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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贤良淑德(31)+番外

宁方愣在原地,僵硬着脑袋看向于霜华,于霜华不敢看他了,琳琅交待过的,先别告诉他的。

徐璐笙看着那模样,声音软了下来,道:“宁方,琳琅跟着你,她将来你要她怎么办?你要她嫁谁?”

“你好好想想。”徐璐笙走了,她坐着马车赶往心心念念的何府。

“于霜华?”宁方看向窗外那棵枯树,突然觉得自己跟它很像,长那么大了,还长得那么失败……

“宁方。”

“你不走,无论我怎样对你,你都不离开,是不是因为我太没用了?”他道,虽然这答案他很早就知道,就是从来没直面过而已,或者说,他不敢,没了于霜华,他的确可能活不下去,他从小养尊处优惯了,从来没遇到过什么挫折,遇到事,他爹会解决,徐璐笙说的没错,他遇事只会躲……

“宁方。”

“所以,你没法放心走?”

所以,一切都是他的错。

“宁方,你很有用的。”于霜华走近道。

“哦……是吗?”

他嘴角自嘲的翘了下,烧个饭差点把自己烧死,出去会被骗的身无分文,科考连童试都过不了,现在……连给琳琅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都没了。

“宁方,是你救的我。”

宁方:“那是因为,我能想到救你的办法,就只有替你挡着,如果……如果换成连成,或许,就不会用这蠢办法。”

那个人,是真的厉害,以前就觉得,明明出身那么差,脑子却很好用,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轻而易举的解决。

如果是他,是他在自己这位置上一定活的风生水起的,不对,他早就在自己这位置上过,但他做到了刑部尚书,而他……什么都保不住。

于霜华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说的没错,那可能真的是以他的脑子,唯一能想到的,但……这世上会拿自己的性命去毫不犹豫的救别人的,能有几个?

“送琳琅过去吧,等她回来的时候。”宁方道,身子又躺了下去。

于霜华:“公子。”

她已经很久没叫他公子了,一瞬间,宁方还以为是在宁府。

“你是废物了点。”

宁方:“……”

“不过琳琅小姐不会去连府的。”

宁方伸出头来看着她。

“小姐,喜欢保护弱者。”

宁方:“……”

“所以,你放心。”于霜华开解着,她能想到的就只有这个了,然后宁方一颗心沉到谷底,拔凉拔凉的。

于霜华、宁方、徐璐笙都以为宁琳琅还在何府做事,而何府则以为宁琳琅在家照顾重伤的宁方,至今没人知道,她现在在豫亲王府,抱着萧扬的被子睡得死死的。

一旁,萧扬拿着根胡萝卜,逗着两只肥兔子。

等着快到正午,琳琅饿醒了,一睁眼,两只肥兔子正趴在地上,从上方望去,肥成了两只球,她不着痕迹的舔了下嘴巴。

萧扬走过去一把抱起,道:“你该回家了。”

于是,她被送出来了,连摸下那两只肥兔子的机会都没,只能幽怨的看着门口的小羊,好歹让她再捏捏它们的肉,想想它们的味道吧?

第27章 咩咩习惯

琳琅回到于霜华家, 估摸着他们就在等她吃饭了, 毕竟今天睡过头了, 门一推开, 鼻尖微动着, 等待着熟悉的香味自动飘来。

结果……风吹着隔壁的味道飘了过来?

琳琅:“??”

饭香在哪?她懵了下。

“小姐。”于霜华出来,轻咬着唇, 一脸的沉重,一身曾经英姿飒爽的捕快服暗淡无光。

“怎么了?”琳琅吓了一跳。

“宁方叫你进去。” 她道, 很认真很郑重,那感觉就像是宁方即将撒手人寰。

她爹要说遗言?

琳琅心肝又跳了两下,昨天不是还好好的?她急急忙忙进去, 一看, 还好还好, 宁方还活着,还能坐起来,就是……望着外面一棵枯树?

