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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粒暴躁情种(68)+番外

最绝的是沈何启还想搭当晚的航班回X市。

牛人一个。阿标心惊肉跳,差点当场给她跪下。

既然人没事,那就到了秋后算账的时候了,本来金铮就气她好端端莫名其妙去换个航班,现在还作妖,他耐心告罄,也不说话,拽过人就走。

回酒店的车上阿标苦口婆心地劝了一路,也没让沈何启松口放弃当天回X市的原计划。

金铮全程冷眼旁观,一个字都不蹦。阿标给他使眼色使得眼睛都快抽筋了,他还是不为所动。

到了酒店金铮先下的车,里头沈何启不肯动。

金铮站在外头与她对峙了半天,最终败下阵来,弯下腰上半个身子猫进车里,低低地叫了声“渣渣”,伸手紧紧把人揽进怀里。

死里逃生的沈何启也并不是很有力气机继续刚,他低头了她也就顺着台阶下了。

下车的时候她夹在包里的清洁袋掉落下来,落在金铮脚边。

金铮低头去捡,看到上头她写在那里的遗书,字迹潦草扭曲不已,可见当时的情况有多不乐观。想着她当时该有多害怕,他心疼不已。

可是心疼之余,他不免有些不高兴。

她的绝笔信里,没给他留下只言片语。在生命最后的时刻,她没有想他。

沈何启伸手夺过,不顾金铮不明所以的眼神,折了几折胡乱塞进包里。

金铮当然不明白他的反应为什么这么大。

因为她在清洁袋的背面,还写了别的字。

张信哲有一首歌叫《从开始到现在》,里面有一句歌词:难道我就这样过我的一生,我的吻,注定吻不到最爱的人。

她写在遗书上的是:

这一生,我的吻已经吻到我最爱的人。

第56章

沈何启这般如临大敌,金铮虽是百思不得其解不过也没勉强她,只当她是不好意思让他看到她写给父母的那几句煽情的遗言。他拉着她的手让她借力下车,握住的一瞬间发现她的手冰得像铁条,仔细感受的话,还带有一些颤抖。

她怕成这样,愣是撑着没在他面前表现出一丝脆弱,明明是一路狂奔来见他,在最后时刻却放缓了步伐施施然走到他面前,没有哭,没有诉苦,甚至嚣张跋扈放言要再赶下一班航班回家。要不是看到她的遗书,他差点以为这人真的神经大条到生死攸关的时刻还能没心没肺。

金铮往下看到她短裙下的两条光溜溜的腿,沉吟片刻,对阿标说:“外套给我。”

阿标照做,将西装外套脱下递了过去,就是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老板要外套干什么,这天都这么热了。

金铮接过,围在沈何启腰间,拿两个袖子系了个结。

沈何启也没搞明白他想干什么,眨巴着眼看金铮忙活,他系好了衣服,背对着她站在她前面,低下了身子,两手往后一绕环过她,直接把她背了起来。

防不胜防,他站起来之后,惯性作用下她往后仰去,慌乱之中连忙抱住了他的脖子才不至于掉下去。

动静不小,路过的人纷纷报以好奇的眼神。

“干嘛啊?”

“怕有人吓得走不动路,我背她回去。”

酒店大门走到电梯还要走好一段路,沈何启确实是一点力气也没有了,也不再逞强,闭了眼睛,一声不吭把头往他肩膀埋了下去。

她脚悬着,没有踏实感,一闭上眼睛那窒息的下坠感就又铺天盖地袭来,仿佛又回到了飞机上那场身不由己噩梦般的经历,她忙不迭地又把眼睛张开。

为了让她少受点颠簸,金铮的步伐迈得不快,也尽量轻了又轻。沈何启低着头,直愣愣地看着他两条腿轮流着跨出去,没眨眼的缘故,她眼前很快模糊成一片,只剩大致的轮廓在晃动。

