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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娇小姐(37)

作者: 陈小铃 阅读记录

她笑笑着,接受了。心里却想着,又是一个蠢货。

一箭双雕,她既帮了自己,又在王艳面前卖了好,是因为她需要王艳的钱。今年年底,她必须得请假回家一趟,避免厄运发生。但是,回家的路费至少要一百块。

她没这个钱,那操劳一年所挣的工分,刨除掉换取他们一年的口粮,剩下的,该死的真的换不了几个钱。所以,她需要王艳的资助,需要和王艳交好。

这样,她才能在合适的机会,从王艳那里借来这一大笔钱。

*

那张月鹿真的听进去了杨丽丽的话了吗?

答案,自然是没有的。

这要是土生土长的张月鹿,又或者是没几年就死掉然后又重生的张月鹿,杨丽丽的这番貌似“恳切”的说辞,大概还真能说服她。

可是,从头到尾,杨丽丽都搞错了她和殷锐之间的关系啊。

杨丽丽断定殷锐对她好,是想哄她当媳妇儿,可哪里知道,殷锐和她之间,其实是护卫和殿下的关系啊。殷锐不能娶她,她当然也不可能嫁给他。

而且,因为是护卫,殷锐对她好,那完全是理所当然的。

杨丽丽嘴里所说的被招工啊、上大学啊,听上去挺美好,城里生活的各种便利,比如抽水马桶什么的,也的确让她眼馋,但是,她想了想,还是觉得呆在乡下,其实更适合她。

被招工了,大概就不能随便请假了吧?

上大学,大概会被盯得很紧吧?而且,这天大的好事,她前头有那么根正苗红的知青,哪会轮到她?!

还不如她在乡下呆着,不想干活了,干脆就偷懒,大不了,就是少挣一点工分嘛。她再想想办法,从别的地方搞点钱啊、票啊过来,也就可以维持生活了。

最关键的是,当务之急,她要尽早恢复自身能量,以及尽快修复好飞船。这就需要她搜寻可补充的能量体和可修复飞船的各类矿石。这方面,更需要她能有自由的时间。

乡下地方地广人稀,又据说大东北矿藏最是丰富,她没事的时候四处转转,指不定能发现一些好东西。而且,乡下地方也不像城里那么得人多眼杂,可以更方便她搞事。

打个比方,她要造个飞船的零件,完全可以猫到大山里“哐哐当当”,可要是入了城,她上哪找个不会被人发现的僻静地方啊。保准她这头一“哐当”,那头就被包围住抓起来了。

所以,回城什么的,急什么啊。

她现在瞅着,这乡下地儿就不错。当然,如果这些知青不这么排斥她、不时不时地针对她就更好了。

现在呢,有一件事让她挺闹心。

照例,成了她的护卫,那绝对是无上的荣光,自然会有很多人对护卫巴结,那些有形的、无形的财富,也会争先恐后地被送到护卫的面前。

所以,她理所当然地享受着殷锐对她的好。

但是该死,平珍珍点出的殷锐的家庭情况,实在是犹如当头重击,给了她特别大的打击。

她这才想到,她这个当殿下的都混成这熊样了,跟着她的护卫,又哪有什么有形的财富会自动送到他面前?她这护卫若是富裕,她倒是可以心安理得地去享受,可是,听大家的意思,她的护卫家里很穷苦?

真是想哭啊,她这是给自己找了什么人呐?

他不是吃肉的吗?别人都没肉吃呢,他却吃着肉,害她以为他家条件肯定很好呢,没想到——

所以,她只是凑巧碰到了他们家难得吃肉的日子吗?

嘤嘤嘤,更觉得伤心了怎么办?

