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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米油盐诗酒花[重生](4)+番外

“人家大学生肯到我这里的呀?”孟樱也不瞒着他,“刚刚来了一个人,我觉得挺奇怪的。”

陶柏精神一震:“怎么,看着不怀好意?赶紧报警啊!”

“也不能说不怀好意,就是他这样的人会来我这样的小店里怪奇怪的。”孟樱托着腮说,“我看到身份证了,叫霍云松,网上查了一下好像也没什么不对的。”

陶柏咦了一声:“这个名字我好像听过。”

“你听过?”

陶柏仔细回忆了一下,一击掌:“想起来了,小时候我见过,他们家之前好像出了点事儿啊,哎,那个人是不是高高白白帅帅的但是没有我帅的那种?”

孟樱忍俊不禁:“都什么和什么呀,到底怎么回事,你真的认得呀?”

“现在当然不认得了,好多年没见了,听说一直在外面读书,前两个月刚回来,还没来得及见个面呢,就出事了。”陶柏虽然没有刻意打听,但这件事也算是一桩新闻了,“他们家原本也是做生意的,结果不知道怎么的牵扯进了官司里,家里所有资产都被冻结了,他爸坐牢了,继母才二十八岁,立马卷了家里的钱和情人跑了,就剩他一个。”

这样的事情离孟樱太遥远,她轻轻啊了一声,不知道怎么说:“他妈妈呢?”

“死了呀,怀孕的时候老公带小三进门,气死了呗。”陶柏一撇嘴,“听说霍家本家治家很严,到这边就烂成这样了,切。”

孟樱突然对自己之前恶劣的态度感到愧疚:“这样啊……”

“哎,我就随便一说,指不定同名同姓呢,不过如果是他也不稀奇,听说他们家是被人搞了,他要不就躲出国要不就躲乡下,不过挺惨的,大少爷当了那么多年……”陶柏话还没有说完,孟樱就听见脚步声,往外一张望发现是霍云松回来了。

她不知怎么的有点心虚,压低声音匆匆说了句“我有事先挂了微信联系”就把电话给挂了。

在霍云松走进来的几步中,她咬着嘴唇,只觉得心扑通扑通乱跳,为自己偷窥了别人的秘密而面红耳赤,虽然说任是谁看到这样一个人来她这样的小店里面试总会觉得奇怪的,可现在想想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个人都有难言之隐,何必咄咄逼人非要追根究底呢。

霎时间,她就决定把这件事藏在心里,绝对不会主动说出来叫他难堪。

可主意很美,她却不是一个能很好掩饰自己想法的人,霍云松一回来就看出来她的态度有所改变了。

她现在对他温和了很多:“东西放这里吧,我带你去看一下你的房间。”

霍云松佯装没有发现,但心里已经有所猜测,孟樱所有的社会关系他都一清二楚,包括她有一个叫做陶柏的朋友,他所知道的“霍云松”,此时此刻早已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就算是他刻意安排,可真的追究起来,他其实什么都不曾说过,一切都是别人妄自揣测罢了,有趣的是,从别人口中说出来的话要远比他刻意解释令人信服得多。

现在的孟樱恐怕已经接受了他对“霍云松”的设定安排,对于他身无分文来到这个小县城的目的不会有太多的疑虑。

以及,这样坎坷的身世,多多少少也会引起她作为女性的同情与怜悯,寒冰化冻,一旦开始,就再也结不成冰了。

孟樱不晓得一切都是他的安排,她对于自己定下的苛刻要求有点后悔:“你身上有钱吗,我可以预支给你一点工钱。”

他温柔地应下来:“好啊,我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

孟樱预支给了他一个月的工钱,霍云松只收了一张钞票:“我没有要花钱的地方,去买些生活用品就够了,这些就请老板娘帮我收起来吧。”

“毛巾牙刷吗,不用买了,我有新的。”孟樱赶紧给他找出新的洗漱用具来。

霍云松接过:“我一会儿再收拾,你饿不饿,我去给你做饭吧。”

“我去吧。”孟樱有点难为情,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苛刻的坏老板,霍云松笑着问,“你不是在画画吗,我去吧。”

