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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笙有喜(837)

作者: 鱼不语 阅读记录

笑容像是长在脸上,宋元青边笑边说:“亲家母,咱俩都是有福的人啊。”

任丽娜道:“谁说不是呢,之前我就一直催着他们两个要孩子,本想着男孩儿女孩儿都好,小喜这一下送了我两个惊喜,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宋元青道:“可以教他们喊奶奶了。”

任丽娜笑的眼睛都没了,礼尚往来,商业互捧,“外公也要开始学了。”

心疼两个小宝宝,爸妈都没学会怎么说,奶奶外公先排上号了,聊着聊着,任丽娜主动道:“听说前几天小喜和治笙请方淇他们一家三口来这边做客了。”

宋元青眼睛盯着怀里的小宝宝,接话道:“是,小喜跟我说了。”

任丽娜道:“小喜跟我聊过一些她小时候的事情,说她那时不懂事儿,错过了很多,现在想要尽量弥补,好在方淇也是有福气,不管怎么样,她都是孩子的外婆。”

宋元青说:“怪我,是我没处理好她们母女之间的关系,幸好方淇现在有老许照顾,他们一家三口也很幸福,不然我会愧疚一辈子。”

任丽娜轻叹:“行啊,过去的就算了,现在大家都很好,小喜和治笙也很好,我很知足。”

话聊到这里,宋元青缓缓开口,表情是愧疚和尴尬的,“亲家母,我一直想当面跟你说声抱歉。”

任丽娜闻言,抬头对上宋元青的视线,有些意外的道:“这是打哪儿的话?”

宋元青道:“当初我突然出事儿,实在没辙只能逼着治笙跟小喜先结婚,说实在话,我很担心治笙会为难小喜,没想到两人还真的走到一起,治笙为宋家也是出人出力……”

任丽娜出声打断,“亲家公,咱们现在是一家人了,不说两家话,我要说最开始一点儿不高兴都没有,那是骗人,但感情这回事儿,不就是日久见人心嘛,小喜人品摆在这里,治笙喜欢,我喜欢,我们全家都很喜欢她。”

“包括老乔,他还在世的时候,最喜欢小喜做的疙瘩汤,后来身体越发不好的时候,还跟我念叨,说小喜好,这样的才适合当儿媳妇儿,当时我还想呢,会做一碗疙瘩汤就能当儿媳妇儿了?”笑了笑,任丽娜因为想到乔顶祥,所以眼眶泛红,却声音不变的道:“现在看来,还是他有眼光。”

只可惜乔顶祥没有这个福分,没能亲眼看到孙子孙女儿,不然他一定说死都值了。

提到乔顶祥,同样窝心的还有宋元青,怀里抱着帛京,他小心翼翼的摸了摸宝宝的头,动作轻柔,嘴上说道:“我最愧对的就是老乔大哥。”

任丽娜说:“没什么愧不愧的,阴差阳错,小喜成了我们乔家的儿媳妇,还给我生了这么对儿可爱的孙子孙女儿,我高兴还来不及。”

宋元青道:“我猜老乔大哥一定没跟你说实话。”

闻言,任丽娜抬头,眼带迷茫,似是没听懂。

宋元青说:“其实我跟老乔很多年以前就认识,那时候他半商半黑,交了不少人,也得罪过不少人,有一次他有事儿找到我头上,想让我跟他一起,我没答应,后来这事儿他就找了别人,结果出了岔子,正好我这边可以帮忙堵上,我当时想的很简单,怕之前拒绝他,他心里不舒服,想着卖一个人情,以后大家谁也不要为难谁,没想到老乔就记在心里了,他知道我不想跟他走太近,只托人告诉我,以后我要是有什么事儿需要他帮忙,一句话。”

“然后我们很多年都没有联系,但只要是我负责的项目和工程,或者一些背地里的东西,老乔向来是支持,不添麻烦,这些我都知道,因为当年的一个人情,他一记就是十多年。再就是三年前我出事儿,那时候事出突然,小喜一个人在外面,我都快急疯了,那时我也没想到他,是他主动叫人来找我,说他可以帮我照顾小喜。”

