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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王的佛系日常(131)

然后就发现,不过一会儿的时间,刚才还在沙发这里的小姑娘,不知道什么时候挪到餐桌那边去了,娇小的身体坐在椅子上,几乎只能看到一个头。而她的旁边,坐着一个青丝挽成发髻,穿着精致繁复女装的大美人,单手托腮,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此外还有一个人,就是刚才吼着‘不可能’一副无法接受表情的周先恒,他的样子很奇怪,人站在桌子边上,半个身体侧着贴在桌子上,眼睛惊恐的瞪大,嘴也张大到几乎可以塞进一个鸡蛋的程度。他就像是被人摁在了哪里,根本无法动弹。

屋里突然多出来一个人,画风还是如此与众不同,王诺弦不免有些惊吓。

王青青也觉得很意外,不过并不怎么害怕,因为她记得朝夕,那个硬生生把小卖部的热度推得跟当红明星见面会一样可怕的女装大佬!不说话的时候,根本想不到这是个男人,而且什么天姿国色,沉鱼落雁,倾国倾城……所有形容绝色美人的词,放在他身上,也一点不为过!

问题是,他是什么时候出现在屋里的?

王青青记得很清楚,在玉衡动手救王诺弦之前,这屋里都没有这号人。

还有周先恒,难怪刚才起就没听到他的吼声,也没见他过来阻止玉衡救人,原来是被抓了过去那边,只是同样不知道什么时候过去的。

王青青突然意识到,玉衡比她想象的,还要强大得多。

……

玉衡坐在餐桌旁,十分认真的观察着桌子上那只四处爬动的虫子。

这就是她从王诺弦身上抓出来的情蛊蛊虫。别看这东西名字听起来还有点好听,实际上丑得令人发指,以至于玉衡完全不想多抓它一秒,于是就扔到了餐桌上,用玄力结成结界,将其困在其中,以方便观察。

“朝夕,你见过这种丑东西吗?”玉衡问。

“没有。”朝夕一双凤眼半开合,像是随时会睡去的样子,语气透露出几分慵懒的意味。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理,这样一只丑虫子竟然能控制一个人的思想。”玉衡好奇的盯着蛊虫看,同时又十分的嫌弃,她对朝夕说道,“它长得太丑了,我不想碰,你帮我把它切开来看看吧。”

这种理所当然使唤人的态度,朝夕简直想给她翻白眼,但还是算了,掀开眼帘,瞥了一眼那只蛊虫,“怎么切?活的还是死的?”

玉衡奇怪的看他一眼,“当然是要活的了,不然怎么研究?”

“嗯。”朝夕应了一声,而后抬起修长的手指,凝聚魔力于指尖,穿透玄力凝聚而成的结界,触碰到蛊虫的身体后,将其禁锢住,而后从头至尾,竖着将其身体整个切开,再将伤口扒开,露出身体内部的构造。

“咦,好恶心!”玉衡露出嫌弃到了极点的表情,迅速挪开视线,不愿意再多看一眼。

朝夕问她,“你还要继续研究吗?”

玉衡摇头,“不要!你研究完了告诉我就可以了。”

朝夕:“……”

有些人,不管什么事,总是能理所当然使唤你……算了,懒得计较,因为根本拿她没办法。

于是他再次点头,“嗯。”

之后便开始研究起蛊虫的构造与原理来。

而玉衡则是把注意力放在了被摁在桌子上的周先恒身上,片刻后说道,“你刚才说了‘那个东西’,是给你蛊虫的家伙吗?那是个什么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我明天没什么事了,感觉应该能勤劳一点了……不过看情况吧,所以建议还是晚上来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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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鸭,小仙女们(づ ̄3 ̄)づ

☆、094

周先恒其实也不知道给他情蛊的是什么东西。

所有的一切,源于一截指骨。

……

踏进大学校园的第一年, 从乡下来到这座繁华大城市的周先恒, 一度觉得无法适应。

他小学是在村里读的, 义务教育不花一分钱还有营养餐那种, 周父周母一开始送他去学校,可能根本就没想太多,就是随大流把孩子扔学校,小学初中读完,就可以跟着村里的大人外出打工。

但是没想到他从一年级开始,学习成绩就非常好,一直都是年级第一名。

村里的人坐在一起闲聊时, 总会打趣说, 周家要出一个大学生, 周父周母以后也能跟着去城里过好日子。

这样的话听多了,周父周母也真的上了心。后来小升初考试,周先恒考上了市里的六中,虽然不是顶好的那一批高中, 但也是二流之中最好的了。

周父周母咬着牙, 把他送去了市里读书。

当然,这里的市,只是个偏远落后省份下辖的县级市,估计连很多发达一点的县城都比不上,就更别说是一线的大城市又或者普通的二三线城市了。

三年后的中考,周先恒再次以优异的成绩, 考进了当地最好的一中。

又三年,他拿到了一流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在进入大学以前,他跟身边的人,虽然在家庭环境上也有差距,不过由于大家穿着同样肥大丑陋的校服,吃食堂或者校外小餐馆,而且绝大多数人都在忙着学习,所以这种差距并不是很明显。

可是到了大学,就完全不一样了。

为了节省车票钱,周先恒是自己一个人来学校报道的。

他穿了一身在他认知中价格很贵的衣服,拖着一个大大的行李箱,站在教学楼前,跟其他人一起排队。

那个时候,他第一次意识到,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是如此的大。

排了半天的队,终于把报道的事办好了,结果转身离开的时候,箱子没拉好,撞到了其他人。

“对不起……”他一边慌张的道歉,抬头就对上一张精致美丽的脸。

女孩笑着摇头,“没关系。”而后俯身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样东西,递到他面前,“给,这是你掉的。”

看着那只白皙纤细的手,耳边回响着轻柔悦耳的声音,没来由的,周先恒只觉得心跳忽然一下子跳得很快,脸也抑制不住的发热,说话都有些结巴了,“谢……谢谢!”

“不客气。”女孩笑着说道。

那是周先恒初次遇见王诺弦,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后来得知她跟自己在同一个班级的时候,周先恒忍不住的去想,这是不是就是缘分?

不过很快,他的幻想就被打破了。

男生宿舍夜里闲聊的时候,他从其他人口中,得知了王诺弦的一切情况。比如她是这座城市土生土长的,从小品学兼优,家里开公司,资产过亿,且就她一个孩子……

“我觉得吧,像王诺弦这样人长得漂亮身材好性格好,家里还巨有钱的,谁要能娶到她,简直就是几辈子积德,这辈子都不用奋斗了!”

“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不对,顺序错了,应该是先迎娶白富美,然后升职加薪当总经理出任CEO,走上人生巅峰,简直完美!”

那时候说这些话的人,其实只是说着玩,戏言而已,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

偏偏旁听的周先恒上了心,那之后就开始关注王诺弦的情况,早晨几点出宿舍,走哪条路,去哪里吃早餐,图书馆喜欢坐哪个位置……像是个变/态跟踪狂一般,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王诺弦。

可是任凭他了解得有多清楚,制造出再多的偶遇,王诺弦始终都只是礼貌而疏离的,跟他打一个招呼,便离开了,不会多看他一眼。

大学一年下来,周先恒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心里疯狂的爱意,已经有些变了味道。

他开始怨恨。恨周父周母没出息,以至于他只能是一个农村人。又恨王诺弦,觉得她是看不起他出身农村,所以对他的爱与付出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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