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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贤良淑德(3)+番外

女捕快:“送人,这个是你女儿。”说完,转身走人,潇洒的可以,就像送什么货物一样,货到了,连让人验货的时间都不给,直接走了,都不怕人退货。

宁方愣了下,扔下那大概要他命的书,缓缓走到她面前,挺直着腰板,上下打量着:“你,拿什么证明是我女儿?”

那样子像是被骗了好多次,现在终于有了经验,打算好好审问一番。

不过,貌似没必要……

琳琅指了指那小院,反问着:“我骗你是你女儿有钱拿?”

宁方回身望了眼,一小小院落,屋顶前两天下暴雨砸了个大洞,还没来得及修,墙还掉了点皮,整个屋子看起来就是摇摇欲坠。

谁要是这种情况下再骗他,对方可能就是个傻子。

他点了点头,又看向琳琅,神情立马激动,眼角含泪:“你长得随你祖母,而且爹一看就感觉到你是真的!”

琳琅:“……”

刚刚怀疑的人到底是谁?

“走,爹带你出去吃好吃的!”说完,宁方牵着门都还没踏进去的宁琳琅就往外走,逢人就乐滋滋的道,“这是我女儿,她回来了!”

琳琅觉得吧,按她那多年摸爬滚打的经验觉得,她这个多年未见的爹,傻傻的,蠢蠢的,还单纯的可以,属于被卖还帮人数钱的那种……

不过转念一想,记忆里好像的确一直有这么一个人动不动拿着糖葫芦逗她玩,那样子好像就是这么傻乎乎的。

简而言之,这个八成真是她爹。

判断完毕,回忆结束,强行打断回忆的是一大捧糖葫芦,宁方道:“琳琅,你小时候最爱吃的,今晚吃到饱!”

琳琅:“……”

这不会是她的晚饭吧?

事实证明,她猜对了……

琳琅捧着一大捧的糖葫芦踏进了那小院,宁方牵着她走到她房间,里面的东西一应俱全,像是早就准备好一般。

宁方自豪着道:“每隔几天,都会打扫一次,所以,琳琅你今晚可以直接住了。”

琳琅看着干干净净的屋子,以前的事,她记得不是很清楚,但向来养尊处优的她爹,能够在落魄后,将破旧屋子收拾的干干净净,可见,她爹也是在成长的。

家逢巨变,促使他的成长,琳琅觉得这巨变对他来说还不差。

她是这样想的,回家的第一天就是带着这想法入睡的。

第二天,初升的太阳,门口站着的人影,告诉着她,她这个山贼头天真了……

于霜华,昨天的女捕快,提着三层高的篮子,一身暗红夹黑的捕快服依旧如昨日般,衬得人身姿挺拔,英姿飒爽的。

宁方昨夜告诉她,那女捕快曾经是她祖父收养的,宁家衰败后,她是唯一一个死缠着宁家不放的,死活赶不走,还把自个熬成了老姑娘,简而言之,是个没脑子的。当然这是宁方的想法。

“于捕快,这是……”

于霜华走进,熟练的在桌上摆好包子,粥,油条的。

她道:“我怕废物饿到小姐。”

那一声废物没有任何鄙视,只是陈述事实。

宁琳琅觉得她被雷轻轻的劈了一下,神魂荡漾了下。

“何……意?”

“废物没人活不下去。”她再次陈述事实。

琳琅僵硬的转头看向走过来的宁方,就见人立马垂着脑袋坐到桌边开始吃,就留个后脑勺给她们。

这个家道中落那么多年的人,居然还不懂生存?她被震惊到了,这种能力,一般人大概学不会吧?

像是知道她在想什么一般,于霜华补道:“他还是别懂自力更生比较好。”

琳琅:“??”

