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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草贵人(154)

作者: 安随悠 阅读记录

“我再眯一眼就起来练吧。你让我缓缓。”

两手两脚像抱大型公仔一样,把凌圣宇缠得没办法动弹。慕景希的眯一眼,就是继续发出均匀的呼吸,头靠在凌圣宇的怀里,听着他的心跳,睡得更安心了。

凌圣宇失笑,腾出一只手轻轻顺着慕景希柔顺的长发。他也很想能和她一起睡到完全自然醒,可是他心里总是隐隐感觉,不快点回去,可能会有某些变数会发生。他不得不狠下心,拍拍慕景希的小屁股。

“小懒猪,早上有你喜欢的芒果班戟哦。你要是不吃,我就替你吃了哦。”

结果慕景希砸吧嘴,似乎梦见的是真的,嘴里还感觉有点甜呢。

“咦,这甜甜的东西会动?”

慕景希还没反应过来,就差点把凌圣宇的舌头当做是芒果班戟,重重咬一口下去了。

☆、G市早点

不对呀,它会跑的?慕景希抱紧了凌圣宇,誓要把芒果班戟吃到嘴里才甘心。

还是不对,芒果班戟是冷的,怎么她这块越来越热?还有,她的被子,应该不是电热毯吧?怎么也那么热?似乎也不那么柔软了,不好抱,硬邦邦的。嗯,自带按摩效果,昨天坐那么久的车,脖子有点酸。现在倒是舒服很多了。

有那么先进的被子吗?慕景希的脑子渐渐清醒。如蝶翼般的眼睫毛扑扇了几下,这才缓缓睁开了眼睛。

“原来是你呀……”

她憨笑着,捏了捏凌圣宇的脸。她现在也喜欢捏他的脸,锻炼自己的手劲了。

“小懒猪,又是惹了我一身的火气。快起来洗漱吃早餐,我先去降降火。”

凌圣宇咬牙切齿,又恨又气地在慕景希的脖子上咬了一口,这才恋恋不舍地从她身上离开,慢慢回他的套间里冲澡。

被这磨人的小妖精这么折腾,他几乎每个早上都要再洗一次澡,而且是冷水澡。G市的气温,开暖气太热,但此时不开,冲冷水澡还是有些冷的。凌圣宇在莲蓬头下无奈地摇头,就是为了能放心地和她耳鬓厮磨,也要快点回去他们的世界。

“哥,要不要一起过来吃早餐?”

慕景希坐到餐桌前,看到丰盛的早餐,立即打电话给墨明。

“不了,我已经吃完,在楼下运动。”

墨明知道,凌圣宇习惯了一餐饭要摆满整桌菜。他才不去打扰两口子的互动时间呢。

“你这么早就起床啦?”

慕景希看了看手机,不过九点多点而已啊。

“在古代习惯了早起,现在戒不回来了。你们好好吃,中午我们去吃大海鲜。”

难得来到南方的城市,不吃点海鲜,实在说不过去。

“海鲜啊,行啊!好久没吃到新鲜的海鲜了,中午得大吃一场才行!白灼麻虾,清蒸鲜贝,想想都流口水啊……”

慕景希开心地和墨明聊着美食,没有注意到凌圣宇已经坐到她身边,拿起一个一口酥塞进她嘴里,然后趁她呆住的时候对着话筒说话。

“食不言,寝不语。”

然后就把电话给挂了。

墨明看着暗下的手机屏幕,失声笑了出来。这凌圣宇,怎么那么大的怨气啊,他不是回避了他们的早餐了吗?

“凌圣宇,你干嘛挂我电话啊?”

慕景希把一口酥咀嚼完,喝了口橙汁,发现凌圣宇已经把电话挂了。她嘟着嘴,嘟囔着把手机抢回来。

“好好吃完,才有助于消化。”

凌圣宇脸上的怨气还是没有消散,不过他还是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夹了块拉肠给她。

特地准备的G市最人气的早点给她,她不趁热吃,反而和墨明打电话聊天,还真是蹬鼻子上脸了。

“我不过是看早餐都很好吃,不想太多吃不完浪费,顺便邀请墨大哥过来一起吃嘛。他说他已经吃完了在运动,这样也不行?”

