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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契合(ABO)(36)【CP完结】

作者: 十九瑶 阅读记录

他看向后视镜中的自己,感受熟悉又陌生:胡子拉碴,目含血丝,未消退的欲火在眼中熊熊燃烧,浑然是一头困于发情期的野兽。

这就是“他”寻偶的样子?

太丢脸了。

郑飞鸾猛喘了几口气,闭上眼睛,开始深而缓地呼吸——没事的,他已经清醒了,残留的寻偶欲望会随着“他”的沉睡而淡去,不会影响他太久。

可是事与愿违。

闭眼之后,无数迷乱、香艳的画面在虚空里晃动,让他的性器变得更硬。

他看见了他的夜莺,他们放平皮椅,在车子后座狂欢。小夜莺脱得一丝不挂,含羞带怯地骑在他腰杆上颠弄,臀间的小洞将他含得极紧,瘦薄而白皙的身子就像深海里的一艘船,舷抖帆摇,左飘右荡,随时可能倾覆。

车内满是动听的呻吟,忽远忽近,一会儿紧绷如弓,一会儿酥软如棉,魅惑地环绕在耳边,勾着他的心起起落落。

舌尖濡湿,嘴唇干燥,一粒红痣点在胸口,像玫瑰色的血珠,诱着他去亲吻。

激烈动作间,小夜莺弯翘的发梢颤了颤,抖下一滴热汗来,正巧落在他唇边。他用舌尖舔去了,甘甜的滋味一路舒爽到心脏。一刹那他欲望爆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伸手扳过那截脖子,张嘴狠狠地咬了下去。

就在浓郁的Omega信息素扑入口鼻、即将安抚他所有躁动的时候,幻觉化作一阵尘烟,消散不见了。

车窗外,大雪在无声飘降。

郑飞鸾坐在阴影里,胸膛起伏,呼吸已然乱成了一盘散沙。胯间那团血肉正凶悍地挺立着,将布料顶出了更明显的轮廓。

就在刚才微妙的一念之间,他突然明白了寻偶的感觉:高潮成结的前一刻他失去了怀里的Omega,整个世界在濒临坠毁的情欲面前一文不值。心脏充血,阴茎持续勃起,强烈的射精需求碾碎了一切所谓理智,只剩下寻找的本能。

谁也拦不住他,除非把Omega安然无恙地送回他身边。

所以……

一些记忆的片段影影绰绰闪回。

所以他在十一月末的午夜出了门,冒着严寒,茫无目的地驱车飞驰一整夜,转过了几百个街角,耗空了一箱汽油,却寻觅未果。他在绝望中倾斜着冲上路旁的石砖步道,被消防栓和路灯死死卡住,一道惨烈的刮痕横贯了前后车门。

车子熄了火,温度迅速下降,视线开始变得模糊,眼皮也沉沉地盖了下来。

他知道天快亮了,属于他的时间要结束了,可即使在失去意识的前一秒,他仍然固执地盯着对街一扇幽黑的窗户,盼望它能亮起灯光。

何岸,这是你住过的地方。

在你消失后,我来了这里几十次,每一次迎接我的都是一间灰尘浮扬的空屋子。我不知道你去了哪里,所有关于你的消息都石沉大海——它们总是在天亮后抵达,而那时的我在沉睡,阻止不了“他”把一切删空。

何岸,我只是情欲催生的人格片段,零零碎碎,昏昏沉沉,时常拿捏不准轻重。最近这半年来,我的脑子里灌满了你,你让它变得笨拙、迟钝、木讷,许多之前我能轻易做到的事,现在都力不从心了。

越想你,就越寸步难行。

属于我的时间太少,后半夜的几小时不够让我离开渊江,去往更远的地方。我只能几经周折买下这间屋子,让它永远空着。如果你哪天想回家了,就推开虚掩的房门,让它亮起温暖的灯光。

我会看见的。

我会在你回家的第一晚,就过来亲吻你。

车载石英表定格在5:29 AM,他疲倦地趴在方向盘上,合上了一夜未闭的眼睛。

一分钟后,分针轻轻推进了一格。

郑飞鸾被刺骨的寒冷唤醒,再度睁开了眼睛。

车外正飘着雪,面前是一条宁静而陌生的长街,街对面有几栋破旧的居民楼。他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儿。凌晨五点半,所有人都在熟睡,每扇窗户都黑洞洞的,像涂了不透光的黑漆。

没有哪一扇看上去与众不同,也没有哪一扇应当与众不同。

闪回的记忆令他感到不适。

他在车里沉默地坐了十多分钟,然后推开车门,踏上了路边松软的积雪。他抬起头,望向对街奶茶店上方一扇雨篷残破、烟灰黏着的窗户,嘲讽地笑了声。

你就花我的钱,买下了这么破陋的地方?

