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真实副本(165)+番外

“你反过来想啊,如果你一直这样,我就会一直喜欢你。”海百合拍了拍他的手臂,“我也是,我才不会让自己变成一个不修边幅的黄脸婆,我要一直都那么漂亮可爱,这样你才会一直喜欢我。”

有那么一瞬间梁霄觉得她说得还挺有道理的。

爱情需要新鲜感,但新鲜感并不一定要换人,角色play就是很有用的办法。

海百合决定和梁霄玩一个“装作不认识”的游戏,两个人在不同的时间进去,然后像陌生人一样搭讪调情。

鉴于他们俩在花样年华里第一次见面就认识了,梁霄觉得这“初次见面”还是很有意思的。

海百合先进去,梁霄要在车里等十五分钟后才能进去。

在酒吧门口,海百合和出来的一个戴着鸭舌帽的人撞了个正着,她连忙道歉:“sorry……咦,你不是那个……”

她话还没有说完,对方就压低了帽檐,面无表情地和她擦肩而过。

“我认错了?不会啊。”海百合纳闷极了,这个穿着滑雪衫戴着鸭舌帽的人,不就是飞机上那个和她邻座的小姐姐嘛,可对方好像完全不认识她了。

难道把她忘记了?不会吧,海百合自觉自己的长相还是挺有识别性(好看)的,很少有人会把她忘记。

怨念归怨念,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海百合一进酒吧就把这件事忘到了脑后,她找了个空位坐下,满意地发现周围有不少人把视线投了过来。

她随便点了一杯酒,刚准备端起来喝一口,肩膀上就被人拍了一下,海百合扭过头,难掩讶异之色。

这是一个熟人,一个万万没有想到会遇见的熟人。

查理。

他端着酒杯坐过来,亲昵地和她搭讪:“hi,还记得我吗?”他切换了中文。

“这个搭讪的招数太老套了。”海百合佯装不认识他,好奇又暧昧地笑了起来,“不过看在你是个帅哥的份上,我原谅你。”

“我们见过。”查理摩挲着酒杯,笑眯眯地问,“你不记得了?”

海百合的面色一僵,然后扁了扁嘴,试探着问:“艾迪?”

“no。”

“唔……贝克的那个模特朋友?”她一本正经地瞎编。

查理注意着她的每一个表情,她仿佛是在历数自己的裙下之臣,猜了几个之后实在想不起来,耸了耸肩说:“我不记得了,不如我们今天重新认识一下?”

“好啊。”查理和她碰了碰杯,“就当我们是第一天认识吧。”

海百合抿了口酒,笑了起来:“你可真有意思。”她现在可以确定了,查理果然记得她,那也就是说他有很大概率记得副本里的事。

“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查理问。

海百合眨眨眼:“从今天开始记得还来得及吗?”

“当然。”查理说得意味深长,“这一次,你应该不会忘记了。”

他们聊了十分钟,海百合发现查理很有和她再喝几杯的趋势,心里不免发愁,难道当时查理小哥真的对她有意思,可鉴于当初她和梁霄是男女朋友,所以没有上来勾搭,现在看她一个人就准备约一约?

这可麻烦了,她现在可是有男朋友的人!要拒绝,要坚定的拒绝!

所以,当查理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酒的时候,她笑眯眯地说:“我在等人。”

“男朋友?”查理的表情有一丝丝的微妙。

海百合喝了一口酒,口红在杯沿上留下明显的一个唇印:“嗯。”话音刚落,她就瞥见梁霄走了进来,不等他反应,她就挥手示意,“这里。”

梁霄十分意外她怎么突然改变计划了,但还是依言走了过去,看到查理的一瞬间眼神一变,但他没有贸然开口,反而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海百合。

老司机的技能就是,这个眼神怎么诠释都能说得通。

海百合怎么说也是有假女友的经验、现女友的身份,马上就说:“我……就聊了几句,你看我一杯酒都没有喝完,真的,你信我!”