慕景希委屈地眨巴着眼。

“他也有一套一样的早餐。这是我特意搜罗了G市有名的早点,请他们送过来的。我们待会儿去沙面后,中午过黄沙吃海鲜。那里的海鲜很有名,有些可以到时回去,叫日月楼再做来吃。”

有时人与人就是这样,偶尔才会心有灵犀,大多数情况下,你没说,对方完全不知道你为她做了什么。特别是对心思不那么细腻的慕景希,她的不计较的确让凌圣宇觉得轻松舒心,可是她的迷糊也让凌圣宇有时捉急。例如这早餐,他不说,她肯定以为是这酒店做的,夸过之后就不到心里去。

凌圣宇偶尔也要解释解释自己的付出,像现在,慕景希就包着一包眼泪,感动地看着他。

“凌圣宇,你昨晚肯定没有早睡,还张罗这些早点,你……以后不许这样了……说说,这些都是哪家人的早点呀……”

凌圣宇把慕景希抱到怀里,和她一边吃一边介绍。这样的亲密时光,他肯定不会白白浪费和她腻歪的机会。

“这是西关有名的银记拉肠,这家拉肠到现在已经有近百年历史了,以白如玉,薄如纸,爽滑微韧,味道鲜美著称,很多人去他们那吃拉肠,更多是体味西关情怀。这是锦记螺肉猪骨粥,这家粥店的突出特色就是坚持用煤炭炉煲粥,粥底绵软,加上新鲜石螺肉和大量猪骨熬制后,上面加点榨菜,葱和花生,很爽口鲜甜。这是他们配送的炒长螺,也是很新鲜好吃。这是荔湾的同记白切鸡,保持了鸡肉的鲜甜的同时,也没有变糙口难咬。还有孖记濑尿虾,我没吃过这个,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听说很多人很喜欢吃这家人的炒濑尿虾,除了新鲜,味道也调得很好吃。这是芳村的阿婆牛杂,原来你的牛杂,是从这里来的思路。这个得趁热吃是吧?还有……”

凌圣宇介绍一样,慕景希就吃一样,顺便也弄点给凌圣宇试试。不过,他还没介绍完,她就已经饱得不行了。

“不行不行,太好吃了,可是我也太饱了怎么办?枉我曾经在G市上了四年大学,原来这些早点,我以前吃的都不是最正宗的。当时还以为我吃的那些是最好吃的了,比起今天的这些,真是货比货得丢啊。你好厉害啊,能找到这些这么正点的早点。嗯,阿婆的牛杂,比我在我们大学后面吃的还好吃,她加了什么调料呢?”

慕景希满足地摸摸小肚子,瘫在沙发上消食。

“这些店,大都没有天天开了。人都老了,孩子一辈大多不肯蹲店里继承家业,有的肯继承了,又静不下心来做好每一道工序。现代的生活节奏太快,有些人又想快点赚到钱,又不想受累,最后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阿婆加的调料多,更重要的是,她的牛杂,都是提前一天在家里腌制好的,而且煮牛杂的汤底,是牛头骨,慢火熬了一个晚上的。”

凌圣宇知道慕景希的牛杂汤的主要制作程序,他知道要拿到阿婆的配方是不可能的,不过他也叫墨明的手下探听到阿婆的一些制作秘诀,加上墨明在厨艺上的天赋,应该能在古代仿制出近似阿婆的牛杂汤吧。

“嗯,是啊,有时跑得太快了,灵魂跟不上脚步。”

慕景希起身望着外面的景色,太阳已经完全出来,路上的汽车穿梭,行人如织,这座城市的生活节奏,就是这么快。没有人,能多出几秒抬头看看头上的蓝天,所以,天空总是灰蒙蒙的,也似乎没多大的影响。也没有人,能多出几秒看看身边的活色生香,所以,许多精工细作的百年老店,如果没有老街坊的帮衬,早就湮灭在日新月异的城市里。

等到某天,想要把天变回蓝色,不知道要花多少的人力物力,反复不断的努力。可是,也没多少人会为此而感到高兴,因为,他们依然没有欣赏蓝天的兴趣。而想起某家老店,却发现“拆迁”或者已经人去楼空关闭多时,轻轻叹口气,把这段情怀默默收拾好,还是要投入到原来的快餐中,为自己,为家人奋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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