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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使用手册(59)+番外

更何况,被留下的危险还未必有一起走来的小。

顾朗看向明薇,征求她的意见,她说:“你先过去。”

他点点头,将一根粗壮的藤蔓系在树枝上,然后借力一跃,轻松到达彼方,叶老头不服老,第二个尝试,一荡过去,顾朗就伸手搀住了他,叶老头做了一个好榜样,其余人见他那么轻松,也略略安心,一个接一个尝试过去了,周一帆身手也很利索,像一只猴儿似的荡过去落地,都不需要顾朗扶一把。

轮到陈盈的时候,她显然有点害怕,明薇和她说:“我推你一把,你要是怕,闭上眼睛就好了。”

她咬着嘴唇点了点头,明薇搂着她的腰往后挪几步,然后猛地一推,陈盈就听见耳畔有呼呼的风声,她紧紧抓着藤蔓,生怕自己掉落悬崖,但是很快,一双手臂接住了她,她飞快一睁眼,就看到顾朗潇洒地将她一旋身放在了地上。

接下来是卓菁菁,明薇问她:“要我推你么?”

她摇了摇头,深吸口气,用力一蹬腿就荡了过去,那真的是比过山车海盗船之流刺激许多,幸好顾朗一伸手就将她接了下来,他还夸她们:“我的学生居然都这么勇敢。”

卓菁菁微微笑了笑,没有说话,倒是薛凝道:“那是,自从跟了老师,我觉得我的接受能力大大提高了!”

这一番话说得众人不禁莞尔,此时夕阳欲下,明薇最后一个荡着藤蔓飞来,顾朗张开双臂一带,将她拥入怀中,彼时,霞光漫天,两人立在山头之上,四目相对,情不自禁微微一笑。

顾朗松开手,看了看天色,道:“时间不早了,再走下去恐怕有危险,我们还是先找地方过夜吧。”

这回薛凝就有点愁眉苦脸了:“我们帐篷什么的可都没带。”

“要什么帐篷。”明薇快言快语道,“以天为被地为床,多潇洒。”

莫倩低声抱怨了声:“这可算不上什么潇洒吧?”

“看你怎么看了。”明薇浑然不在意,她随唐黎去亚马逊森林深处的时候,那可是什么户外装备都没带,吃野果,啃野兔,住山洞,完全远离了现代文明。

不过纵然是再不情愿,大家也没有后悔的机会,幸好大家运气不错,找到了一个干燥的山洞暂避,明薇还吓唬他们:“有一次看见一个山洞,想去避避雨,结果却是一条巨蟒的老巢,好家伙,差点被吞进肚子里。”

顾朗抬头看着她:“你胆子也太大了。”

“然后阿黎就把它烤来给我吃了。”明薇斜眼看着他,面不改色把话说完了。

顾朗把头转了过去,和薛凝和卓菁菁、周一帆说:“你们三个出去找点树枝,不要湿的,不要走远,一帆你照顾两个女生。”

其余人也很自觉地开始打扫地方,仇英子带着学生去找可以实用的野果和菌类,在她的指点下,大家才知道原来森林里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危险,但是也不乏宝藏,有许多植物的根茎都是可以直接实用的。

大家纷纷笑语:“幸好,不怕被饿死了。”

明薇出去一趟,回来提了几条鱼,薛凝问:“死啦?”

“没,晕了。”明薇轻描淡写道,“蹦得我火大,敲晕了,给。”

薛凝接过一串鱼:“给我?”

“我又不会杀鱼,你们来啊,平时不是解剖人么,鱼肯定没问题。”

薛凝: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解剖课还有这个用处。

最后周一帆把鱼接走,手起刀落,干净利落地把鱼杀好洗干净,串在树枝上准备烤,薛凝很好奇:“你做得很熟练。”

“在家经常做。”

“真是好男人。”薛凝毫不吝啬地夸奖,周一帆耳朵微红,飞快移开了目光。

出人预料的,晚饭竟然吃得十分愉快,大家对于野人做着种种猜测,薛凝先说:“之前在路上吓唬我们的,是不是都是那个小孩子?”

