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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人就嫁羽林郎(116)+番外

大魏立国六十年,还没有遇到过一次蝗灾。甚至在此之前的十数年内也没有听说过,即便是年纪最大的一批人如赵训等,也没有亲眼见过那据说飞蝗过处寸草无生的景象,只会认为是当时的人们夸大之语。

见赵训这样说,清薇摊手,“我能想到的办法便是如此。至于能否办到,那就是朝廷的问题了。”

“也罢。”赵训想了想,又是一叹,“且先尽人事。”

说着站起身,“我先回家去了。就算要捕杀蝗虫,该怎么做,也得有个具体的章程。下头的年轻官员们怕是连蝗虫都没见过,就是要他们去捕捉,也不知该怎么做。”

清薇送走了赵训,自己在房间里待了一会儿,才轻轻叹了一口气。

她说是不管,但多少有几分赌气的意味,又怎么可能真的不管?毕竟真的闹了蝗灾,对她只有坏处。毕竟清薇自己是做吃食生意的,若是粮食歉收,百姓们没有收入,朝廷也发不出俸禄钱粮,她这里自然不会有什么生意。何况,眼睁睁看着灾难发生,又不知多少百姓会被卷入其中,清薇也不可能无动于衷。

不管能否想到办法,总要试过了才知道。

正沉思间,便听得有人轻叩房门。

清薇被惊醒过来,心里有些惊讶,毕竟她在这里的时候,不是有很重要的事,下面的人不会上来打扰。所以她只微微沉吟,便问,“是谁?”

“是我。”门外传来的声音熟悉,却令清薇十分意外。

她起身过去开了门,见果然是赵瑾之站在门外,不由惊讶,“赵大哥怎么来了?”

“我听孙胜说你遇到了难处,自然要过来问问。”赵瑾之说着,打量了一番清薇的脸色,而后道,“看你的神色,何止是难处,简直是过不去的坎。发生了什么事?”

“不是为我自己的事。”清薇道,“我的事,请许主簿坐下来吃一顿饭,想来就能解决了,哪里至于要用到冠军侯来帮忙?”

“既不是你自己的事,清薇却如此在意,那便不是小事了。”赵瑾之想了想,问,与朝政有关?”

清薇这时候没什么心情跟他猜来猜去,索性将事情直接说了,“你早些来,还能碰见老爷子。不过他已经回家去设法了。想来夜里你回去,也免不了会被拉去集思广益。只是我们能做的,毕竟有限。”

“何须以蝗代税那么麻烦?”赵瑾之闻言笑道,“只消让百姓们把抓到的蝗虫统统吃了,既能果腹,又能消灭蝗灾,岂不一举两得?”

“吃蝗虫?”清薇脸上露出几分难以置信的神色。

其实她出身民间,记忆里倒是有这么一回事。但那都是连饭都吃不起的人想出来的贴补法子,正经人家少有会吃这种东西的,清薇自己也没有吃过,所以此前还真没想过可以这么办。

赵瑾之点头道,“是啊。别看这东西外表不怎么样,其实滋味不错。油炸了用来下酒,再好不过。”

“……”清薇可疑的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赵瑾之,“你知道京城附近哪里有蝗虫吗?”

“怎么?”赵瑾之有些反应不过来。

清薇道,“我们去抓。”

“嗯?”赵瑾之愣了一下,总算想明白了,“你要抓回来做菜?”

“能不能吃,好不好吃,总不能听你一面之词。不如去抓一些回来试试。若真能做成一道菜,也许你说的法子能用得上。”清薇道。不过其中还有许多问题,但等尝过了再去考虑不迟。

赵瑾之道,“你要多少,我去捕来就是了。”

“我也去。”清薇道,“总要亲眼看看,才能大致推测蝗灾会是什么样的。”

赵瑾之最后没能劝服她,于是最后出城的便是两个人。还是跟上次一样双人同骑,不过这一次有正事要办,所以两人都收敛起了心思,只管赶路。

也没有走多远,见路上有一大片田地,赵瑾之便停了下来,拴好马之后,才护着清薇小心的走上了田埂。清薇今日穿的是软底的鞋子,在城里走的时候不觉得,这泥土地上,没一会儿鞋子就都弄脏了。而且走起路来也很不舒服,总会被石子硌着。但她的注意力却并不在这上面,而是盯着两边田里的禾苗,寻找蝗虫的踪迹。

