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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穿越女的倒掉(163)

叶娘拢着胸口无法自抑的哭泣着。

她茫然的看着自己扭曲丑陋的双手,颓然坐倒在地。

叶娘没有去寻死。这姑娘似乎天生就没有为什么事寻思的念头,也不知是不是万幸。

淑妃知道自己很后悔。后悔自己做了这么荒唐残忍的事,将对天子积压十几年的怨恨发泄到一个无辜的小姑娘身上。

可是,这又似乎是难以避免的。

她端了饭食推门进去,而后轻轻的反锁上。

叶娘受惊一般跪坐在角落里,手指紧紧抓着衣裙,指节都泛白了。

“过来吃一点吧。”她说,“别哭了,你眼睛再肿下去,殿里就要议论你是否心存怨恨了。”

叶娘没动。

她便接着说,“天子大赦,你父亲可以回京了,你知道吗?”

半晌,叶娘才嗫嚅道,“……她们说,涉永贞朝事者,不在赦免之列。”

“你父亲的案子已重审了,和永贞朝事无关,已经免罪了。”叶娘终于稍稍动了动,抬眼看向了她。淑妃便给她斟了杯甜酒,道,“等你阿爹回来,你就出宫吧……这里不是你该待的地方。”

——不论是深宫之中,还是天子或者她的身旁,都不是叶娘该待的地方。

她不是皇后,许多事做起来并没那么便利。

为将叶娘放出宫去,少不得就要动用家中权势,先帮叶娘的父亲脱罪,才能免去叶娘的奴籍,而后再能讨论赦免她出宫的事。

一整套流程辗转走下来,就又到了八月底。所幸叶娘记吃不记打。知她为自己奔波,就苦楚惊恐不起来。待人接物虽比最初结识时拘束了许多,可至少目光还是明亮柔软的。于她便也不算太难熬。

依旧是九月重阳。

她散心回来,殿里侍女慌慌张张的迎上前,告诉她,天子同薛王吃酒,传信命叶娘过去吹箫助兴,叶娘等不到她……已经去了有一阵了。

她赶到时正碰见薛王以袖遮面,跌跌撞撞的跑出来。

她喝住薛王,询问天子的去处。薛王草草指了指御园。她心中犹然不敢深思,复又询问他来吹箫的侍女可还在。薛王面红如血,躲躲闪闪的点头。她心里猛的就一沉,大步往园中去。

一行进入,一行被人阻拦。她薄怒的喝退一切阻拦之人,强硬的闯了进去。

尚未近前,便听到了微弱的哀求挣扎声。她早不是不惊人事的少女,立刻便意识到里头发生了什么。

她脚下一软,几乎没有滑倒在地。却是再也挪不动步子了。

不知过了多久,天子提着腰带,满身酒气的从园中出来。看见她,却并未觉着惊讶。只拍了拍袖上草屑,迤迤然离开了。

送叶娘出宫的最后一道手续被宫正司驳回了。

这也在意料之中——天子宠幸过的女人,若无天子首肯,是不可能被放出宫去的。

她克制着憎恨,将此事提请到天子跟前,天子淡淡道,“再等等吧,万一有身孕了呢?”

她身旁亲信悄悄向她告密,“……恰那日花鸟使采选的美人送到了,陛下便问薛王,这些女子哪个能生贵子?薛王说哪个都生不了,陛下不服气,命人再去找来。恰叶娘过去,薛王便指着叶娘说,她子孙富贵,贵不可言。陛下便临幸了她。”

