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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粒暴躁情种(129)+番外

*

金铮来了沈家不少次了,却是第一次进沈何启的房间,推开房门的时候感到了一股阻力,是几个未拆封的快递盒挡在门后,她的房间和他想象的差不多,乱七八糟四处都摊着东西,也没什么女孩子家家喜欢的装饰。

床上有书,有包,有散落的两百块钱,有手机平板,有岌岌可危在床边的电脑,还有一个横着睡的沈何启。

照常是趴着,头半挂在床外,这么热的天也用不着空调,没有用处的被子掉在地板上,她睡裙掀到了背上,露出一条卡通内裤。

“……”这到底是个什么神仙,他以前怎么从来没见过她穿这种风格。

这时候不占点便宜枉为男人。

金铮移开她的平板在她身旁坐下来,俯下身将她半翻过来,埋下头去亲她,手也不老实,从腰间探进去一路往上。

“……”昨天他没把厌食症说出口最后扯了那点荒唐的理由,是怕吓到她,但他现在觉得那个理由十分充分,有必要重点关注。

动作稍有些粗鲁,沈何启很快惊醒过来,弄清楚状况后她几乎是瞬间将他推开,从床上弹了起来,如临大敌地朝房门看去。

“行了怂玩意,你爸妈早走了。”金铮松开她,站起来,“赶紧起床,吃早饭去。”

沈何启换衣服,金铮也没有要回避的意思,只拿露骨的眼神目不转睛盯着她看,犹豫一下,她还是抱着衣服闪身进了卫生间,听到身后金铮发出一声嘲笑,他说:“矫情。”

沈何启没回头怼他,关上卫生间的门对着镜子拍拍自己发烫的脸。

她从来不是个脸皮薄的人,不对着金铮,她永远不知道自己能有这么多的羞涩。

*

早饭宛如一场紧张的高考监考,监考员的眼神一秒钟都没有从劣迹斑斑的学生身上移开。

沈何启第二个包子咬到一半的时候:“我要吐了。”

“这个吃完。”

奔溃了:“我真的要吐了。”

金铮不为所动:“吐一个我看看。”

她说一不二,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的,现场就打算来一出表演。

金铮曲起食指扣了扣她的头,心里觉得无力,对自己这一早上的监督得来的成果并不满意,却也毫无办法,无奈朝桌上扬了扬下巴:“那把牛奶带上,牛奶喝掉。”

中午和晚上的情况也都不太理想,沈何启吃的极少,远远不到正常人该有的食量,晚餐的时候金铮再不肯妥协,在她三番五次声明自己饱了以后仍半强迫半诱哄地要她继续进食。

沈何启走出餐餐厅的时候张嘴被门口的空调风呛到,一咳嗽,胃里就翻滚起来,直接吐了个干干净净。

回去路上气氛有些凝重,好半天没有人说话。

“是不是因为我?”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金铮扭头看沈何启,“刚开始你明明不是这样的,和我在一起以后,食欲才变得越来越糟糕。”

“我不知道怎么了,是不是我哪里做错了,才让你连身体的健康都保证不了。”

“你告诉我。”

沈何启垂着眼不答话。

“又是这样,每一次都是这样。”他自嘲,红灯倒计时来到,他转回头,松开刹车,汽车起步,在道路上由慢至快奔跑起来。

到沈何启家楼下,车里还是保持着沉默,沈何启坐一会,伸手去开车门。

被金铮先一步在驾驶位的控制台锁上。

他点一根烟,打火机扔进置物台:“说说看啊。总有个解决方案,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被我害死吧?”

