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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小书店[系统](110)+番外

这还是乐景第一次从乐灵那里收到符合要求的稿件,他不免对文稿内容心生好奇。

【稿件名字是《第三次辞世》,作者名字是科林·杜恩,来自拉丁美洲……】

科林·杜恩是一个老书虫。

书是他赖以为生的精神食粮。他可以一日无饭,却不能一日无书。可是随着年纪的增长,他的口味也越发挑剔,已经很难找到符合他胃口的书了。

他陷入了可怕的文荒。为此他已经把他喜爱的书翻了无数遍。就在他不知多少次跟朋友抱怨现在新书的质量后,朋友给了他一个让他无比震惊的建议:“既然你找不到书看,你干脆动笔写出你喜欢的故事不就行了?”

写书??

科林偶尔也会出现这种想法,但是他总是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虽然看了很多年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知道如何写作。

他曾经私下里也尝试写过一些小短篇,可是总是半途而废。因为无论他怎么写,始终都觉得他的作品里缺少了点什么。他无法准确地用文字描述自己的想法和感情。这样写出来的作品连他自己都无法满意,又怎么样能够打动别人呢?

听完他的疑虑,朋友给了他一本书,信誓旦旦地告诉他:“这是最近华国很火的《变形计》的翻译本,你一定要看看!我认为这本书里作者用了一种全新的写作手法,也许会对你有所启发。”

科林将信将疑地把书拿回了家。晚上躺在床上时,漫不经心地翻起了朋友给他大力推荐的这本书。

然后他就失眠到了天亮。

他从没想过小说还能这样写!

这样颠覆,这样不可思议,这样……奇妙!

他兴奋地从床上跳了下来,在书桌前走来走去:“如果小说可以这样写的话,那么我也可以!”

他拿起笔就开始奋笔疾书,一气呵成。这是他的第一篇完成了的短篇小说,他给它起名为《第三次辞世》,讲诉的是一个在棺材中生长的小男孩的故事。写完之后他满意地点了点头,迫不及待地就发送给了朋友,请求他评析。

而朋友对他这篇小说赞不绝口,认为这种写作方法新颖而独特,“有种神话寓言和现实结合的荒诞魔幻之感”。

“你应该继续写下去!”朋友鼓励道:“我认为你有天赋,你将来一定能创作出更优秀的作品!”

科林有些犹疑:“我只是随便写写罢了,而且家里一直想让我当律师,恐怕未来我是没有时间进行创作……”

“那就不要当律师了,当作家吧!”朋友说:“成为像《变形计》的作者桑青那样的全职作家不好吗?”

“……作家?我?”科林感到了一种荒谬般的可笑:“你未免也太高看我了。我现在只是写了一篇不知好坏的短篇小说而已,离作家还远着呢!”

“听着,如果你想知道你的作品的水平的话,我能告诉你一条捷径。”朋友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道:“去问桑青的经纪人不就好了!”

“桑青的经纪人?”

“对,没错,一手挖掘出桑青,《1984》《动物农场》的作者路苗苗,《人间天堂》的作者菲茨杰拉德和后现代派画家莘于恩的传奇经纪人——乐景。他具有举世皆知的敏锐眼光,如果是他的话,一定能一眼看出你作品的价值的!”

科林愣了愣。

他虽然没听说乐景,但是对于朋友口中的书名可是如雷贯耳。这些书他都读过!虽然不如《变形计》那样吸引他,但是不可否认它们都是无比优秀的作品!

而这些优秀的作家却都是由一个人挖掘出来的?

那位经纪人一定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

“他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看我的稿子呢?我是说,我根本接触不到他啊。”

朋友嘿嘿一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这位经纪人先生在他的投稿网站里对投稿全世界征稿!”

“何不把你的稿子也投给他呢?”

科林咽了咽口水,心脏狠狠跳动了几下。

第74章 织梦师(9)

乐景专门乘飞机飞到了南美洲,来见见那个投稿的科林·杜恩。

他看起来很年轻,还在念大学,专业是和文学沾不到边的法律。

他有一个一点也不拉丁美洲的名字。

并且《第三次辞世》是他的处女作。

可是乐景知道这只是一个传奇的开端罢了。在接下来的半个多世纪,这位拉丁美洲青年将会创造一系列作品,它们中有三本最为后世读者熟知,分别是《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和《苦妓回忆录》。其中《百年孤独》更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

科林·杜恩在地球历史上有另一个名字——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他的魔幻现实主义影响了无数作家,包括中国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

不过那要等很久很久以后了。

现在的他,不过是一个对未来感到迷茫的年轻人罢了。

乐景不吝于表达自己对他的欣赏和赞美,大量的甜言蜜语成功地树立了这个青年对写作的信心,也为自己成功拉到了又一个“客户”。

而科林的投稿只是一个开始。

十天后,一位忧郁的年轻人给他寄来了一部名为《二十世纪旗手》的短篇小说,开篇便是那句在后世鼎鼎有名的话——“身而为人,我很抱歉。”

十五天后,乐景点开一部最新投稿,投稿有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边城》。

二十五天后,《麦田的守望者》来了。

三十七天后,《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平静地出现在网站的邮箱里。

乐景觉得自己就像一个丧心病狂的集邮者,迫不及待想要把每一位大师收入囊中。

可是他只有一个人,要同时负责那么多作家的写作事业是不现实的。而且如果他想招揽更多的天才们,他势必需要提出市场上最优渥的条件,让自己在和其他公司的竞争中更有吸引力。

所以,是时候了,乐景想。

是时候成立自己的公司了。

在开过一个简短的内部会议后,三天后一个名叫黄金时代的文娱公司成立了。公司成员在后世看来都是星光熠熠,虽然如今他们不过是一些初露头角的年轻人罢了。

然而历史的最终所有者,是手无寸铁的艺术家。①

公司CEO是乐景,他持有51%的股份,其余股份由路苗苗他们分持。值得一提的是,乐灵和维克多以技术入股和注资的方式各持有公司8%的股份,这本是应有之义。让乐景惊奇的是维克多也给公司进行了大笔注资,是仅次乐景的第二大股东。

……他还从来没见过维克多这么热心过呢。

“你不懂!”黑猫垂涎欲滴地盯着正在小声交谈的路苗苗等人,“他们的灵魂都是万里挑一的美味,我成了大股东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潜规则他们了嘿嘿嘿~”

乐景:……

凯恩斯淡定地蜷起食指敲了一下黑猫的额头,无视黑猫梧头抗议的声音,淡定地跟乐景保证:“你放心,我会看好他的。”

乐景拍了拍他的肩膀,“那就拜托你了。”

他瞥了眼眼珠滴溜溜乱转的黑猫,摸了摸下巴,开始考虑要不要在公司门口挂个牌子——“这里欢迎除维克多以外所有猫咪。”

五年后。

“大家晚上好,欢迎收看今晚的《行业秀》,今天我们节目请来的嘉宾是黄金时代的CEO乐景先生,让大家掌声欢迎乐景先生的到来!”

伴随着场内观众雷鸣般的掌声,儒雅青年身穿剪裁合身的黑色西装自嘉宾通道里走了出来。

“久仰乐景先生的大名,如今可总算是见到了!”精致秀美的主持人孟稚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迎接乐景,大方笑道:“如今见了真人才发现,真人比照片上更帅!”

“比之林楠如何?”乐景笑眯眯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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