她将指甲掐进了掌心。她知道薛王的脾性——必是将叶娘当成了教坊司里人人可欺、卑贱至极的伎乐,才故意这么说。

年少时阿娘常说谨言慎行,小心一语成谶。三十年来她就只犯了一回,便应在了叶娘身上。

叶娘果然有了身孕,十月怀胎,生下了十四皇子。

昔年那个自在快活的少女被扼杀了,她们之间了无嫌隙的岁月也逝去了。

天子到底还是用最不堪的方式,回应了她的反抗。

她心中爱着恨着怜惜着厌恶着,便这么蹉跎着,忍见光阴成飞沫。

那一日叶娘病体支离,靠在檐下,断断续续的吹完了最后一支曲子。

而后托孤给她。

她没办法喜欢十四郎,更无法将他视若己出。这孩子也许无辜,可他是她受辱的印记。她又不是叶娘,她没那么宽的心。她忘不了也原谅不了。她若忍耐,必是为了加倍奉还。

并且她最终还是做到了。

天子死前她很少想起叶娘。

她想叶娘该是没什么遗憾和牵挂的——叶娘那样的姑娘,原也不该对尘世有什么眷念。

而她虽不喜欢十四郎,但终究还是将他好好养大了。以叶娘的性情来看,她便也不亏欠她了。

如此,各得其所,已是十分圆满的结局。

天子死后,她依旧很少想起叶娘。

可一旦想起,却无可遏止的悲从中来。

她最终赢了,她夺回了自己该得的一切。然而平生偶得的那份情谊早如镜花水月消散。到头来此生陪伴她最久、令她记忆最深的,却是那个她最恨之欲死的男人。

他们互相蹉跎消磨了一生,究竟毁去彼此生命中多少珍宝?

她站在爱恨的尽头,回望那一片繁芜荒秽丛生的岁月。

忽有荧光摇摇飘落在指尖。

她抬手轻轻碰触。

一瞬间晚风扑面而来。风中花香酒浓,光阴正当时。

她纵情忘忧的跳着宴饮相邀舞,欺近叶娘展臂俯身迫她折腰,眼中光芒嚣张恣意、明如晨星。

——便是那样的目光,捕住了天外一段箫音,捕住了那夜的风。

第118章 落月摇情满江树(六)

云秀坐在屋顶上,听晨钟回响在长安的屋宇和街巷间。

熹光微白。

十四郎已更衣洗漱完毕,正在院子里的练剑。

这大半年来,他体魄强健了不少。虽不比自幼习武之人,可一招一式之间也已很像模像样了。

练完剑他便自打了盆清水,裸了上身,擦拭汗水。白皙的皮肤下,肌肉的轮廓已很显力道。

他进屋换好衣服,挽起发髻,再次回庭院中,在屋顶上寻到了云秀。便伸手向她,道,“下来吧,我们出去吃点东西。”

云秀自高处落下,扶住他胳膊时,摸到了他手臂上硬邦邦的肌肉,不觉便走了瞬神。

十四郎关切道,“怎么了?”

云秀笑道,“想起初次见面时,也是这样从树上跃下来,扶住了你的手臂。”

“嗯……”

那时的记忆如流风回雪一般,美好却又无形。印在心间的唯一实实在在的东西,就只有残留在他给她的披风上的,将人整个儿都包裹起来的温暖。

若让她画那时的十四郎,她大约是画不出来的。也许只能用那熊孩子的手法,洇满纸迷离无色的水墨为形体,再勾描出他睫毛下的光。不认得他的人甚至不知画得是什么,认得他的人则一眼就能看出是他。

可若让她画此刻的十四郎,她应当能画得惟妙惟肖吧。

初次相识时那风一样的少年,已如玉石一般坚实了。

他已选定了自己的红尘道,再不会动摇了吧。

云秀道,“你不问我昨夜去了哪儿?”

十四郎轻声道,“你若想让我知道时,会告诉我的。”

云秀想了想,道,“是。”

他们携手走在街道上,寻找路旁晨起卖饮食的小贩。

路上人熙熙攘攘,无人能看到她的存在。只他握紧了她的手,连接着她和这个世界。

不过,这连接也终有一天会被切断吧。

所有的相遇早在最初就注定了结局。

长庆二年三月三日,上巳节。

柳云岚十五岁,行笄礼。

因和云岚约好了,待她成年时会来送贺礼,云秀很早便来到柳府。

也没打扰旁人,只现身在云岚的闺房中,等她独自进屋时,私下向她道贺。

云岚显然没料到她回来,待她说明了来意,才感慨万千的叹了口气,道,“……阿姐你真是……”说着便悲从中来。

——父母离散的滋味着实难以下咽。饶是她大度知礼,心底也不能不对云秀有所埋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