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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粒暴躁情种(10)+番外

确认过眼神,是和前任养的狗。

她两个朋友对视一眼,彼此都明白对方的心怀鬼胎——蠢货,还哪里蹦出来的,当然是你前男友叶洋带来的。

果然熟悉的男声唤着元宝的名字由远至近,气喘吁吁跑到他们面前连声道抱歉。叶洋朝着沈何启两个死党轻轻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了。

而被元宝兴奋拱着的人正背对着他,熟悉的背影头也没回,只顾和元宝玩。

“元宝,走了。”

狗子不理他,怕被他带走,把脑袋埋进了沈何启胸前。

“元宝。”

没反应。

沈何启哄它,“胖元宝,乖元宝,爸爸找你,你该回去啦。”话这么说着,可是她自己也觉得舍不得,抱着狗不肯松手。

“沈何启,狗还我。”叶洋不给她留一点情面,态度极差。

“元宝。”沈何启把元宝抱得更紧,“对不起…可是你该跟爸爸回去了。”元宝呜咽两声,她恋恋不舍地拿脸蹭蹭它,狠了心站起来,半抱半拖地带着比她还重的狗走到叶洋面前。

叶洋看着这一幕,心里只觉得悲哀,他在她眼里还不如元宝。这个女人这么舍不得狗,但是倒是很舍得他。

大四的时候沈何启留在A市实习,进了叶洋与朋友一起开的公司。因为同是X市人,叶洋难免对她多有关照,再后来是水到渠成地相恋。

元宝是两人从路边捡的,它因为生病被遗弃,那时还是一只小小的幼崽,瘦成皮包骨可怜兮兮地在路边晃,想翻垃圾桶找东西吃还被野猫欺负。沈何启路过看到就迈不动步伐了,于是把它带回家养了起来,两人忙前忙后地在公司医院和家三点一线大半个月,终于治好了它,沈何启给它取名元宝。

他是沈何启的初恋,一开始他只当她在说笑,因为他不相信这样颇有姿色,性格又有趣的女孩子到了大四还会没有谈过恋爱。

沈何启毕业的时候,他在朋友们的见证下向她求婚了。

整个房间都铺满玫瑰花和蜡烛,满屋顶的粉色气球,朋友们为他们唱着《告白气球》,酒店房间落地窗对出去就是A市地标楼,80多层高的楼体用灯光打出了“何启,嫁给我”,还有满天绚烂的烟花。

他单膝跪地,打开首饰盒,里头是镶着珍稀粉钻的戒指。

这一场求婚,叶洋是很自信的。

可是将近一年的朝夕相处,他轻而易举看穿了沈何启的勉强。也许是为了在人前给他面子,她一直尽力装作开心地笑着,配合地露出惊喜的表情,配合地说“我愿意”,配合地戴上戒指。

叶洋一直祈祷着,希望这一切只是他在多想。

然而奇迹没有发生。

宾客散尽,当屋内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沈何启再也伪装不了,脸上的笑容一瞬间垮了下来。

他的心也跟着垮了下来。

“为什么?”两人在烛光中一言不发地坐了很久,满屋的蜡烛一盏一盏地燃尽,最后一簇火光也熄灭的时候,他终于开口问道。

这场求婚他策划了大半个月,每一个细节都经过数次推敲考虑,他千算万算,唯独算漏了她根本就不想嫁给他。在一起的这一年里,他竟从来没有看出过任何端倪,他不知道是自己太过迟钝,还是沈何启太会表演。

沈何启第一次向别人诉说金铮。金铮这么多年一直藏在她内心最深处,她连最好的朋友都没有告诉过。她不知道原来关于金铮自己有这么多的委屈,以至于自己从一开始的冷静到后来的哽咽,最后到崩溃大哭。

外头大楼上的求婚字幕还在亮着,讽刺至极。

叶洋全程一言不发,冷眼旁观,眼前的这个女人陌生到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和她谈了一年恋爱。

她哭到讲不下去。

叶洋也没法再听下去了,他拿过纸巾盒丢到沈何启面前,说:“我只有两个要求。”

“第一,元宝留给我。”

“第二,你诚实回答我,哪怕就一次,你有没有爱过我?”