“我觉得很像。”

“他为什么要来骚扰我们?”

“好玩吧。”叶老头笑着说,“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大概没有什么恶意,但是却不知道会对我们有什么伤害。”

他说着说着,却注意到了仇英子面上不同寻常的神色:“英子?”

仇英子从回来就心事重重的样子,她听见叶老头的问话,犹豫了一下,才说:“不,没什么。”

叶老头心中的怀疑更盛,不过他尊重仇英子的选择,并没有多问。

学生们接二连三犯了困,虽然拾柴点了火堆,但是没有任何御寒衣的情况下在森林里过夜,还是很冷的:“大家都挤一挤睡吧。”

于是就出现了男生一堆,女生一堆挤在一起睡觉的场面,明薇盘腿坐在顾朗旁边,对他晃了晃手里的酒瓶。

他立刻就笑了:“你居然还带酒过来?”

“喝不喝,少废话。”

顾朗虽说不算酒痴,却也对好酒钟情,当下也不多话,接过酒瓶喝了一口,辛辣的滋味入喉,爽快极了:“好酒。”

他把酒瓶递回给明薇,她亦接过来喝了一口,第一口入喉,她面上便升起两团红晕,要知道这瓶酒虽然不多,但醇厚烈性,一小口便足以让人如痴如醉,酒意上涌。

两个人背靠着背说着闲话,明薇先道:“人对科技文明实在是越来越依赖了,我敢打赌在今天之前,他们从没有想过不带任何户外设备就在这里过夜。”

“这也算难以避免的事情,社会总是在不断进步。”

她反驳:“进步,你觉得科技进步就算是文明进步吗?”

顾朗长长一叹,没有回答,如今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电子数码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太快,可是这并不表示社会的文明程度有所增加,人类社会依旧充满着各式各样的丑恶,从封建社会就开始存在,到今日也不曾消退。

那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劣根性。

明薇喝了一口酒下肚:“算了,不说这样扫兴的话了,这次的事情有点意思,就是不知道她会带我们去哪里,该不会打算带到她老巢里去,给人结婚生小孩吧?”

她越想越觉得有可能,似模似样点了点头:“对,肯定是看你身强力壮好生养。”

顾朗终于气不过,掐她的脸:“你这张嘴也太毒了吧,啊,当心你才被野人掳走,要你留下来繁衍后代。”

“大不了同归于尽。”她皱了皱鼻子,大为嫌弃,“我不喜欢那么粗犷原始的。”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明薇想了想,竟然十分怅然地叹了口气:“我喜欢他拥抱我的时候,我心跳如雷,面红耳赤,一刹那的时间就能决定从今往后与他浪迹天涯,醉生梦死。”

顾朗原本想评价一句不实际,但是转念一想,对于旁人来说不实际,对她来说却也未必,明大小姐十辈子都不愁吃喝玩乐,她所有的心思都可以放在感情上,未尝不可。

对她而言,这并不是一个太过分的标准。

“始终没有找到吗?”

“始终没有。”

“为什么?”

“不知道,就好像唐黎,我和他在夜晚的丛林里数星星,他和我讲巫术,讲灵魂,可是……”

可是那一天,唐黎要过来亲吻她,她却鬼使神差地躲开了,后来她一直想为什么会这样,唐黎是她遇见的最出色的伴侣,在他身边,她无时无刻不在欢笑,他太懂得讨人欢心了,而且长得还那么英俊风流,更不必说,他实际上的身份是巫师之王,对于神秘莫测的巫术有极高的造诣,在东南亚一带有非常大的影响力。

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他对她那么好。

明薇询问顾朗:“你觉得我应该和他在一起吗?”

顾朗沉默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半晌低低道:“小金鱼,我不知道,这种事情,你应该问你自己。”

而明薇自己当然也没有答案,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沉默了下去,直到顾朗见她困倦地打了个哈欠,才说:“过来睡吧,靠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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