床困难户脱贫致富的的第一线。

抹了一把血泪,流华很是心疼男人的节操,它被主人抛弃了一定很可怜。

视线踩着厉沐枫纤长卷翘睫毛的跳板,掠过挺直的鼻梁,落在形状好看的粉润薄唇上,凤零的心情和男人的唇角一样,微微扬起。

沐枫现在总算有点健康的意思了,最开始的两次见面,这个人每回都把他自己折腾得惨兮兮的,刚开始还只是鲜血淋漓气若游丝看起来像尸体,后来就干脆差点凉了。

“运行之前教你的心法,感受我的灵力走向,”凤零说着,右手中指和食指并起,轻轻点在男人眉间缓缓渡入灵力。

随着淡金灵力的流走,两人脸上的契约阵纹再度突破幻术,火焰一样的红莲自动浮现,在眼尾摇曳生姿。

望着男人靥上的一点朱红,凤零自以为隐蔽地借着为人撩起碎发的小动作,指尖快速地搓了两下发丝,若无其事地教导说,“记住这个走向,以后乏了,就自己吸收灵气消解。”

“记住了,”厉沐枫笑着抓住青年肇事逃逸的手,明目张胆地站起便宜,“还有,脸上的阵纹别遮了吧,就当趁过年纹了身,每次一接触你的灵力,都要重新施幻术,多麻烦。”

没注意自己正被人吃着豆腐,凤零有些意外,“你不讨厌?这跟鳞纹一样都在脸上。”

厉沐枫原本打着留下情侣纹身的注意,没想到凤零每次都会用幻术遮挡的理由竟是因为照顾他的心情。

他家仙儿总是会错意,却每每都能错进他心窝,将一腔心事换了琴弦铮鸣。

“很喜欢,看见它我就会想到自己是奇迹,”握着青年的手按在自己靥上红莲花纹处,厉沐枫笑意莞尔。

它的存在就是在说,我是那颗有幸落在你星球上的玫瑰花种,我的小王子。

猝不及防吃了一嘴狗粮,流华面色纠结地问沈泉,“二营长,你说我以后吃糖甜坏了牙,是去看兽医还是看牙医?”

沈泉爱怜地给小猫咪顺了把毛,回道,“建议还是先考虑一下精神病医院。”

怨念地看着自己小伙伴残酷无情的脸,流华在心里单方面宣布,他和对方的友谊将在此止步,他一定不会再跟这只中二鸟说一句话。

至少,今天一定……

“二营长,这件衣服大大穿肯定帅炸,”刚走进Burberry专卖,乔金鱼就忘了自己的宣告,指着店里模特身上的黑色大衣,冲正在挑围巾的某雀喊道。

沈泉被叫到名字,顺着流华的指示,端详了几秒,说,“我的审美,你懂得,我……”

对不起。

打扰了。

告辞。

记起鸟雀原始朴素的审美观,流华只好让店员妹纸拿了凤零穿的尺码,自己去找凤零。

他已经从沈泉难以言说的眼神中,读出他未曾出口的嫌弃,黑得跟乌鸦似得,你怎么想起来让吾王穿这种一点都不多彩绚丽的东西。

流华找到凤零的时候,他正从试衣间里面出来。

上身穿的正是他手里拿的那件黑色切斯特羊绒大衣,内搭一件白色硬翻领衬衫,下身穿着黑色修身长裤,极致纯粹的黑白碰撞在一起,生出一种壁垒分明的和谐。

帅是帅,但很不幸的,帅炸了。

透明空灵的青年裹在裁剪利落的黑白之中,竟生出让人不敢直视的寒芒。

冷肃的黑、抗拒的白,共同将凤零平日藏在清冷之中的杀伐之气,勾勒成极地吹散了生死的风雪。

厉沐枫满以为气质清贵的凤零穿上切斯特,会更像欧洲古堡里孤高雅致的贵族,没想到会先被那一身冷硬震慑。

凤零身上的肃杀,不同于战场上扬着热血的金戈铁马,它冷得无心无情,没有血液的腥热,也没有灵魂的嘶吼,平静得好像世间所有生物,包括他自己在内的生命都不值一提。

“不喜欢,”凤零对着镜子转了两圈,评价道。

厉沐枫也不是很喜欢,“换其他的。”

这个样子的凤零让他觉得太遥远,远在远方之外。

所谓的远方,当具体到某一个小镇某一个门牌号,或者某一个星系某一颗星球的时候,空间上的距离再漫长也终有到达的一天。

但一身漠然寒霜的凤零,却让他仿佛回到第一次见面的那天,青年遗世而独立,他是空,是无,是永远可望而不可即的梦中听闻。

不知道厉沐枫在想什么,凤零有些嫌弃地脱下那件所谓经典款的长大衣,“不喜欢黑色上装。”

没了那层浓重的黑,白衬衫黑长裤的凤零变得清爽飘逸,又恢复了厉沐枫熟悉的高岭之花模样。

不喜欢深色上装挺好的。

厉沐枫在流华眼中读到了相同的情绪。

让店员妹子把衬衫和长裤包上,厉沐枫趁凤零去试下一身搭配的时候,和流华讨论起凤零穿搭的问题,“仙儿以后的衣柜里绝对不能出现黑色外套。”

“你不买不就没有?”流华觉得对方的担心有些多此一举。

凤零对服饰的认知障碍,说没有审美都是抬举,根本就是没有概念。

流华曾经见识过这个人在七月份出门时候还穿着四月的那身毛衣,一问才知道,他只要用乔羽的样貌就一直穿这一身。

这大概是乔羽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流华莫名心疼那个早早领了便当的妹纸。

为了避免他家男神爸爸出门被当成精神病患者,流华自觉承担了替凤零购买并搭配出一整套服装的任务。

这项工作在厉沐枫反客为主占了82601一亩三分地之后,就由他接手。

“我一直以为仙儿不挑呢,”坐在传说中的老公寄存处,厉沐枫想起凤零不喜深色上衣之语,笑道。

他从来没见凤零挑剔过什么,只要帮他搭配好,放在他一眼能看见的地方,出门前这个人就会自己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