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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之子(38)

这一次却轮到夏莫惊讶了。

刚刚它还明明只是一只再普通不过的小老鼠,但现在它身上却有了一丝真正的妖的气息,尽管还非常微弱,但夏莫绝对不会认错。

是因为他的血吗?

他会不会太厉害了点?

夏莫心情有点复杂,想膨胀却莫名膨胀不起来,反而心里有种说不上来的沉重。

“吱吱,吱吱。”

小老鼠稚嫩的叫声换回了夏莫的神志,夏莫努努嘴道:“你别乱喊,我才不是你妈。”

“吱吱。”妈妈。

“老子说了不是你妈,叫我老大。”

小老鼠有点委屈,但到底还是屈服了:“吱吱。”老大。喊完,它在心里悄悄加了一句,妈妈。

幸好夏莫不知道,不然一准气死。

带着新收的小弟,夏莫重新回到座位上,他倒了一点娃哈哈到盖子里,小老鼠嗅到香甜的味道,自己一扭一扭的爬到盖子旁边,伸出舌头舔了起来,不多久,一盖子娃哈哈就让它吃光了。小老鼠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巴,蜷在盖子旁边睡着了。夏莫用手指戳戳它的脑袋,把它揣进衣兜里。小老鼠感觉到了温暖和熟悉的气息,调整了一下睡姿,顿时睡得更熟了。

老鼠本身的生命力就十分顽强,这只小鼠妖的生命力更是旺盛得惊人,等火车缓缓抵达B市,小家伙身上已经覆盖上了一层雪白的绒毛,虽然比普通的老鼠崽子小了很多,但有绒毛覆盖着整体看起来胖乎乎的,一双漆黑的眼睛好奇的张望着,没有寻常老鼠那种‘贼眉鼠眼’的怂态,反而平添了几分可爱,很有些灵性。

“你给我老实点,要是丢了就别怪我不要你了。”夏莫板着漂亮脸蛋,凶巴巴的警告道。

“吱吱,吱吱。”小老鼠,不,现在应该叫它鼠宝了,这虽然是夏莫随口给它取的名字,但鼠宝很喜欢。

小家伙探头探脑的看着外面漫天的雪花,丝毫没把夏莫的警告放在心上。

夏莫粗暴的把它摁回口袋里,没走几步,它又把脑袋探出来了。

“再不听话,我不要你了!”夏莫有点生气了,他话音刚落,莫大娘拿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板着脸说:“不准乱跑,再不听话,小心我不要你了。”

这一刻,母子俩心有灵犀的想:养个儿子(小崽子)真他娘的不省心。

B市实在太冷了,要知道Q县那边到了冬天下雪都罕见,莫大娘活了几十岁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雪,夏莫本来就怕冷,就连Q县那边的冬天都有点受不了,闹着要冬眠,陡然到了B市,整个人冻得哟,都快走不动路了。费了半天劲儿,莫大娘终于在火车站附近找了间旅馆住下来。在旅馆里面吹了半天暖气,夏莫才感觉自己终于‘活’过来了。

B市不仅冷,还大得远远超出了夏莫的想象,没去过太多的地方的夏莫一直以为,只要到了B市,他一定可以找到沈诺。可是等到了B市以后,他才发现,茫茫人海,他根本无从找起。

而对于这个结果,莫大娘从一开始就心知肚明。不远千里陪儿子来这一趟,就是为了了断儿子的念想。当然了,费了这么大劲儿到了B市,就算找不到人也可以玩一下。反正春节呆在老家也没什么意思,就当带夏莫出来长长见识。

打消了夏莫寻找沈诺的念头,莫大娘在旅馆老板的介绍下,报了一个旅游团,带着夏莫把B市最出名的景点全部逛了一遍。夏莫全程垮着一张小脸,不高兴几乎写在脸上,最后,莫大娘实在不忍心,只好哄他道:“B市是太大了点,一时半会儿想找到沈诺他人肯定不容易,说不定哪天沈诺就主动联系你了呢?就算他没主动联系你,将来你也可以考这边的大学,到这边来慢慢找,我相信你总能找到他的。”

