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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粒暴躁情种(123)+番外

所以她保持中立偏不同意的态度,不过还是回房把红包递给了金铮,红包厚厚的一叠,差点撑开,她包了整整五万。

这种性质的红包X市的普通家庭一般给一万,给两万已经是很大方的给法了。何令珍给的这么大手笔,完全是为了沈何启的底气。

金铮双手接过:“谢谢阿姨。”

沈耀荣却不省心,在金铮临走前,阴沉沉地问了他一个问题:“你和何启,发展到什么地步了。”

沈何启悄悄掐了金铮一把暗示他别乱说话,凭着多年的默契她相信金铮会明白她的意思。

金铮看她一眼,诚恳望向准岳父,说出的话让沈何启宛如身临世界末日:

“我会对何启负责。”

不如她当场死亡?

第99章

沈何启苦心经营并恪守维持了二十五年的小白兔形象尽数瓦解。

何令珍毕竟是一名妇产科医生,见多了也听多了,虽不可避免有一点白菜被拱了的不舍,倒是没什么反应;至于沈耀荣,猛地倒抽一口凉气。

求生欲驱使下,沈何启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用力拽着金铮出去然后把门“呯”地关上了,关门的一瞬间,沈耀荣大声连名带姓喊她的声音平地一声惊雷炸开。

她大病初愈本来就虚弱,这么一刺激脑袋又昏沉成了一团浆糊,迷瞪瞪地把金铮送到楼下,手软脚软。

金铮淡定的很,让她送到楼下就别送了,走几步,回头问她:“明天晚上你爸妈在家么?我送点东西过来。”

沈何启终于反应过来了,顿时暴走,扑过去要跟他拼命:“还来干什么!来给我收尸吗?!”

“好了,别激动,我都怕你晕过去。”金铮单手轻松挚住她,半哄半骗地安慰道,“都是男人,你爸又不是没经历过,他肯定猜到了,我刚才要是说没有,才显得我不负责任。”

沈何启拒绝与他沟通,蛮不讲理地尖叫:“我爸才没你这么色!”

“行行行,我色,我最色。”想自己天天过的清心寡欲跟个和尚似的居然还要被她污蔑色,金铮气得笑出来,拖着她走,“既然如此,你今晚就跟我回家让我好好色一色。”

十五分钟后后两人还在原地。

沈何启不敢上楼回家面对父母,也不肯放金铮离开,坐在台阶上自艾自怜地拖延时间。这个样子要是让沈耀荣看到了,他一定能想起沈何启上小学的时候上学迟到了既不敢进学校又不肯让他走,耍赖的样子这么多年了如出一辙。

金铮在她面前三步开外站着,单手叉着腰另一手揉着自己的山根,少倾,试探着开口:“那我送你上去?”

“好。”

“……”

于是又把她送到家门口。

沈何启深呼吸好几次,才鼓起勇气胆战心惊地开门,探头探脑地望了一圈,讶然发现客厅虽然亮着灯但是空无一人,沈耀荣居然没在那等着她找她算账而选择了回房。

免去了对峙的尴尬,她松一口气,摆着手小声赶金铮:“你赶紧走。”

金铮朝屋里看一看,再看向她的时候双眸就眯了起来,带了点侵略性,沈何启无辜眨眨眼,这个动作纯良无害,却彻底刺激男人的肾上腺激素分泌,他一把把她拉到门外,摁着她的前襟把她抵到墙上就气势汹汹地吻了下来。

简直是太岁头上动土,沈何启又惊又俱,挣扎无济于事,后来累了全靠他一只手臂支撑着她才不至于滑落下去。

忘情之际,房间内传来只听见开门声却没听见关门声的沈耀荣一声吼:“沈何启!还在磨蹭什么呢?!”

这一顿吼把沈何启拉回现实世界,一阵推搡后,金铮又重重吮了吮她的嘴唇,终于依依不舍地松开她。他把她捞进自己怀里,英俊的脸上虽布满情/欲的色彩,嘴里却只知道嘲讽她:“怂死你算了。”

“托你的福,明天开始我爸可能会接送我上下班。”

“那怎么办啊。”他一点不担心,拖长了尾音懒洋洋的,没个正形,“难道只能娶回家才能色了?”