“……”

“……”

沈何启将戒指从手指褪下放到叶洋面前,“对不起。”她说。

=====回忆分割线=====

“如果你真的这么舍不得它,这两年里你有无数次机会来看它。可是你没有。”他接过元宝,不顾它的挣扎转身要走。他甚至生元宝的气,气它和沈何启一样不识好歹,明明照顾它喂养它的人是他,可是它只惦记丢下它的人。

“金铮你的衣服……”其他人默默围观了一场爱恨情仇,尴尬得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杜明明瞥到金铮衣服上的奶油,当做救命稻草一样抓住,想借此转移话题。

金铮。

这个名字简直让叶洋有条件反射,他转到一半的身体硬生生停住了,他终于见到了这个他无数次想知道自己到底哪里比不上的男人,不过他也发现金铮不是和沈何启挨在一起的。

他的潜意识还是想保护她,也不过是一瞬间他的眼神就从金铮身上移开了,快到几乎没有多少停留,他对着沈何启冷声道:“沈何启,我敬你是条情种。恭喜你如愿以偿。”

其他人都一脸莫名,金铮却遍体生寒。

叶洋拖拽着一步三回头的元宝走了,沈何启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发现气氛安静到诡异。“想问什么?”她开门见山,语气轻松。

想问什么?那吴勉想问的可太多了,他都不知道从何问起了……“不问拉倒。”

吴勉早就发现沈何启这个人,越是在乎的事情越是表现得漫不经心,其实她现在整个人已经处于极度紧绷状态,随时准备破罐破摔,他问1她能给你说出10来。他咽下所有的疑虑,给出了一个求生欲极强的回答:“没什么要问的,你要是喜欢哈士奇的话,我也给你买一条。”

“……”

爱情真是教人鬼话连篇。

第10章

“今天全X市的人都跑来A江边了吗?”陈伟业装模作样地感叹着,眼睛却一直看金铮,欲言又止的怂样。

金铮本来叉着一块哈密瓜正要往嘴里送,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你看我干什么?”

“我本来不想说的。”

这什么坏毛病,不就是想勾起别人的好奇心然后巴着他说,金铮就不惯着他,点了点头冷漠道:“那你别说。”

陈伟业果然憋不住:“不行,我必须说。”

金铮开了一罐可乐,一语道破:“看见舒怡维了?”

一提到这个销声匿迹了三年的名字,数双八卦的耳朵齐刷刷地竖了起来。

“擦,你也见过了?我过来的时候在停车场遇到的。”没想到被当事人提前截胡了,陈伟业仍企图抛出独家重磅新闻,“她好像快结婚了。”

金铮耸肩,废话这么大的钻戒他又不瞎。他仰起头喝了半听可乐,发现陈伟业的视线还黏在他身上,“又干嘛啊?”

“我在辨别你的坚强是不是假装的。”

“草,神经病啊!”

“等我停车的时候碰到的?”吴勉略微一想也猜出了金铮是什么时候碰到前女友的。

“嗯,她看到我旁边一个沈何启一个吴森煜,估计误会了。”

舒怡维以为金铮和沈何启在一起了还生了个娃?围观过当年那场撕逼大战的陈伟业,也随着大流朝金铮举起手中的可乐干杯,不过比起别人的“恭喜,这波赢了”,他要加上一句“赢得不要不要的”。

“舒怡维现在长什么样?”杜明明忍不住好奇道。

陈伟业回忆了一把:“仙女下凡。”

金铮无语,拆他的台:“至于么?”

想到沈何启也见到了,杜明明又扭头向她求证。

沈何启才不想夸那个蛇蝎心肠的女人,她掀了眼皮去看金铮,谁的前女友谁自个去评论。

见金铮不为所动,老妈子陈伟业忙接过话头:“当然了,还是吴嫂好看。”

马屁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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