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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魔(168)+番外


林翊坐在车上,黑亮的眼睛里压抑着兴奋和喜悦。黎承睿也跟着高兴,他知道住了这么久的医院,就算是不好动的孩子,也住得差不多要发霉,看他在座位上扭来扭去不安分,也不忍心责备他,只提醒说:“好了,安全带扣好没?小心不要把头探出去。”
“嗯嗯。”林翊趴在车窗那向外看,微微眯着眼,像一只吃饱喝足的猫。
黎承睿忍不住伸手揉揉他的头发,手指下滑,又摸摸他身上穿的衣服,确定穿得够暖,再握住他的手,手腕骨骼玲珑精致,可也仿佛瘦了一圈,黎承睿心疼地说:“回去要好好补。”
“我有吃很多的。”林翊安慰他。
“不够,”黎承睿带笑说,“还没喂成一只猪,不够。”
林翊认真地说:“可是你不是养猪啊睿哥,你是养我啊。”
黎承睿瞥了他一眼,笑问:“你是什么啊?”
“我是人。”
“我看你像小猪仔,吃饱睡睡完了吃,不是猪是什么?”
“我身体还没好呢。”林翊偏头说,“医生说了我要多睡的。”
“知道了,我只是养了一只小猪而已。”
“啊,原来睿哥你骂我。”
两人说着这么没意思的废话,可脸上却都带着美好的微笑,清风吹拂进车厢,凉意盎然,却也带来舒服的舒展感。这是一种无所谓要不要说话的时刻,但又因为氛围太过亲密,需要说点什么来冲淡心里浓郁的甜美感,于是他们继续东一句西一句瞎扯着,黎承睿看着身边的少年,晨光中漂亮得像山岗上最早沾染阳光的那片嫩叶,他悄然展开每一条叶脉,尽情呼吸每一寸时光。他贪婪地盯着外面,时不时惊喜地回头向黎承睿报告发现了什么,似乎一点点小发现都能令他高兴半天。
似乎少年身上笼罩的雾气退散开了,他整个完全地呈现出来,鲜活多姿,美好如斯。仿佛更孩子气一点,更贴近一个十七岁少年应该有的活力和生气。黎承睿看得有些痴迷,险些把车开到安全岛上,被边上的车狂按喇叭后,黎承睿才如梦初醒,抱歉说:“对不起啊,我光顾着看你在看什么了。”
“开车要专心,”林翊告诫他。
“知道了,你在看什么刚刚?”黎承睿问他。
“看外面啊,”林翊兴致勃勃地转头说,“如果好像鸟一样,可以飞就好了。”
这句话,说这句话时少年的神情,黎承睿想他一定会记住很多年,记住亮晶晶的黑眼睛闪烁着渴望和欢乐的光芒,记住好看的嘴角向上勾起美好的幅度。他想,这个少年才十七岁,他想自由,他想飞,只要他想那么做,他就有权去做。
肆意地,安全地,挥霍他的青春。


75、第75章

许多人将恋人之间的亲密行为视为理所当然的一件事,交往到一定程度,令彼此的身体获得欢愉,抒发性的需求和欲望,这是一个美好的过程,也是一个值得珍爱的过程。但对黎承睿而言却并非如此,对他来说,与林翊发生亲密关系是一种更为强烈的情绪,像某个神秘的仪式,这个仪式需要把自己的血肉之躯呈在祭坛上,并且不知道献祭的中途会发生什么危险,可正因为如此,有未知的恐惧,也有恨不得吞噬一切的强烈欲念,他激动得战栗,也充满一往无前的狠劲和决心。
他想如果时间倒退一百年,倒退到没有人权,不讲究平等的时代,无论他是什么人,只要遇见林翊,他都会想方设法,不择手段地将这个男孩占为己有,关起来,藏起来,或者在他身上烙一个印,在他脖子上套一条锁链,证明他不属于别人,只属于自己。
这些突如其来的疯狂念头令黎承睿自己也吃惊,他开始有些理解为什么有些人会极端及变态,这种欲念确实不是爱,爱讲究平和温暖,讲究给予和付出,像这种将一个独立的个体变成自己的附属品,这样的念头,不可以称之为爱。
可它比爱更疯狂,犹若阿拉斯加的龙卷风,席卷北美,所向披靡,它能把一个人几十年来形成的理性和是非观连根拔起,只想拥有,不想其他。
黎承睿将林翊带进屋便迫不及待吻他,一边吻一边用力扯下他的衣服,他想温柔点,想不要吓坏小恋人,可是他控制不住,林翊在车窗边微笑的美刺激了他,这样仿佛水晶一般炫目易碎的少年,不狠狠揉进自己的骨血中,他怕一不小心就丢了。
没有人能理解他怎么就突然变成这样,他自己也不懂,但直到此刻,直到他将少年全身的肌肤□开来,直到他跟林翊四肢交缠,摩擦着彼此,黎承睿忽然就明白了他对林翊压抑着的亟待爆发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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