说罢不容分说把她拉回了工作室,甚至替她换了笔洗里的清水才离开。

他今天买菜的时间已经晚了,晚市上的菜已经没有早晨新鲜,幸好他下午在锅里看见还有半碗鸡汤,正好拿来与野菜一起做汤羹。

他出生在世家大族,前世二十多年都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世界各地的珍馐都轻易尝遍,自己更是从来不进厨房的,连一碗面都不用自己下。

可后来的二十年,晨钟暮鼓,青灯古佛,所吃、所住、所穿都只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因为不沾荤腥,野菜就成了常吃的东西。

那个时候他就想过,如果孟樱还活着,那么就算是粗茶淡饭,布衣旧书,隐姓埋名一辈子都是好的。

他现在做的,就是他想做的事。

二月里,田地里的野菜正好,早市没赶上的农民们下午也有卖新摘下的野菜,他买了马兰头,可以和豆腐干切丁后清炒,如果有春笋更佳。

他也买了蓬蒿,《红楼梦》里晴雯说蓬蒿无论是炒鸡肉还是炒肉丝都油腻,所以不如做汤。先用火腿汁点豆腐浆,在把鸡汤倒入锅内煮沸,然后一勺勺舀起豆腐浆在汤内凝结成花瓣。

这是他头一次做,第一次做坏了,他也不气馁,俗话说治大国若烹小鲜,既然他前者能做好,没有道理后者不行。

等荷花一瓣瓣成了型,就把蓬蒿的嫩尖部分摘下,与豆腐一同放入鸡汤中,再加盐、绍酒、姜汁,火上烩熟,就是一道清雅的蓬蒿尖烩荷花豆腐。

她中午还剩了一道油豆腐嵌肉在碗柜里,热一热就好吃了。

“吃饭了。”他的声音打断了她的作画,孟樱小心翼翼地将笔搁在了笔架上,她的牡丹图已经有了雏形。

吃饭的地方就是正厅,普通人家没有那么多讲究,就是一张八仙桌,待客吃饭均可,八仙桌是上了年纪的老东西,可木头质量好,几十年了还坚固得很。

霍云松先给她盛了碗汤:“喝汤暖胃。”

“呃,好。”孟樱要接过来,正好碰到了他的手指,她最初没有在意,以为自己接过了碗后他会松开,没有想到他的无名指直接勾住了她的小指,孟樱像是被烫了一下似的抽手,恼羞成怒地看着他。

霍云松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把汤碗放到她面前,看到她的表情还关切地问:“是不是烫到了?”

孟樱咬了咬嘴唇,懊恼地低下头去:“没事。”

“那就好。”霍云松轻轻笑了起来。

第4章 建盏(捉虫)

不知不觉,天色渐暗,霍云松在厨房里洗了碗出来,就看到孟樱在伏案画画,她从小就爱独处,不似其他孩童一样乐衷于玩耍嬉戏,更喜欢看书画画,或者帮姑奶奶制香。

一个人待得时间久了,渐渐也就不善言辞,不大懂交际,人人都觉得她性子绵软好欺负,从小到大也不知吃了多少亏。

要霍云松说,这样的性格并不坏,若是孟樱有父母疼爱,家中又经济宽裕,无忧无虑一生未尝不好,可惜她母亲移民,父亲另娶,平白继承的遗产又招了亲戚眼红,怎么能不被算计?

不过,既然他来了,那么她这样就没有什么不好的了,不是不能想办法叫她强硬起来,只是如果是这样,要他回来干什么?他舍掉了荣华富贵,舍掉了身份地位,隐姓埋名在这小县城里,不就是想换她这一生的平安无忧吗?

霍云松站在阴影里,静静凝视着她的侧颜,她全神贯注在牡丹图上,不曾注意到他的窥视。

阿樱现在这样,多好啊。

厨房的烧水壶发出一声悠鸣,霍云松提了一壶水回来替她续茶,孟樱喝茶用的是阔口小足的建盏,因为瓷胎和釉料含铁量高,烧制就成了深蓝色,还有独特的兔毫纹,在灯光下像是浩瀚星辰,又像是大海深处,十分美丽,是宋代文人最喜爱的茶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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