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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435)+番外

林霄听到那句“等你开始讨厌我了,我再离开你”时,心里酸酸的,像是被人迎面打了一拳,这个小孩太乖了,乖得让人心疼。

最终他什么话都没说,只说了一句。

一句也只有一字。

他语气轻轻地说:“好。”

听到林霄说好,郑之南晃了晃他们交握住的手说:“你说的,不能忘了。”

“嗯。”

“嘻嘻。”

看到郑之南的笑容,林霄紧绷着的心情慢慢的放松下来,他伸出手揉了揉郑之南的头发。

林霄回到家还觉得自己像是做了一个梦,感觉下午发生的事情很不真切。

当他洗完澡坐在沙发上选择电影的时候,郑之南穿着睡衣像猫一样坐在他的旁边,靠在他的身上,他才真切的感受到,那一切不是梦。

是真实发生过的,存在过的。

那一刻林霄根本想不起来徐安然,满脑子都是郑之南因为刚洗完澡而有些湿润的脸蛋,还有刚刚吹干的发,身上是薄荷沐浴露的气息……

郑之南拿过林霄手里的遥控器说:“我来选吧,我们看一部英国爱情片可以吗,我一直很想看那一部片子,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剧情,很甜很暖,适合这个季节看。”适合春天看,适合我们看。

因为是郑之南将林霄的手臂放在自己的肩膀上,所以此时此刻,林霄是搂着郑之南的,他的胳膊搭在他的肩膀上,触手可及那柔韧的身体,那一刻,林霄的脑海里不再记得郑之南是一只鸟,他开始幻想,或许他是一只猫。

毕竟现在他像猫一样依偎在他的怀里,香香的,暖暖的。

第277章

徐安然回去后就向朋友打听郑之南的信息。

“你说我离开不久后, 他身边就出现了这个人?”

“大概两三个月后吧, 好像就和林霄住一起了,对了, 你到底是为什么和林霄分开啊?他喜欢上了别人?还是你们那时候感情淡了?”

徐安然苦笑一声,不知道怎么回复, 找了个借口将朋友打发走,自己坐在租住的公寓里发呆到凌晨, “一定是他伤他太深, 所以才那么急切的找了新人”徐安然这样想。

他们一定只是肉体关系,这种关系没有感情可言。

反正他现在已经这样了, 他不介意等林霄玩腻那个人。

徐安然天真的以为要不了多久,林霄就会和郑之南分开, 然后忆起他们的从前。

事实上,发现自己有一些喜欢林霄就大胆表达心意的郑之南正乐在其中。

他没有再自己睡,而是夜里偷偷拿着枕头推开了林霄的门, 钻进被窝才被林霄发现, 把正在睡梦中的林霄惊醒, 吓了对方一下。

林霄发现是郑之南后整个人才放松下来, 躺在床上闭着眼睛, 还有些没回过神。

郑之南则抿着嘴笑, 觉得林霄刚刚诧异的样子很好笑。

一边笑一边手脚并用的像个树袋熊一样抱着林霄。

林霄说:“你怎么过来了。”

郑之南说:“我想和你睡。”

林霄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咳了好几下才明白过来, 郑之南的“我想和你睡”只是“我想和你睡”没有任何其他的意思, 就字面的意思。

林霄没有问为什么, 因为之前郑之南说过了,他喜欢他。

那么想和他时时刻刻在一起是正常的,只是不知道他的喜欢会维持多久?

一个月?两个月?半年?