“……”

他哂笑:“别说只有我消失才能让你过回正常生活啊。”

沈何启瞳孔一缩,下意识去看他,他虽笑着,可是她也分不清这话里的意思几分真几分假,她夺过他指尖夹着的烟,吸一口,将烟圈吐出,随后面无表情地道出实情:“我胖了会很难看。”

金铮没想到能撬开她的嘴,但同样也不想听到她拿一个毫无说服力的理由来糊弄他。这些日子以来,沈何启给他的印象是自负的、招摇的、霸道的,没有道理草木皆兵,在这种体重下还要去控制自己的身材:“你认真点。”

“不信?”沈何启又吐一口烟雾,“你猜我高中的时候几斤。”又补充,“高三那会。”

高三那会沈何启人长高了,还有点小肉感,尤其脸圆圆的,金铮不知道她问这些干什么,随口猜道:“一百一?”

“最重的时候九十九点八,从没过百。”她不但吃了骨架小体脂高的亏,最惨的是全身上下脸是最显胖的地方,导致别人一看到她的圆脸,就先入为主地把她看做一个丰满的姑娘。直到后来瘦下来,五官变得立体,脸小了整整一圈,下颚角分明,那是宛如整形一般的蜕变。

金铮的表情变得意外。

“你也知道的,我那个时候长什么样子。”

这又不可避免提到两人之间最不愉快的往事,金铮烦躁起来,他摁着太阳穴,再次声明:“那条人人状态与我无关,我从来没有觉得……”

话未完被打断:“可我那时确实不太好看,我自己心里清楚。”

如若不然,当时他为什么是属于别人的,又为何在多年后对她另眼相看,她充分理解他的肤浅,这是人对美本能的追寻。

正因为如此,她连梦里都害怕重蹈覆辙。

第104章

在内心深处,金铮也明白,“瞎了狗眼”这个罪名对当年的他来说其实挺冤的。就算那时沈何启拥有一张盛世容颜,他对一个儿童不会也不该有任何的绮念,这不但关乎眼光和个人爱好,更关系到伦理道德和更深的层面。

喜欢他的女孩子很多,他早已习以为常地漠视。但是沈何启是比较特殊的一个,她很有趣,长的又有特色,他便稍稍多关注了一点,看到她了就会忍不住去逗两句,但也仅限如此,不带任何暧昧的成分在里面。甚至一开始的时候,连她的爱慕他也没当真,只当是一个不成熟的小孩心血来潮,过几天就会热情消散。她看起来实在太小了,小到似乎都还不配正儿八经谈喜欢二字。

再后来他有了女朋友,沈何启不和他说话了,时间一天天过去,她也慢慢发育长大,她那点特殊更是不复存在,她的意义对他而言越发寡淡,和别的女孩子几乎不再有任何差别。

直到知道她是将军。这样重量级的身份,他三年都在心心念念惦记并且万分在意的人。

高考完毕后在拐角处的那场遇见,看到她的一瞬间他的心忽然就乱成一团,明明还是那张平平无奇的脸,却有什么在悄无声息间明明确确地不一样了。

她目不斜视地与他擦肩而过,她不知道的是他回头看了她好一会。如果那时他是孑然一身,他大概不会放任那之后整整六年的空白。可是他已经有舒怡维,所以很快他也回头,迈步离开,短短几秒内,那拨乱的琴弦重新归位,泛起涟漪的湖面重新平静,像小鸟飞过天空,什么都不曾留下。

于理如此。

但是于情,对如今的金铮来说,错过沈何启九年这件事情够他后悔一辈子。

其实在她之前他并不是一个很会容忍别人的人,从小到大云同辉和金锦从来舍不得对他说一句重话,身边朋友一个个惯着他让着他,交往的女朋友哪怕交娇惯如舒怡维,大部分时候也对他千依百顺,更别提身边形形色色的人对他的巴结讨好或倾慕示好。

除了父爱受挫,他一直对所有的感情手到擒来,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和主动权。

面对沈何启,他有无数的歉疚也有无数的心疼,这些足够他无师自通自学成才地学会如何去包容她种种不讲道理的小性子,甚至一再打破既定的原则,退了又退。

好几次夜深人静时,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就这样让视频事件轻揭过,甚至连一句质问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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