“没良心的。”梁霄笑骂。

海百合和他一唱一和:“是你自己来得太晚了。”她踮起脚在他颊上吻了一下,“不生气了。”

他们俩打情骂俏的时候,查理自然不好再做电灯泡,当然是很快离开,只不过,他心里还是有点惋惜的,海百合看他的时候,他还以为她都记得,不过想想也是,同伴是很难找的,绝大部分人不会意识到自己有过这样非同寻常的经历。

通常,他们只会在某个瞬间觉得这件事似曾相识,这个地方我曾来过,这个人我似乎认得,然而很快,他们就会把这个念头抛诸脑后。

能够记住的,只有少数人。

查理走后,海百合和梁霄也没了继续玩的心思,喝过两杯酒后就手拉手散步回去了。

“他应该和我们一样什么都记得,只可惜问不出什么来。”海百合耸了耸肩,“也是,是我我也不会把这件事到处说的,感觉太傻x了。”

梁霄看她一眼:“看来是我来的不是时候。”

“我发现你最近老吃醋。”海百合皱了皱鼻子,“以前怎么没见你那么酸?”

梁霄说:“我女朋友千里迢迢好不容易能来看我一次,先是我前女友跑过来抢你,现在是以前就对你有意思的人来搭讪,我还不能酸一下了?”

最重要的是,他其实挺期待今天这次“假装第一次认识”的游戏的,结果被毁了。

海百合很惭愧,她也觉得自己破坏了一次本该很美好的约会。

她想了想,突然有了主意,她把自己的头发捋捋乱,大衣里的裙子脱出两只袖子,把袖子往身后一系变成抹胸裙,然后大衣也不穿好,直接披在肩头。

“你干嘛呢?”梁霄好笑地看着她。

海百合拾掇完毕,往前跑几步,过了一个路口后点了一支烟靠在墙边,梁霄会意,她这是临场发挥,打算演站街的流莺了。

他很配合得往她的方向走去,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个醉醺醺的人搭上了她的肩膀:“how much?”

路灯下,梁霄清晰地看见海百合的嘴角抽了抽,头也不回一拳砸了过去。

醉汉轰然倒地。

她若无其事地踩过他的身体,趴在他肩头,把烟圈吐在他脸上,声音沙哑:“要带我回家吗?”

梁霄低头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呻吟的醉汉,拿走她含在唇间的烟:“how much?”

“你已经付过了。”她用小手指勾出挂在脖子上的细链,梁霄送她的那块钻石被她镶成了挂坠,款式有些像烂大街的相片吊坠,不同的是藏在里面的不再是相片,而是宝石。

梁霄看到她挂着自己送的项链,不禁微笑起来:“带着呢?”

“定情信物当然要带,”海百合扬了扬下巴,“信物带在身上才是信物,放在保险箱里就只是一块破石头而已。”

“说得对。”梁霄吻了吻她的唇角,“很衬你。”

她挑了挑眉毛:“所以,还不快带我回家?”

夜色里,彼此依偎的男女在街头漫步,这是多么温馨的一幕。

那么,如果把镜头拉远一些,不用太远,就50米吧,车窗露出的缝隙里,有人飞快按动着相机的快门。

“怎么样?”坐在驾驶座上的男人问,“是他吗?”

“就是他。”拍照的男人把照片传了出去,没过多久,他就收到了指示,“是,是,是他女朋友,现在就住在他家里,”过了片刻,他的声音微微拔高,“那个女孩?好,明白了,您放心。”

他挂了电话,对同伴传达了指令,“她会亲自过来,三天之内,我们必须得到那个女孩儿。”

“那个女孩儿?”司机有点意外,“挺漂亮的,可惜了,我以为她想要的是那个男人。”

拍照的人意味深长地说:“他当然也跑不掉,但是相比之下,乖乖送上门来的猎物才符合她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