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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70年代小村嫂(738)

作者: 离钥 阅读记录

可是一边儿的沈傲还在那里站着呢,脸色相当不好。

他就是个穿着少年身子的真大叔,自己都瞧出来了他怎么看不出,只怕这会儿正掐着酸呢。

赵小兰觉得自己的女儿好像桃花开了,不知道该喜还是该愁。

女孩子嘛,一家有女百家求有几枝桃花也是应该的,证明她女儿很出色。可是别弄出修罗场来就行,要弄出来可真是有点郁闷了。比如当初那个水俊臣就弄得她差点家碰人亡,这真的是一件很悲伤的事实。虽说他本意可能对她并没有什么加害的心思,可是嫉妒心终究会让人做出一些无可挽回的事情。

水俊臣那么聪明的男人尚且做这种事就更不要提别的男人了,他们要真的冲动起来只怕比水俊臣还要狠。

而且以沈傲和郑宵的性格想妥协怕是有点难了,他们两个虽然看起来外表都挺温和,其实差不多是同一类型的人,就是表面温和实际暗地里恨不得捅你十刀八刀那么狠。

眼前这种样子怪不得刚刚自己小儿子回去的时候会是那样的脸色呢,而神情有那么点臭臭的,还一脸担心,原来是已经看出来什么了?

那小子就是个人精,尤其是对于感情上的事情也不知道受谁的影响特别敏感,尤其不喜欢不专情的人,所以他自己别看着长的好看追他的人又无数可是这小子将心守的挺紧,她有点怀疑他这辈子都难得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了。

想的远了,眼下她和郑宵说了会儿话就出去了,不为别的,就为了人家有一搭无一搭的看着书,那意思似乎在告诉她自己要看学习了。

这孩子还真的很能装啊,不愧是郑英的儿子,要知道郑英做了那么多年的班委工作也挺不容易的,最会的大概就是和稀泥了。这个孩子虽然还小但已经学会了,瞧瞧这眼神儿用的可以给满分了。

沈傲也看了一眼赵小兰,他并不是求救而是似乎在问如果把这小子怎么样了行不行?

赵小兰可不觉得他会动手杀人,于是走的时候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似乎并不打算管他们的事情。

只要赵小兰不管就好,沈傲继续拉着叶娇娇学习。

叶娇娇也察觉有点冷落客人了,她比较客气的道:“郑宵,多吃些水果啊。”

“嗯,学姐,这题我不是很会。”他终于举起了作业本有点委屈的道。

叶娇娇只好回头瞧了一眼,然后拿过他的作业本之后发现这个题她还是懂的。于是就细细的解释给他听,可是解释到一半之后沈傲突然间插在两人中间道:“娇娇,你不是要考大学嘛,所以要好好学习,帮别人复习的事情就由我来吧。”他接过作业本笑着道:“郑宵你不会反对吧,毕竟我怎么说也是全年级第一名。”

叶娇娇觉得自己的心脏被一把无形的箭刺中有点痛,她默默的端起了自己的书看起来,要考大学什么的真的很坑,自己最近学习在谈恋爱后有点小小下降,如果不是沈傲帮忙只怕越来越靠后。

所以她也不能耽误了,一定要抓紧时间学习,学完习了还要去玩儿的啊。

沈傲见叶娇娇却学习不凡得微微一笑,然后看了一眼郑宵,对方脸色有点不好看。

不好看有什么用,反正他是教定了,而且也没有细讲,因为讲了一遍基本上就会了。

其实郑宵早就会,这只不过是个借口而已。

但他觉得即使今天即使是过来也没有用,因为那个沈傲真的看的太紧了。

无可奈何之下,他只能决定回去。

正好赵小兰过来约请他留下来吃晚饭,想了想还是决定留下了。而晚上遇到了叶国豪他觉得整个人又不好了,这个男人竟然的眼神是什么意思,都这么大年纪还吃醋?