这是金铮第二次背她。

第一次背的时候他们还没认识多久,舒怡维还没有转学来,他们还是可以打招呼的关系,那时金瓶梅的梗还新鲜着,金铮尚没有玩腻,见到她的时候总要调侃上几句。

有一天她吃完中饭,在学校小卖部买了个泡泡球,所谓泡泡球,就是一个弹性极佳的透明薄膜里装着一团拳头大小的冰淇淋,最顶部有一个小叼嘴,咬破吮着吃,等里头冰淇淋吃完了外头那层透明薄膜也就缩成了比小拇指还小的大小。泡泡球童年时代很流行,后来销声匿迹了多年,不知怎么,又突然在市面上火了起来。虽然网传外头的透明薄膜是用安/全/套做的,但是不妨碍大家趋之若鹜地买来回忆童年。

沈何启嘴里叼着那个泡泡球走在草坪边上的水泥道上,那水泥道大概脚裸高,宽度还不及一只脚掌,一个不留神就会掉下来。

她两手背在身后,任泡泡球随着她的走动晃来晃去,因为弹性极佳,能甩老远。

突然背后传来一声戏谑的“小梅花,你又吃这种少儿不宜的东西。”

这道声音沈何启早已烙在心里,她下意识回过头去,金铮沁着三分笑意的脸庞便映入眼帘,身旁是助纣为虐,也笑得一脸奸诈的陈伟业。

关于这个传闻,好奇宝宝沈何启早就百度过了,她一点也不觉得泡泡球和安/全/套像。她伸手把泡泡球摘下来,反驳道:“怎么就少儿不宜了,明明一点也不像。”

“不像?”金铮笑得暧昧,走近一步,“这么说,你见过啊?”

本来沈何启面对他就是小鹿乱撞紧张得要命,他这么一靠近,她一慌神,也忘了自己站在高起的水泥条上了,一个后退,脚下没踩稳,随着一声尖叫就掉了下去。

金铮来拉也为时已晚,她已经摔在地上。

“你没事吧?”金铮拽着她的胳膊好不容易把她扶起来,她的脚裸钻心地疼,已经没法踩地了,没一会就肿得老高。

谁知道开了句玩笑她这么大反应,金铮也是万万没想到这结局,自知闯祸,收了脸上的嬉皮笑脸,严肃起来:“我送你去医务室。”

医务室还隔着大半个学校,金铮扶着她走,她受伤的脚没法走路,只好单脚跳,跳了几步。想着这么跳到医务室怕是能把这妞给蹦跶死,金铮松开她的手臂,往前走了一步,弯下腰来。

沈何启知道他这是要背她的意思,不过犹有些忐忑和不敢相信,问:“干嘛啊?”

金铮转过头来:“等你跳到医务室,校医都要下班了。上来,我背你去。”

沈何启连脚痛都忘记了,她紧张地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地趴了上去,两手隔在了他的背与自己的胸之间。

倒也不是担心自己的胸贴到他,她发育很晚,那会还是儿童身材,没什么好避嫌的,她主要是担心自己的狂乱的心跳会传到他背上。

金铮意味不明地轻笑了一声。

陈伟业就在旁边,沈何启不好意思放肆地盯着金铮的背影看,眼睛是欲盖弥彰地看着前面的路的,但是她能感觉到薄薄的校服下少年清瘦的身体和炙热的体温,这让她浑身的每一块肌肉都没法放松,每一滴血液都几欲沸腾。

高中时期的沈何启也瘦,但是跟后来的骨瘦如柴还是很不一样的,没走几步就往下滑。

金铮掂了她三次,忍无可忍:“沈何启再滑下去我就不管你了啊。”

沈何启这才踌躇着圈住他的脖子。

这么一来,便与他紧密无间。

又走了几步,金铮突然问:“他们说的是不是真的啊?”

沈何启不明所以,“啊”了一声。

她手边金铮的喉结滚了滚,沉默片刻,他说:“算了,没事。”

陈伟业没他这么有绅士风度,挤眉弄眼一下,直接替他说了出来:“听说你还是小朋友啊?”

高一刚开学那会沈何启是住校的,一个寝室住着,没有生理期很快便被同寝其他人知道了,大部分女孩子五六年级就开始发育,再不济到了初一初二的时候也都来过初潮,像她这样读高一还没发育是很稀奇的事了,也不知道是哪个好事者就给她传了开去,班里人尽皆知,没想到连别的班那里都传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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