看样子,你是真以为他能回来。

放心,只要我不松口,你的Omega这辈子都踏不进渊江一步。再怎么废寝忘食地找下去,结局都是一样的。

我不喜欢的人,容不得你硬塞到我床上。

西郊不比市区热闹,偌大的街道上只有一家罗森便利店24小时营业。郑飞鸾走到门口,掏了掏裤袋,没发现钱夹和证件。

也是。

满脑子只剩交媾的Alpha,血液全往脐下三寸流,哪儿能要求这么多?

值得庆幸的是,大约为了能在心爱的Omega面前保持良好的形象,“他”出门前用心打理了一番衣着,没害郑飞鸾穿着一身睡衣去便利店求助。

值夜的店员十分戒备,用怀疑的目光打量郑飞鸾:“借手机?你自己的呢?”

郑飞鸾摊手:“抱歉,出门太急,忘带了。”

“这……”

三十年来第一次被人从高处俯视,对方还是个打零工的Beta小店员,郑飞鸾自然不爽快。但他不能发作,除非他愿意穿着单薄的衬衣冒雪步行十几公里。所幸俊朗的皮相和体面的衣着为他增加了可信度,店员想了想,决定日行一善,把手机借给了他。

太阳初升的时候,司机终于开车赶来,将郑飞鸾接回了市中心的住处,路边熄火的车子也一并拖走了。

这一夜的混乱结束在黎明到来时,急遽恶化的寻偶症却才初现端倪。

从这天起,郑飞鸾再也没在自己的床上醒来过。

他醒在形形色色的街角,有时是市区,有时是荒郊,唯一的共同点:周围永远坐落着一栋又一栋廉价的出租屋。

江祁曾经提醒过他,失去理性后的“他”为了找到Omega可能会“动用一切办法”。于是他会在每晚入睡前拔出SIM卡,锁进抽屉,以防惊扰到不该惊扰的人。但即便所有出路都被严密地堵死了,寻偶行为还是没有停止。

因为迟迟得不到信息素安慰的“他”开始奉行一种极其简单,同时也极其荒诞的逻辑:

之前每一次与何岸做爱都是在廉价的出租屋里,所以,何岸一定还藏在类似的地方,等着“他”去找。一天不行两天,一年不行两年,直到翻遍所有的出租屋。

无比可笑,但足够固执。

每当在街角突兀地恢复意识,郑飞鸾都会感受到一种密不透风的绝望,像被什么牢牢卡住了脖子,胸闷,气短,死活挣不脱。

他终于发觉本质上他是在和自己对抗,他有多强硬,对方就同样有多强硬。区别在于他要的太多,而对方除了Omega什么都不要,不计得失、不算利弊,一根筋直怼到底。

比偏执,他才是注定的输家。

更可怕的是,寻偶情绪有着极为绵长的惯性。有时明明已经恢复了清醒,浓烈的情欲却一直散不开。那种求不得的极度空虚只要沾染一点点,就像老烟枪犯了瘾,会一路痒进骨头缝里。

他不是圣人。

他有欲求。

尤其当心里明确装着一个人的时候,这种欲求有的放矢,就像洪流冲向唯一的宣泄口,一发不可收拾。

某一次在街角醒来,郑飞鸾又想起了那场露水姻缘。

他倦乏地望着路灯下飞扬的大雪,忽然觉得,他的小夜莺应该是很适合毛衣与围巾的。米白色,纯羊绒,裹着一张清秀的脸,脸颊染着淡淡的绯红,一半是羞怯的心,一半是头顶红伞落下的影。

他会转过那个街角走来,积雪甘愿为他碎裂,化作一串雀跃的脚印。轻轻的,像花苞打开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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