“他第一次懂的时候,直接把屋子给点了,差点把自个烧成碳。”

“第二次懂的时候,去河边洗衣服,掉进水里洗自个去了。”

“第三次的时候,出去买个菜,差点把自个卖给人家当苦力去了。”

琳琅:“……”

宁方埋着脑袋,喝他的粥,高大的人缩成了一团,脸扑进了碗里,不时抬头拿毫无威慑力的眼神瞪人。

于霜华没理他,抬头看了眼屋顶,道:“小姐慢吃,霜华先补个屋顶。”

琳琅目瞪口呆的看着人熟练的拿着东西出去,熟练的上屋顶,默默的看向正委屈扒拉望着她的宁方。

宁方捧着碗:“爹已经学会怎么烧水扫地了。”

琳琅:“……”

她爹很娇贵。

她凌乱了下,随即镇定下来,没事,她是小家碧玉,她还可以勤俭持家!话说,昨晚吃糖葫芦的原因,该不会是因为没人做饭吧?

第3章 故人相逢

爹爹娇贵,宁琳琅自觉的肩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反正养家糊口也就那么回事,虽然跟她最初设想,比如被娇养下有点偏离,毕竟世事难料……

反正以前是抢地盘,养小弟,现在干活养爹爹,都是体力活,差不多,就是不好找那种让她显得娇娇弱弱的活……

她愁苦着。

于是,于霜华找了何旭昭,现任的京兆尹,当年受过宁琳琅祖父的提携之恩,也是难得还记着恩,至今对着宁家,是能帮衬的就帮衬,这也是为何于霜华一介女流能做捕快的原因,虽然是聘用形式的,但其权利职能与吃官粮的无异。

何旭昭一听,立马安排宁琳琅进了何府,给自己的夫人当贴身丫鬟,一不用卖身,二不用跟其她丫鬟一样住府里,贴身丫鬟的活又向来都是最轻的,给的工钱还跟死契的一样高。

人家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宁琳琅感动之余,乖乖遵守外界规矩,绝不持恩相挟,毕竟这路走不远的,更何况何夫人防她就跟防贼一样。

不过,换成其他人,大概也会不安,任谁都可能会怕家里多上几个吸血的。

于是,半年来,她学着如何将锋利的爪子收起来,如何将眼神收敛的温润如水,对着何夫人尽心尽力。总算使得何夫人从一开始的不情愿,警惕到后来的慢慢喜爱。

宁家总算生活彻底安定,就差她宁琳琅的婚姻大事,京中,跟她差不多的姑娘,孩子已经在路上跑了,而她,孩子她爹目前还没彻底着落……

对于婚事琳琅千挑万选了下,目前最满意的对象就是隔壁宰猪的大朱,以后可以每天有猪肉吃,虽然宁方千百个不愿意,然而,身为爹的他没有话语权……

就是……

“琳琅,我要去娶小翠去了……”

彼时,宁琳琅正提着最新鲜的大白菜在街上买菜,大朱抱着一大坨猪肉拦在她身前,圆滚滚的脑袋低垂着,像是没脸见人。

“你说……啥?”琳琅觉得自己幻听了下。

大朱皱了皱眉,这个“啥”字,小翠就是不会说的,一个字就将两人分出了云泥,小翠就是天上一团长得不错的云,琳琅就是地上一坨即使再好看,也是一坨坨泥巴。

“我喜欢上小翠了,所以要娶她。”声音立马有力了许多,像是终于给自己找了点抛弃人姑娘家的底气。

琳琅如遭雷劈。

“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大朱实诚的道:“上个月往豫亲王府送猪肉的时候认识的。”

现实是如此的沉重,琳琅被砸晕了,出口问着:“她在王府做什么……”

“她在王府厨房,她爹是厨房的管事!”说完,大朱愣了下,赶忙补着,铿锵有力的道,“我不是因为她的身份,是因为真的爱她。”

琳琅身形晃了晃,她怎么忘了,这世上除了门当户对,还有攀高枝?外面大千世界,她要学的东西果然很多!

算了,她挥了挥手,道:“没事,你走吧。”

她得重新找能让她贤良淑德的相公了,街头的阿白好像还不错,很勤快的样子,人品好像也还行。

她宁琳琅永远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

“那个,琳琅,这猪肉免费给你们。”大朱叹了口气,说着就往人怀里塞猪肉,琳琅手一伸直接抱住,然后边走边想着,身后大朱心疼的望了眼,那身影多萧索啊,萧索的他心肝一阵一阵的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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