她大概会成为有史以来,严重倒贴自家护卫的殿下吧。

真是一想,就想掉伤心泪呢。

可没办法啊,谁让这人是她挑的呢,就算是坑,她也得想办法给填了啊

然后,趁着晚间大家都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她让累得睡了一会儿,这会儿又凑到她身边的小开阳帮忙警戒着,从一件旧棉衣中摸出了一个裹着棉絮的小物件。

将那小物件周围的发黄发黑的陈年棉絮褪掉,那小物件就犹如蒙尘的珍珠一般,发出了璀璨的光芒来。

那是一个小巧玲珑的金镯子,做工极为精美。龙飞凤舞中,颗颗或大或小的各色宝石镶嵌其上,说不出的华丽。

仅一眼,也能看出这镯子必然价值不菲。

张月鹿有些爱惜地摸了摸这金镯子,轻轻地叹息了一声。

这是她的嫁妆镯子呢,也是她唯一剩下的嫁妆了,是母亲叮嘱,等着她将来嫁人的时候,必须要戴的呢。不过,现在她势必要将这一对镯子中的一只给送出去了。

反正她也是不会嫁人的,那就让好钢用到刀刃上,让这镯子给殷锐带来些好运和财运吧。

她也不是真没脸没脸皮的,吸着自家可怜的护卫的血来生存!

她先将镯子用布包好,再小心翼翼地给藏在了身上,然后又将掏出的棉絮重新给塞回了旧棉服中,又拿针线,将该补的地方重新给补上。

等领着小弟在食堂吃了饭,叮嘱对方在院子里玩着,不许乱跑,她就急匆匆跑去找了殷锐。

殷锐竟然不在家!

这可真是太好了!

“你找我哥什么事?”殷小凤态度冷淡地询问。

她也不以为意,终归这当妹妹的,不会对亲哥哥不利。

她示意殷小凤进屋里谈,然后等进了屋之后,就将镯子给掏了出来。

“哝,这个是要给你哥的,你帮我转交给他。他要是问起来,你就告诉他,今天他为我花了不少钱,我手头紧,短期内没法还给他,就先拿这个东西抵了。”

这精美的镯子一亮相,殷小凤干脆看直了眼。

天呐,她长这么大,可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镯子。这到底是怎么做的啊,也太漂亮了吧,看上去,得值老钱了吧。

头一次,殷小凤觉得张月鹿看上去没那么碍眼了。晚间听殷小龙说大哥给张月鹿花了好多钱的不愉快,这会儿也一下烟消云散了。

这人看上去倒还识相,没趴在她大哥身上吸血,还知道拿东西还。

“知道了。”她回复的时候,脸上带起了笑。

那一双眼,却灼灼地依旧只顾盯着那镯子。

张月鹿往前一递的时候,她动作迅速地以几乎是“抢”的姿态,将那镯子给捞到了自己的手里。

张月鹿愣了一下,但想到“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珠宝之美,又有哪个女人能抵抗?!这样的话,殷小凤如此喜欢这镯子,就太正常了。

不过,该叮嘱的,她还是要叮嘱的,“这事,除了告诉你哥,并且将镯子交给你哥,你可不许说出去啊。你应该知道这镯子是见不得光的吧?真出了事,不说我和你哥,就连你都得遭殃,知道吗?”

“知道,知道。”殷小凤连连点头,“你放心好了,这事,我比你清楚。”

行,她清楚就好。

张月鹿觉得自己也没什么好再交待了,主要是,趁着殷锐这会儿不在,她得赶紧跑啊。否则,被那“发病”的男人给逮到,他一言不合,就又对她酱酱酿酿的,那可就糟糕了。

她立刻走了。

剩下殷小凤站在屋里,拿着那精美的镯子,是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越看越喜欢,越看越入迷,忍不住就伸出自己的手,要把那镯子给往手上套。

但一看到自己那粗糙而发黄的胳膊,她不由地双眼一暗。想了想,她特意去洗了手,还擦了香皂,最后看到双手和之前相比,感觉顺眼了很多,也有一股好闻的皂香味,似乎带动着她的手也美了起来,她才满意地将金镯子给套了进去。然后迎着煤油灯发出的昏黄灯光,高兴地欣赏了起来。

殷锐趁着夜色回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她高高举着一只胳膊,在半空中轻轻挥舞,且还在乐滋滋地哼着歌。那小胳膊上一闪而逝的金光,让他一下眯起了眼。

“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