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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盘红烧肉(37)+番外

他眉头微微一蹙,想起昨日秦阿伯对他说的话。

“少爷,秦小姐性格不错,你就舍得和她断了交集?”

当时他眼角微跳:“不然呢?”

秦阿伯叹了口气,说道:“我倒觉得,你们挺般配。若用您最拿手的菜来比喻,你是糖,秦小姐就是那一盘切好未曾加工的五花肉。如果没有糖的润色,她无法出色展示自己,成为一碗合格的红烧肉;若是没有糖,她可以和着油盐酱醋展现自己的另一面。反之,如果红烧肉只有糖没有肉,结果,可想而知。”

回忆戛然而止,茶杯中的水已经见了底。

他呵了一声,这个比喻竟如此的,生动。

作者有话要说:小伙伴们去哪儿了,敢不敢出来让我看见你们的影子!_(:з」∠)_

木有留言不幸福。

第30章 吃飞醋

快天亮时下了场大雨,秦可可卧室的窗户没关,窗帘被狂风卷了出去,被雨水打湿。秋季的风很凉骨,她裹着被子愣是不想起床关窗,由着雨水被风吹进来。

凌晨四点她被暴雨吵醒,朦朦胧胧又睡了过去;微凉的下雨天,极适合睡觉,直到下午两点她才辗转醒来。回老家前她丢了手机,还没来得及去买,也没办法和新公司的老板提延迟上班的事儿。

人家出版社联系不上她,以为她是找着了其它工作,不来了,便又重新招了一个。恰好这几日秦可可也没心思上班,索性在家里蹲着看书。这两天六六到她家的次数尤为频繁,简直把她家客厅当成了自家游乐场。

秦可可还是挺欢迎六六的,因为有他在,她能去莫绍清家蹭饭吃。大丈夫能屈能伸,她穷得简直连饭都快吃不起了,索性将和莫绍清的恩怨放在了一边儿,拍着他的肩膀,特豪迈大气的说:“老莫,以后你就是我好兄弟了!我以后保证不和你吵嘴了!”

言下之意是:兄弟一场,蹭饭是应该的。╮(╯▽╰)╭~

莫绍清是满头的汗,倒也勉强接受了“好基友”这个角色。来日方长嘛,追女人他得有耐心。

这天莫绍清蒸了几只大闸蟹、炖了一锅鸡汤,他转身进厨房炒青菜的功夫,桌上的几道大菜就被秦可可一扫而空了。他十分惊讶地望着秦可可,还没来得及说话,手上那盘青菜也被她给抢了去。

眼睁睁看着她将三人的饭一扫而空,莫绍清揉着肚子伤感;好在她还有些良心,至少给小朋友留了一只鸡腿和一只蟹腿;莫绍清发现,近几日秦可可有些不对劲儿,以前老和他顶嘴,现在倒好,对他寡言少语,这几天他听她说的最多一句话是“谢谢”“我要吃肉”“再来一碗”。

且她说话时两眼呆滞无神,穿着睡衣流连于两家之间,外加她头发蓬乱,活脱脱一宅女形象。莫绍清这些年一心扑在儿子身上,鲜少和女人打交道,完全看不出来,秦可可这是为情所困哪!

相比之下,六六机智多了,拉着他的衣服,如一个小大人似得,摸着下巴一本正经地猜测:“是不是因为唐叔叔搬走了?可可阿姨失恋,所以才心情不好?”

秦可可耳尖,听见熊孩子说话,拿着手中银质筷子往瓷碗上一敲,发出叮当脆响:“没恋过,失恋什么的和我没关系。”她说话间起身,顿了一会儿,又淡淡说道:“我吃饱了,走了。”她面无表情,脸颊前垂着几缕发丝,整个人看上去很颓废。

从莫绍清家回来,她从玄关的灰镜里看了眼自己。脸色苍白、两眼呆滞、黑眼圈颇重,就像被吸了阳气儿的女鬼。这会儿她情绪很低,正如失恋一般,心里压抑难受。

望着镜中的自己,秦可可愤愤然咬牙,手上卷起拳头,一拳头锤在了门上,发泄完觉得心里舒畅多了;

不就是一汉子嘛,有什么可想念的!老娘风姿绰约、绝代风华,还非得守着你这碗糖水不成?拉风富二代了不起?了不起啊!