鼠宝抱着一块芝麻饼子啃得欢快,也不知它听懂了多少,竟然吱吱吱的附和起来。

也只能这么办了。

夏莫垮着张小胖脸,到底点了点头。

在Q县那样偏僻的小县城,想考上B市的大学可不容易,就算夏莫脑瓜子再聪明,也得花一些心思到学习上了。尽管如此,跟其他标准的好学生比起来,夏莫依然显得十分懒散,时常在课堂上睡觉,家庭作业也不怎么做,动不动就用这样那样的理由请假,少不得有看不惯的老师,总让他请家长。到后来莫大娘自己都嫌烦了,通过关系给夏莫开了一张病情证明,从那以后,那些老师们就都不怎么再管他了。

夏莫懒散惯了,不光爱在课堂上睡觉,就连考试都经常睡过去,成绩常年处于班上的中下游,偶尔他不那么困的时候,也会小小爆发一下,考个十分惊人的好成绩。

所以,等到了高考的时候,夏莫一下子考了个Q县史无前例的高分,老师们都觉得在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分数下来后,就在老师们商量着让夏莫上Q大还是B大时,他毫不犹豫的做出了让老师们痛心疾首的选择。

他填报了一所B市著名的电影学院,D大,文学系。

第三十三章特调处

老师们惋惜归惋惜,但乱七八糟的脑补一圈,他们似乎也能理解夏莫的选择了——夏莫长年累月的请病假,身体是真的不好,成绩常年处于中下游偶尔爆发也是真的,Q大B大再怎么好,夏莫去了恐怕也难以跟上进度,至于D大的文学系什么的,夏莫去了应该能跟上进度吧。

老师们都相信夏莫的选择是理智的,可即便如此,他们还是觉得可惜,不少老师都觉着,但凡夏莫的身体能好一点,报个表演系也比学什么文学系强,就他那张脸,真去了表演系,压根就没别人什么事了。

归根到底,老师们对夏莫的高考志愿是不满的,但是莫大娘却很满意。她再清楚不过夏莫的真实身体状况了——瘦是比小时候瘦多了,但是病是真的没有,你让他去山上,他不光能分分钟打死老虎,他还能让老虎跪着叫爸爸。当然了如果懒能算一种病的话,夏莫大概算先天性末期患者了。一天二十四小时,他能不吃不喝睡上二十个小时,全身上下,就连头发丝都透着一股睡不醒的懒劲儿。

莫大娘做梦都没想到夏莫能考出这么好的成绩,作为母亲来讲,她当然希望夏莫报考B大Q大这样明显更有前途的学校,但是当夏莫说出:“D大的时间要自由一些,我想再找找,看看能不能找到沈诺。”

莫大娘除了叹息,还能说什么?

自那年从B市回来,一晃已经十一二年了,夏莫再没有跟她提过沈诺这个名字,可是他一直不肯丢掉他房间里那一小束干花,她就知道他没忘。

她已是年近古稀,他们干神婆这一行的,泄露天机太多有伤天和,能平平顺顺活到这把年纪着实不易,夏莫大了。有自己的主意,她没办法再像他小的时候那样护着他了,无论她愿不愿意,她终归得有放手那一天,与其留待将来,还不如现在就放手。毕竟她现在还活着,养着夏莫的这一二十年里,她也很攒了些名气和钱财,夏莫真要闯出什么祸来,她好歹也能斡旋一二。

隐去内心深处的担忧,莫大娘打算替夏莫大办一场谢师宴,好好给夏莫庆祝一下。她这打算还没来得及实施,她的二十四孝干儿子就主动把这事儿给承接下来。

这些年里,莫有非的生意越发的好了,不光在S省这边的地界上,他的非凡地产在全国都小有名气。莫有非常年当着空中飞人,跟夏莫这个干弟弟的接触不多,但是他却知道他这身体不怎么好、不显山不露水的干弟弟,本事比他干娘还大。这些年里,他生意扩张非常快,不免惹来些不必要的妒忌和麻烦,其中,有几件特别棘手的怪事,连他干娘都处理不了,最后还是他这干弟弟给出手解决了。

夏莫私底下让他打听的事情,也终于有确切的消息了,只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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