因为有叶国豪的眼神儿,他觉得异常有压力,最后也没啥心思去追自己的小姐姐了,一顿饭吃的差点郁闷死。

最后,在吃过饭后她急急的回家去了,除了和叶娇娇道个别啥也没有时间去做。

赵小兰也知道这孩子被打击了,于是就亲自将人送到了门前。

本来是想开车送人回去的,但对方表示自己可以做着公车回去。

赵小兰家这边属于闹市取静的地方,走过一个巷子就是公交站十分的方便。

见这孩子坚持她也没有强求,等人都要走到巷子了叶娇娇才追出来,道:“郑宵,你一路小心点儿。”

“我知道学姐。”郑宵此刻在心中已经暗自下定了决心,这次一定告白了,无论什么样子至少要让她知道自己的心意。

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他觉得自己这个学姐是个极为迟顿的人,如果不说出来只怕她永远也不明白。

这样子想好后他就走回家了,到家之后先写了一封情书。

这种事情其实挺让郁闷的,他明明作文很好可是仍然写了好久才将情书写出来。然后打扫的时候还让自己的妈妈陆双双给发现了,她惊得瞪大了眼睛道:“老郑啊,你家孩子早恋了。”

“妈,你快放下我的信。”竟然要拿给自己的爸爸看,那不是要被训啊。

结果没想到他妈妈因为在药店工作走的相当快,他竟没有追得上。

等他跑出来的时候看到父亲郑英已经严肃着一张脸正在细致的看着信的内容,然后首先道:“没有错字,字迹也写得端正看来十分用心,内容嘛……”

“学姐的意思是对方比你大吧?”郑英抬头问了一句,结果看到儿子的脸都涨红了,看来相当的窘迫。

第七百二十九章告白了

一边儿的陆双双在旁看了一眼,道:“名字叫做娇娇,不会是嫂子家的闺女吧?”

“……”自己的父母还真是犀利,转眼间就将他给看的底掉儿。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让写信的时候太过烦燥没将门挂上。再说,他们新租的房子有各种问题,门似乎还有挂削。

说起来都是泪,论武力值他怎么也不及爸爸啊,于是没有办法只能让他们看。

等这封情书被家长检阅了一遍之后,郑英道:“这种信要是小姑娘看了肯定不会对你产生啥好感,尤其是她的女儿在文学上肯定有些修为,你还要加油。”说完,将信还给了他。

这是被编辑审核没有通过,打回重写了吗?

郑宵想死的心都有了,瞪了一眼父亲和母亲拿着信气呼呼回去重写了。本来他自己觉得还挺不错的,可是被父亲这样一说他立刻就犹豫了。

他回去整整又折腾了将近两个小时才又重写了一份充满文艺气息的情书,他自己看了一遍觉得这份应该是差不多了,但却没拿去给父亲看,反正让他看了准会说不好之类的话。

不过对于怎么交给叶娇娇还是考虑了半晌的,然后准备了一下做了各种的心理建设这才将信放在书包里。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对叶娇娇会那么喜欢,总之看到她的时候就觉得她很好,容貌比别人好,性格也比别人好,最重要的是声音还那么好听。越想越是觉得欢喜,希望她能接受自己又有些害怕自己被拒绝。还没有将信交出去整个人已经异常的忐忑了。

可是他不知道外面正有两个人也因为他的事儿研究了半天,还差点没有打起来。

原因很简单,因为陆双双不是太同意早恋这种事儿。可是郑英却不在意,深觉自己的儿子很有眼光,竟然看中了赵小兰的女儿。小时候他就觉得那个女孩挺不错的,性格有点像她的妈妈,以后即使是做军嫂也是把好手。

他虽然在年轻的时候对小嫂子有一些念想,但现在余下的只是对于曾经那个她的种种优点的回忆而已,说爱已经没有感觉了。不过说实在的,很想看到自己儿子能够和她女儿在一起的。这也算是对于自己心中那份回忆的一点补偿而已。

陆双双在一边儿白了他一眼,有点吃味儿的道:“是不是觉得和自己的初恋情人结成亲家,让她女儿做自己的儿媳妇也挺好啊。还是对嫂子旧情难忘,现在还惦记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