秦可可眸子一垂,人家的确很了不起嘛……╥﹏╥...

别看她成日大不咧咧,笑口常开,其实她是个很自卑的人。大概是因为从小没有父亲,总觉得自己有缺憾;原本那丝自卑已经被她浅埋在内心深处了,却因为唐思淼再次迸发而出。

她喜欢他,有勇气告白,却没了勇气去追。

她是万万没想到,那个平日温柔偶尔毒舌的糖水,竟然是那样的大人物;和她这种底层小人物,永远是搭不上边的。说到底,秦可可是觉得配不上唐思淼,不够资格去倒追他。

秦可可因为唐思淼的事儿心塞了好几天,脑中的一根线才算是通了;她站在镜子前盯着自己,告诫自己没什么的,不就是一个男人嘛?天涯何处无芳草,自己何必只单恋他那一朵花儿。

她转身去浴室洗了澡,换了身衣服准备出门。莫绍清见她这几日状况不佳,也不放心她,便开车跟在她后边儿。秦可可背着斜挎包下楼,照着往常习惯和小区的老头老太太打招呼,只是脸上笑容牵强的很。

秦可可走到公交站时,恰好碰见莫绍清,车窗摇下,六六的小脑袋从里边儿探了出来,很亲昵地叫她可可阿姨。莫绍清问她:“可乐,你去哪儿?顺路的话我送你啊。”

“商场,我去买支手机,过几天去找工作,不能没有手机。”秦可可背着斜挎包立在公交站台前,说话时神色很淡。

莫绍清打了个哈哈:“正好,我正准备带六六去商场买东西,上车吧,一起。”

有便宜不占,哪儿会儿是秦可可的作风?她赶忙钻进车内,搭顺风车去了大商场。

商场一楼是卖电子产品的,二楼是首饰,三楼则是服装,四楼便是餐厅汇聚地了。秦可可挑了只黑色智能机,又在卖手机的地,买了一张电话卡。买完手机后,她又陪着莫绍清和六六在二楼逛了会,买了些玩具;

值得一提的是,三人走在路上很是有些引人注目;不是因为秦可可多么倾城绝色,而是因为秦可可往父子两中间一站,画风完全不一样;奇葩的画风,微微透出几分怪异。

秦可可头发扎成马尾,额前收拾地干净利落,上身是一件洗的发白的长T恤,下身则是戳满洞的牛仔裤,配上一双暗红色运动鞋,典型的宅女出门装扮。再看莫绍清,一袭黑白分明的西装、衬衣,西裤裁缝精致,一双黑皮鞋皮鞋被擦得蹭亮,他浑身上下都是名牌,往那儿一站便有股气质流淌而出,怎么瞧都隶属于成功人士。

小六六人虽小,却拾掇的很有富家小公子的范儿;一头利落的碎发,一身童装名牌,就连他手腕上的电子表,也是价格不菲。

怎么看秦可可都像是一个保姆。

三人一路散漫,逛至四楼时,小六六揉着肚子喊饿,莫绍清便拉着儿子提议:“去吃海鲜如何?这里的海鲜还不错。”

好不好吃无所谓,反正她不挑食,她揉着肚子道:“你请我吃。”这句话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

莫绍清嘴角一扯:“你真是,不放过任何剥削我的机会。”

秦可可努嘴道:“帮你带了这么久的儿子,这是应该的。”

这句话可谓是杀手锏,一次又一次让莫绍清妥协;

走进海鲜餐厅,里处的装修风格很像欧式咖啡馆,却又不同,温馨暖黄的色调使得人食欲大开。秦可可挑的位置恰好位于整个餐厅的中央部位,莫绍清坐在对面点餐,她无聊地朝周围望了望,一抬头,心里一咯噔,看见了那个她朝思暮想的人。

这家海鲜餐厅有两层,二楼设立卡座、钢琴,环境比一楼优雅得多。秦可可抬起脖子朝上望了一眼,铁艺栏杆后刚好有个雅座,里处坐了一个清俊的男人;穿着白色衬衣、规规矩矩打着靛蓝色领带。他坐在卡座里拿着报纸,间歇间端起咖啡杯抿了一口,侧脸消瘦,或明或暗的射灯打下来,落在他的肩膀上,显得他的脸廓线条十分立体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