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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人就嫁羽林郎(47)+番外

不论如何,到底承了赵瑾之教导之恩,所以这天晚上,清薇又做了一道樱桃肉,算是给赵瑾之的谢师礼。正好早上赵瑾之送了樱桃来,现榨出的汁液,又鲜又甜,倒比寻常用红曲米做出来的更加入味。

樱桃肉的做法,与红烧肉倒有些相似。取带皮的五花肉,切成樱桃大小的丁,沸水烧开撇去浮沫,洗净。而后在砂锅中铺上姜片,将切好的肉丁细细码放在上面,再放入葱结,绍酒,盐,茴香,高汤和樱桃汁,加盖大火煮沸,然后加入冰糖,转小火焖至酥烂,再收汁即可。摆盘时可将煸炒翠绿的豌豆苗点缀于盘底,更有唐人诗句上“几颗樱桃叶底红”的意境。

在口味上,樱桃肉其实更偏软烂鲜甜,更合女子和幼童的口味。虽然经了清薇的手做来,赵瑾之吃着同样也觉得不错,但却没有吃红烧肉时胃口大开,齿颊留香之感。毕竟这与他平日里所爱好的口味,相去甚远。

所以赵瑾之尝了一块之后,就默默的将筷子转向了旁边的炒青菜。

清薇问,“赵大哥,这肉不合胃口么?”

“怎会?”赵瑾之连忙否认,又夹了一块。

清薇便含笑道,“那赵大哥多用些。”

赵瑾之闻言,不由面色发苦,盯着桌上满满一大碗樱桃肉看了片刻,到底还是咬牙动了筷子。但不合口味的东西,稍稍吃一点,算是尝个鲜,也不会觉得味道难以忍受。但吃得多了,便只觉嘴里都是那股甜味,别的东西都吃不出来了。

赵瑾之咬着牙吃了大半,清薇见他举筷子的频率越来越低,显然已经吃不下了,这才道,“赵大哥若已经饱了,也不必勉强,当心撑着。若喜欢这樱桃肉,下次再做便是。”

赵瑾之一脸复杂的放下了筷子。

到这时,清薇才抿着唇,夹了一块樱桃肉放进嘴里,将那股想笑的冲动压了下去。

其后几日,赵瑾之便发现,清薇这里的菜谱变得莫测起来。有时桌上都是合他口味的菜,有时又都是他不爱吃的,有时则爱吃的和不爱吃的参半。这时他心里才隐隐生出几分明悟,从前只觉得清薇做的菜吃起来合胃口,只怕那也是她有意为之。只捡着他喜欢吃的做,不做别的,他才会有这样的感受。

只是现在为何又变了?赵瑾之猜不透。

不过他是个蹭饭的,清薇连饭钱都不收他的,自然也只好桌上有什么就吃什么。毕竟他也不是那样挑剔的人,或者说他的挑剔都不会摆出来。时间长了,某些从前不会碰的菜,竟也吃出了好处。

赵瑾之到底不呆,慢慢的也就回过味来了。那日他与清薇争论,说自己不会觉得女子理应如何,那时清薇说他空口无凭,他便让清薇拭目以待。所以清薇就来试了。

他这些日子享受清薇的手艺,清薇也主动偏向他的口味。若要清薇按照自己的心思来做,就不会是那样了。该是这阵子完全猜不出明日餐桌上会出现什么的阵势。若他连这个都受不住,之前那些也就只是空话大话了。

赵瑾之颇有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之感。

不过既然想到了此节,明白了后面的种种缘故,赵瑾之反倒心安理得起来了。就是清薇哪天只端一碗水上桌,想来他也能冷静以对。

当然,若真的到了这一日,他该做的是反省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事,惹得清薇生气了。

从赵瑾之的角度而言,这种种细微变化之中,也藏着清薇对他的态度转变,所以他并不着急,也愿意静下心来,细细品味这其中的种种不同,然后在从中一点点推敲出清薇的意思。

这就像是他每天早上放在清薇门口的东西,已经成为了两人间的默契。谁也不会提起,但谁也不会忽视。

……

沧江决堤一案早已了结,朝廷也有条不紊的处理了后续事宜,没有引起更大的波澜。现在京城中已经没有人再提起此事了。然而它对于整个大魏,更加深远的影响,却还在酝酿之中,远远未曾了结。