“我当时有些犹豫,毕竟宋家和乔家明面上看着没有任何牵连,我这一出事儿,乔家把小喜接走了,外人会怎么想?对乔家也是个麻烦。但那时候除了乔家没人能护得住小喜,所以我们私下里想来想去,干脆编个谎,就说我手头上有老乔的把柄,逼着乔家保护小喜,这样就算传到外面,乔家也是迫不得已的,不会连累到乔家,小喜也能安全一些。”

这段故事,任丽娜的确不知道,因为乔顶祥连她都没有说过,一来是乔顶祥性格使然,重情义,讲信誉,既然答应了宋元青不告诉第三人,那就连枕边人都会守口如瓶。

二来,乔治笙的脾气比年轻时的乔顶祥有过之而无不及,除非是为了家人安全,不然谁能逼他的婚?若是乔顶祥一早透露实情,那乔治笙只会答应保护宋喜,不会答应跟她假结婚。

乔顶祥这人,怎么说呢,还是太重友情兄弟情,那会儿硬是逼着乔治笙把宋喜给娶了,现在说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可若是两人终究没能走到一起呢?乔治笙的那几年全都给乔顶祥的义气买了单。

任丽娜脸上的意外,宋元青是意料之中,他和盘托出,也是不想两家人都成了一家人,他还在隐瞒一个秘密。

任丽娜只是稍微消化了一会儿,很快便淡笑着回道:“我不是个爱钻牛角尖儿的人,无论当初是什么原因,总之现在两个孩子成家了,孩子都有了自己的孩子,咱们也都是当外公和奶奶的人了,想那么多干什么,老乔在天有灵,他会开心自己没有好心办坏事儿,这就够了。”

第1057章 好像是他

十二月中下旬的一天,乔治笙跟宋喜拖家带口乘私人飞机飞往加拿大,所谓拖家带口——三个孩子,小杰,乔乔和帛京;三只猫,七喜,雪碧和芬达;还有两条狗,发财和七条。

飞了十二个小时,刚落脚多伦多,当地的人早就做好接机准备,因为宋喜坐飞机坐得无聊,所以决定在当地住一晚,明天再去岛上。

时下夜城零下二十几度,多伦多当地比国内要暖和一些,尤其他们来的时候天气很好,白天外面挂着大太阳,穿着羊绒大衣走在路上倒也不冷。

休息了一晚,隔天宋喜要去逛街,乔治笙带着她和小杰一块儿出去,三人特地穿了亲子装,都是一身黑色,手牵手走在路上,分外惹人注目。

把附近坐车一小时内的景点看了看,到了饭点儿,小杰准时喊饿,他现在已经快四岁了,话可以说的很利索,说饿的同时,直接点了几道菜出来。

宋喜弯腰帮他把围巾整理一下,笑着道:“是不是饿得走不动了?”

说着,她做出一个要抱他的动作,小杰摇摇头,脆生生的说:“不用干妈抱。”

话音落下,宋喜身旁的乔治笙弯下腰,直接把他从下面提到自己身上,小杰一扭头看向宋喜,“干爹说了,我长大了,不能让干妈抱,会累的。”

宋喜忍俊不禁,原本还想说小杰懂事儿了,没想到只是换了个‘劳力’。

她挽着乔治笙的手臂,忽然抬起头撒娇道:“我也饿得走不动了。”

乔治笙看向宋喜,二话没说,果断的张开左手臂,示意她过来,他能连她一起抱,宋喜唇角扬起,一把拉住他的手说:“算了,不能跟孩子争宠。”

小杰却道:“干爹,你放我下去吧,你抱干妈,干妈也走不动了。”

宋喜伸手轻轻掐了下小杰的脸蛋,宠溺的道:“有小杰这句话,干妈能三天不吃饭。”

乔治笙低沉着声音说:“你一顿不吃我就要心疼的。”

宋喜没想到他光天化日旁若无人的说情话,噘嘴翻了他一眼,低声说:“小杰还在呢。”

乔治笙说:“让他看看干爹是怎么对干妈的,从小耳濡目染,教他做个好男人。”

宋喜哭笑不得,“有这么明目张胆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吗?”

乔治笙道:“男人要讲实话。”

小杰不知是不是受了乔治笙的熏陶,从旁一本正经的说:“对,男人不能骗自己喜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