赵瑾之跟在她身后走得战战兢兢,生怕她什么时候就摔了,最后只能强硬的将清薇安顿在一个地方,自己去抓。

清薇想到自己一直跟着他,他反而要分心来照顾自己,便也答应了。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正好看见一只还未长成的蝗虫飞过来,便小心屏住呼吸,伸手去扑。哪知这东西警醒得很,眼看要得手,它却又在被扑中的前一刻飞了出去。飞也不远,就停在另一根禾苗上。清薇追着它扑了好几次,始终未能成功,倒是把裙子也弄得都是泥土。

她这才明白为何赵训说就算要捕捉蝗虫,也要想个具体章程。这东西可不是那么好捉的。

但这种困难在赵瑾之那里似乎根本不存在,不久之后他就回来了,手里提着几根草串。原来到了地方他才发现出来得急,根本没有带容器。索性就扯了草茎,将抓到的蝗虫一个个串在上面提着。

“这些就差不多了吧?”他将手里的东西给清薇看。

清薇接过一根草茎,仔细的研究了片刻上面串着的虫子。赵瑾之原以为她爱干净又爱美,应该会受不了这种东西,但清薇眉头都没有皱一下,研究完了,也没有将还给赵瑾之,就自己提在手里,点头道,“够了,先回去吧。”

赵瑾之跟在她身后往拴马的地方走,一面道,“若真起了蝗灾,总不可能一直吃这个。到时候还可以用来养鸡鸭,它们喜欢吃。”

清薇点头,但没有说话,似乎还在琢磨什么。

于是赵瑾之也不说话了。

回到十二楼之后,清薇接过赵瑾之手里的东西,径直去厨房了,甚至没来得及安顿他几句。赵瑾之见状,便知道她心里已经有了想法,只待实践了。

论到捷才和急智,清薇是赵瑾之见过最出色的人。

于是这一晚,冠军侯大人回家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食盒。

果然,进门之后,没等他回自己的住处,就有人来请,说是老爷子和赵定方都在等着他。于是赵瑾之提着食盒,转了个方向,去了赵训的院子。

他的祖父和二叔脸上的表情都很严肃,显然讨论的结果并不乐观。的确,如果出现蝗灾,无论怎么补救,都免不了会产生损失。从大局而言,对接下来大魏的形势并没有好处,甚至还会带来恶劣的影响。赵定方身为尚书右仆射,一国宰辅,又怎么可能高兴起来?

倒是赵训还能分心注意赵瑾之,问他,“你手里提的是什么?”

赵瑾之将食盒放在桌上,将里面的东西端出来摆好。

素白的盘子底用胡萝卜和葱丝雕成凤凰的形状,因为浸了料酒而微微泛红的的油炸蝗虫摆在上面,周围点缀着蝴蝶形状的胡萝卜和青红椒,看上去颜色亮丽,带着一股油炸出的焦香,引人食欲。

赵瑾之道,“我这道菜,名叫飞黄(蝗)腾达。”

作者有话要说:继续突然的加更_(:зゝ∠)_

第59章 百鸟朝凰

讨论了一下午蝗虫如何防治的赵定方对黄这个字已经十分敏感, 闻言立刻抬头去看桌上的菜。

赵训眼神微闪, 捋了捋胡子, 问, “是清薇做的?”

赵瑾之点头,取出筷子分给二人,“这飞蝗还是我下午亲自去抓的, 您二位尝尝味道,给个建议?”

赵定方还在犹豫,赵训已经接过筷子,夹起一只送入口中, 点头道, “香、脆、鲜, 味道不错。加上还有这么好的名字和意头,想来不少人都会对这道菜感兴趣。”

时人不吃蝗虫,不过是没有先例。要说蝗虫长得吓人,螃蟹也未见得好到哪里去, 却也是人人交口称赞的美味。所以, 只要运作的方式得当, 要让这道菜成为所谓“名吃”,让普通人生出兴趣, 主动去吃, 并不是特别困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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