江南为天下粮仓,太湖沿岸数州,则为江南粮仓。今年沧江决堤,当时便冲垮良田无数。这水患没有继续扩大,皆因这些河水最终注入了太湖之中。然而这却又导致太湖水溢,使得这一年整个湖区田地秋收的粮食数量锐减。

所以到了八月秋收之时,京城里的粮价忽然涨了起来。

粮价飞涨,百姓们要糊口度日,不能无粮,为谋生计,其他物价自然也纷纷跟着上涨,短短半月时间,市面上的物价便翻了一倍之多!

京城尚且如此,自然就更不必提直面水灾的江南。

这个局面,普通百姓也许没有想到,但朝廷早有预料。所以皇帝当即命令各州开放常平仓赈灾,又从粮食丰足的地区调粮前往缺粮之地,平抑物价。这应对还算得当,然而从京城到地方,不知要经过多少道程序,最后执行的力度自然也就远不如朝廷设想的这么高,再加上粮商与地方勾结之事屡禁不止,自然此举能够取得的效果也不会太好。

这也是难免的事,只要事情尚在控制范围之内,朝廷也只能忍耐。毕竟现在暂且经不起别的风波。

然而有时候,越是怕什么,就越是会来什么。

承平元年十月初二日,朝廷收到西南传来的消息,土人部落的老首领病逝,他的侄子干掉了所有继承人,成功上位。然而这位桀骜不驯的新首领非但没有派遣使者前往京城拜见,请求皇帝的册封诏书,反而在登基之后,便领着兵马,前往江南劫掠了一通。

虽然西南土人一向桀骜不驯,时降时反,然而自从病逝的老首领安腾上位之后,因为他本人亲善朝廷,所以西南一带,已有十多年未曾出现过兵患了。哪怕朝廷对土人仍旧警惕,也在这里陈兵备战,但这种警惕,更多的是官样文章,从上到下都并不真的认为土人会做什么。所以当新首领乌蒙领着他的人马前来劫掠时,驻扎于此的朝廷军队根本没有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

奇耻大辱!

土人是大魏的羁縻部落,向大魏称臣。这就好比大户家中有个桀骜的仆人,打破大门掠走财物,而其他人莫说阻拦,居然连反应都反应不过来。这样的朝廷,这样的军队,要之何用?!

如果说上一次江南之事,虞景因为周敬的缘故而心虚,与朝臣对峙时处于下风,那么这一次,他就完全占据了主动地位。

尤其是当西南再次传来消息,原来当时军队不作为的原因是,整个驻扎在边境沿线的军中将领,正在一起逛窑子!

虞景气得差点儿直接将御案给掀了。

然而现在再生气也没有用,西南军自然人人该死,但当务之急,是要决定该怎么处置这件事,然后派人前往。

对于怎么处理,朝堂上下倒是态度很一致,必须要狠狠的给土人一个教训!否则朝廷的脸面就挂不住了。再说,仔细想想,就算朝廷现在想诏安,乌蒙估计也不可能答应。否则他之前也就不可能那么嚣张的前来劫掠了。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土人狼子野心,一向都是不打不服,不管朝廷怎么想,这一仗不可避免。

但是打仗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现在江南不太平,这里的驻军自然是不能动的,西北就更不必提。所以要解决西南的事,必须要从京城派兵。而这样远距离的调遣军队,所耗费的钱粮无算。这还只是行军,真要打起仗来,每一天的耗费都难以计数。打败了且先不提,就算打胜了,其后的封赏奖励自然也不能少,又是一笔巨大的开支。

治文年间,天下算得上太平,但实际上也不可能真的风调雨顺没有任何灾祸,国库是有些底子,但也丰厚不到哪里去。加上之前江南赈灾,平抑物价所花费的,剩下的部分,若单只算供给这一次战争,自然也是足够的。但偌大个朝廷,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且考虑到江南那边接下来几年内都会相对艰难,朝廷也不能不早作打算,必须要留下一笔钱粮作为储备。这样一来,便显得捉襟见肘,户部尚书这段日子已经急得白了几根头发,却还是想不到更好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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