像是在反思什么, 那感觉很凄凉,很萧索,颇像戏文里的深闺怨妇……

宁方再一次刷新了她对娇弱的定义。

宁方:“琳琅, 你娘回来了,你跟她回连家吧。”

“啊?”

“你跟她走, 未来才一片光明。”宁方望着那叶子,风一吹,终于掉下来了, 飘啊飘的,没影了。

宁方下定决心了,他要让他女儿嫁个好人家。

琳琅傻了下,看着宁方那小脑袋一直半转着看着外面那树,就是不看她。

“所以?”她有点震惊,“你们就为了这么点小事,不做饭了?”

她可是午饭没吃就回来了!

那语气很惊悚,惊到宁方跟于霜华都怀疑吃饭其实比她去连家更重要。

“爹,琳琅不会去连家的。”她安着自家爹爹那脆弱的心脏,就算她娘回来,还在连家,除非她是疯了,才会狼入狼窝,同类人,不用查,鼻子嗅嗅就能嗅出来。

“你不去,你一生注定只能嫁给普通百姓。”宁方一手拽着那被子,死死的,修长手指,骨节分明着。

“婚事?”琳琅顿了顿,“我是不是忘了告诉你们了?”

“嗯?”

“我估摸着算找到对象娶我了。”她道,就是得人家侄子先同意。

云淡风轻的,吓得宁方跟于霜华一愣一愣的,有种她只是出门买了颗大白菜的感觉。

“对方是……谁?”

“有钱有权有势,长得好看,我去把人带过来。”说完,琳琅赶忙出门,她觉得她再不把萧扬领回来,宁方大概会心碎的把她送入狼窝。

琳琅走了,宁方呆呆的看着那门:“她说的……真的?”

于霜华:“现在就去带人,应该……是真的吧?”

宁方振作了,一张惨白的脸开始发光了,颓废来的快,去得更快,他道:“霜华,给我来点笔墨纸砚。”

于霜华:“你要做什么?”

“赚钱,给她攒嫁妆!”

一柱香后,于霜华看着那纸,心肝颤了下:“宁……宁方……你知道你写的是谁吗?”

宁方用力的点了点头。

“知道,豫亲王,萧扬。”

“你编排他……”

“没事,我发现了,豫亲王很忙,很少管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且,京中得罪的人不少,他们对他特别上心,所以,这杂野小传卖得特别好。”

“所以……”于霜华指尖颤抖。

“嗯?”

“前些日子,黑市里卖的那些书……”

“嗯!我写的!你买了?”宁方很兴奋。

于霜华嘴角一抽:“被我缴了。”

还缴了一大批,还正在挑日子,准备一块烧了。

宁方:“……”

琳琅走在街上,离这豫亲王府就剩一条街的时候,停了下来,跟着身前挡她路的乞丐大眼瞪小眼。

这不能怪她的。

她跟白芜从小一起长大,白芜这人,从来都是能将粗布麻衣穿出绫罗绸缎的美人胚子,说她倾国倾城,是一点都不夸张的。不过,前提是,这美人的一张脸干干净净,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脏兮兮的,她都看不出她原来的脸来,要不是那对眼珠子依旧顾盼生辉,她是真的认不出来……

所以,人长的美,就是好,一双眼睛灵动的依旧勾人心魂。

“阿芜?”她道。

白芜重重的点了点头,感动了下,不愧是一块偷鸡摸狗长大的,她这样她都认得出来。

“怎么回事?”琳琅稍微站远了点,这个阿芜有点臭。

白芜无奈的仰天长叹着:“萧若谷啊。”

琳琅懂了。

那个追杀白芜追到天涯海角的,幸亏她后来成了匪首,让萧若谷不敢轻举妄动,否则,她得跟着她一块亡命天涯。

“所以,你现在?”

“求收留。”

琳琅:“……”

萧扬送走那个对着他的兔子虎视眈眈的人,靠在躺椅上休息着,两只兔子趴在他肚子上,毛茸茸的,暖烘烘的,他差不多一夜没睡,这一觉睡得万分踏实,然后某人的声音不厚道的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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