说到这里,她想起来,去摸他提在手里的袋子,里面除了何令珍让他带走的水果还有红包:“我妈给了你多少?”

金铮翻出来给她看,一无所知,问:“这代表什么意思?”

沈何启同样不懂行情,但是她知道五万块对一个普通家庭而言不是小数目,她妈妈该是认可了金铮的。

“沈何启!”沈耀荣再次吼了一声。

不敢再拖延,沈何启喊了声“来了”,要关门的时候看到他倚在墙上不动,好奇道:“你不走?”

“我冷静一会再走。”金铮没好气。

她秒懂,贼兮兮往他下身看一眼,道了声“晚安”。

*

第二天一大早金铮上班前回了趟金家,父母都还没下来,他便招呼着保姆王阿姨一起把觉得合适的东西从储物间搬到了客厅茶几上,正在挑选,金甚调整着领带从楼上下来,看到茶几上堆积如山的烟酒营养品,好奇道:“这是在干嘛?”

“阿铮晚上要带去女朋友家。”王阿姨回答。

金甚破天荒没有管自己离去,而是走过来,看金铮忙活一会,问:“那个医生的女儿?”

金铮没料到他还记得,意外地抬眸望父亲一眼,答:“是。”

金甚又看一会,临走前撂下一句:“既然你都要上门去人家家里了,那也挑个日子把她带回来吧。提前告诉我,我好把时间空出来。”

金甚这一系列的行为都让金铮觉得反常,在他的认知里,金甚绝不会有这个闲情逸致来看他带回来的姑娘,更会商人本性极其看重儿媳的家境,以保证联姻的利益最大化。他望着父亲的背影,淡声道:“你不问问我她家什么条件吗?”

“你喜欢就够了。”金甚步子停了一下,又补充,“互相喜欢,就够了。”

说完匆匆离去。

留金铮蹙眉不解。

*

三十三年前,金甚第一次看到云家的小女儿,那是铁血司令云清流百般宠爱的掌上明珠。

她出现的第一秒,就牢牢地吸引了金甚的注意力,娇艳美丽,像清晨蒙着露的玫瑰。

她叫云同辉,与日月同辉的同辉。

金甚自诩长相是女孩子喜欢的类型,家中也在改/革。开放后抓住机会赚下第一桶金,经商有道,短短几年已经发展得有头有脸,所以他志在必得地接近云同辉,她却态度冷淡。

很快,他发现她似乎与家中园丁的儿子走得极近。

金甚并未把这样不起眼的对手放在眼里,但也不想再和云同辉绕圈子,他求了父亲,直接向云家提了亲。

云清流很满意他,替女儿做主应下了这门亲事。

有了婚约以后,云同辉依然对金甚不冷不热,不过金甚亲眼瞧见她和园丁的儿子目不斜视擦肩而过,不再有任何交流。

他放下心来。

时间很快,转眼来到婚礼前一天,照理来说新郎新娘不能见面,他却激动难眠,去她家后门楼下看她房里亮着的灯火,想着,只要不见到她的人,应该就不算坏了规矩。

夜半,却见她瞻前顾后地出来,手里提着一个小皮箱,一直不停地看手表,很焦急的样子。

他心下有不好的预感,悄悄躲起来,静观其变。

再过了没多久,有一辆黄包车停在她面前,拉着她离开。

金甚远远跟上,黄包车穿过小巷,穿过寂静的街,最终停在一座桥头,桥头有另一个焦急等待的人。

那是园丁的儿子。

他的未婚妻在婚礼前一晚要和别人私奔,丝毫没有顾忌这将给他和他的家族带来多大的羞辱。

他沉着脸出现在这对打算亡命天涯的苦鸳鸯面前,不顾她苦苦的哀求将她送回了云家,没有让此事被第四人知情。

第二天婚礼照常举行,她没有再逃,穿着洁白的婚纱披着头纱,终于还是嫁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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