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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魔(77)+番外


陈德昭年纪与黄品锡相近,在警局却混得比他好,他的品级也是督察,若不是这三起恶性谋杀案性质太过恶劣,警署也不会把两位督察摆在一处浪费资源。陈德昭与黎承睿不算熟悉,他做事低调严谨,带来的手下也跟他一样板着脸孔,二话不说迅速投入到工作中,他们处理经济犯罪的经验比曾珏良丰富许多,想必不用多久,就会有答案出来。
重案组这边却一点也不敢松懈,绰号金毛的少年刘秉礼如黄品锡所预料的那样,沉寂了几日后开始蠢蠢欲动,频繁出现在郑明修所在的证劵公司楼下。
据负责监视他的阿Sam回报,刘秉礼见到郑明修并不着急上前,而是躲在一旁窥视,似乎在等待最佳出现的时机。这个时机很快出现,阿Sam观察到,刘秉礼假扮成快递人员进入郑明修的公司,似乎将一个什么东西送到证劵公司前台。
在这个东西送进去不出一个小时,郑明修脸色铁青,单独走出公司,他走到中环地铁口左右观望了一下后便站立不动,早已窥伺一旁的刘秉礼见状面露喜色,迅速朝他跑去。但他还没跑到郑明修跟前,却脸色大变,转身撒腿就跑,不一会,四五名疑似黑社会成员的彪形大汉冲他包抄追赶上来。阿Sam与周敏筠紧跟其后,目睹刘秉礼利用身形优势和高流量人群,七拐八拐摆脱了追赶他的男人,跳上一辆中巴车仓惶逃去。
很显然,刘秉礼确实去勒索了郑明修,但勒索并没成功,不管他凭借勒索郑明修的东西是真是假,郑明修的动作却间接证明,他必定是有份参与了陈子南的**派对。而黎承睿想要的,就是证明郑明修参与此事的证据,惟其如此才能以他为突破口,撬开郑明修的嘴。
“郑明修这么做是帮了我们的忙,”黄品锡兴奋地说,“像那种小无赖,滑不留手的,只有性命攸关之际,才有可能说两句真话。”
“所以你马上过去,看准时机救一救这个臭小子。”黎承睿皱眉说,“顺便起起郑明修的底,光天化日之下都敢找人来当街抓人,看来小股神是黑白两道通吃啊。”
“有事找我律师,”黄品锡学着郑明修的口吻怪里怪气地说,“没事找我大佬。”
黎承睿笑了出声,拍拍他的肩膀说:“快去,迟点别真把金毛给害死了。”
“Yes Sir。”黄品锡笑着点头,摸了摸配枪转身就走。
黎承睿坐下来继续翻看现有的线索,他凭直觉知道这三起案件有联系,但到目前为止,所有的联系都是人为假设,并没有找到直接证据。黎承睿闭上眼,他隐约觉得有个关键的地方被他遗漏了,可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他揉揉太阳穴,站起来给自己倒了杯咖啡,这时候他的电话提示有短信进来,黎承睿低头一看,居然是林翊的,少年认认真真问他:“睿哥,中午我吃叉烧饭还是田鸡饭?”
黎承睿笑了,他几乎能在想象中看到林翊此刻皱着眉头一脸困惑为难的表情。但这也可能是少年没话找话,他在用另一种方式告诉自己,他挂念着他,可他还小,他没学会如何将思念诉诸于语言。
“我也想你。”黎承睿一下一下按着按键给他回,“吃什么自己决定,但记得买汤喝。”
过了一会,他的手机嘟嘟响起,林翊回他:“想饮汽水。”
“不行,”黎承睿按下这两个字后摇头失笑,他实在不适合也不习惯这种发简讯的方式。在他看来,这是属于后生一代的,他们还有大把时间流连于文字交流,不像他已经到了打个电话三句话说完就要挂的地步。黎承睿想起自己的初恋,那个时期,少年时代的自己似乎也曾经有一部能显示中文的BB机,有一条留言传进来,通常会高兴大半天。
一晃十几二十年就这么过去了。那个跟他当年互留简讯的女孩,如今却极有可能成为他审讯的对象。
黎承睿心里微微一疼,他直接拨打了林翊的电话,接通时,耳膜处传来少年好听的声音:“睿哥。”

“乖,吃什么决定了吗?”
“嗯,吃叉烧。”林翊含糊地说,“肉硬,咸。”
黎承睿有些心疼他,柔声说:“先忍忍,好不好吃都先饱肚子要紧。”
“哦。”
“汽水,真的很想喝?”
“嗯,”林翊郑重其事地说,“柠乐不加冰好不好?”
“好吧。”黎承睿让步了,“你自己清楚自己的身体,不要乱来。”
“嗯,”林翊小声地说,“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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