度过了新鲜劲儿,会不会拍拍手说:“我不喜欢你了。”

因为有这样的一层顾虑,林霄虽然也对郑之南有一些好感,并不敢像现在全情投入的郑之南那样交付出自己的感情,他变得比从前还要谨慎,不会轻易说爱,甚至喜欢。

他现在更多的是陪郑之南玩,等待他不喜欢他的那一刻。

对于郑之南的坦荡说喜欢,林霄更担心的是未来某一天习惯了郑之南的存在后他的离开。

所以他显得很被动。

从前还会每周主动去接郑之南一次,自从郑之南说了喜欢,仿佛是为了逃避一般,林霄变得比从前忙碌了。

郑之南并不在意林霄后来不接他了,他现在对什么都很感兴趣,并不觉得被冷待,毕竟两人同住一个屋檐下,低头不见抬头见,晚上还同睡一张床,白天没见到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何况林霄是真的很忙。

自从年初上了一次综艺节目,林霄的人气越来越高,吸引了不少目光,编导又一次邀请了林霄去上节目,大家很喜欢他的风趣幽默,引经据典,有些确凿的理论和冷僻研究方向完全随口就来,不需要背稿子,从这些言行中就可以看得出来他的阅读面有多庞大浩瀚,节目里那么多人,没有任何一个问题能把他难倒,当然说的是关于他专业方面的知识。

郑之南看林霄的微博,发现已经有那么多人喜欢林霄,他就有一种“别人只能远远地看着,而我却可以拥有他”的心情,这是一种淡淡的甜蜜,一点可爱的小心思。

今日从木鱼画室出来,一如既往是郑之南一个人背着背包往家走,其实附近有公交车也有地铁,坐地铁两站就到,坐公交车三站后再走一点,步行20多分钟,郑之南选择步行,因为可以更加仔细的观察周围的环境,不论是街道还是巷子,亦或者高楼大厦和单车,全部都可以去细细的观察,而且他平日里很少出门,来画室画画是他唯一的外出行程,所以他想多走走。

意外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天色微暗,远处的天空还能看到一点晚霞,似乎更多人愿意选择坐车,因此人行道有些僻静,并没有什么人,一个穿着风衣的男人从旁边的绿化带里跳了出来,他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有一些油腻,因为头发一缕缕的,嘿嘿笑着靠近拿着一兜画纸的郑之南。

这是郑之南第一次遇到这样奇怪的人,但也保持了几分警惕,毕竟对方的行为太反常。

对方倒也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而是靠近郑之南说:“同学,刚放学吗?”

郑之南迟疑着点点头。

对方并肩和郑之南走在一起,一边走一边搭话,然后伸出手去钻进了郑之南的衣服,冰凉粗糙的手摸到了他细滑的皮肤,郑之南一个激灵,往旁边退开。

眼神警惕的看着他:“你干什么!”

“我喜欢你!我看到你好几天了,你就像是一束光照进了我的生活——”说着大力拉住郑之南的手腕往旁边的巷子里拖。

郑之南其实可以立即变成鸟儿飞走,但他不想在这样车来车往的地方变,因为他不想给林霄带来麻烦。

他知道自己是个麻烦,如果被这个国家的人知道他这样的存在,他就再也无法过上平静的生活。

这样美好的生活,郑之南一直很珍惜也很享受这样的生活,因此他就这么被对方拖到了巷子里。

这人力气出奇的大,郑之南自觉自己的力气也不小,可竟然抵抗不了他的拉扯。

到了巷子后,没看到有什么人,正要用意念幻出真身,对方竟然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小瓶喷雾,对着他的鼻子一阵猛喷。

他可以变身,却需要冥想一阵才可以变出来,并不是说变就变,然而对方好巧不巧正好抓住了这么一个空隙,将他迷晕了过去。

从这男人的一举一动可以看出,他不仅观察了他许久,还计划的很周祥,竟就这样顺利的把他迷晕了过去……

即将面对什么情况,郑之南脑海里还是有一些想象的。

林霄回到家的时候已经11点了,他最近都很晚才回来,但每次回来郑之南早就回来了,不仅给他留了夜宵,还把自己洗的香香的,他吃饭,他就撑着下巴看着他吃,还冲他笑,笑得还特别好看。

今晚不仅没有开灯,人也不在家,更别说夜宵了,屋里也没有沐浴过的味道,他换了鞋子去卧室,果然没有在床上。

人呢?

林霄给画室的老师打电话,问郑之南是什么时候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