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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小书店[系统](112)+番外

他背着书包骑上自行车就向时代广场赶去。越是靠近广场,周围的路段就越堵,他就看到很多人穿着和他一样的黄金时代70周年纪念T恤。霍思骞的70周年纪念T恤上印的是一个引天长啸的狼一样的男孩——这是路苗苗作品里的主角,狼孩莫里。

霍思骞不免有些懊恼,他五点就爬起来了,没想到还是落到了后面。毫无疑问,现在时代广场那里一定已经挤满了人。

等他气喘吁吁来到时代广场,果真这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预热活动搭建的场地周围更是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霍思骞抹了把脸,努力向人海挤去。在不知收获了多少句骂声,以及差点被踩掉鞋后,他终于挤到了最前面。前方便是搭建好的舞台和大屏幕,高高的栏杆隔开了人群和舞台。

他看了下表,现在才七点,正式的预热活动要等到九点才开始。他叹了口气,只能等了。

“嗨,哥们儿。”旁边一个戴眼镜的瘦弱男生主动跟他搭话道:“你是路先生的粉丝?”

霍思骞的目光下移停留在这个男生的70周年纪念T恤上——上面印了美丽灿烂的星空。

霍思骞了然:“你是莘于恩的画迷?”

“对,我是。”眼睛男补充道:“我也很喜欢路苗苗的《1984》,那句‘老大哥在看着你’的T恤我也有,不过没穿出来。”

都是年轻人,又都有共同的语言,他们很快就愉快地聊了起来。

“告诉你一个内部消息。我表哥的邻居是黄金时代的员工,我表哥是从他那里听说的。”眼睛男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嘀咕道:“据说这次预热活动会公布那场传奇沙龙的内部影视资料!”

霍思骞倒抽一口气,声音都结巴了:“就…就是那、那个传奇经纪人乐乐乐乐景组织的……?”

眼睛男用力点头,声音也是隐藏不住的激动:“就是那个!”

一股酥麻自他的脊椎骨处升起爬到他的大脑皮层,他兴奋地全身全身控制不住地直哆嗦,他一副梦幻的表情:“我在网上看过70年前的那期《行业秀》,老天,我真嫉妒他……”

眼镜男大声叹了口气:“谁不是呢。”顿了几秒,他忍不住问道:“你知道乐景拥有他签约的所有作家的手稿吗?”

霍思骞表情好像被踹了一脚似的懵逼和愤怒:“……现在我想杀了他。”

眼睛男耸耸肩:“所有黄金时代的崇拜者都嫉妒得想要杀了那个男人的。”

霍思骞知道他口中的黄金时代不是黄金时代公司,而且那个由黄金时代公司铸就的黄金时代。

那是众神的时代。

神祇们手拿权杖,轻描淡写间铸就传奇与辉煌。

那时是当之无愧的黄金时代。

群星荟萃,大师云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那时的每天都像金子般在史书上闪闪发亮。

而乐景就是每个谈论起黄金时代的后世人绕不开的名字。

他是黄金时代的缔造者,发起人,是黄金时代公司的灵魂人物。他一手挖掘出路苗苗、莘于恩、桑青、菲茨杰拉德等大师的故事在六十年后的现在还被人津津乐道着。

而比他挖掘作者更富有传奇性的是他的神秘失踪。是的,失踪,而不是意外身死或者寿终正寝。

在黄金时代成立十周年之际,乐景突然在记者会上宣布辞职,并把CEO的位置交给了公司内的一个资深经纪人。至于那51%的股份,他选择了把股份平分给了公司内的所有艺术家,用来支持他们未来的创作生涯。

然后他就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后世的史书上再也没有记载过他的名字。他就好像从世界失踪了,就像他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时一样突然。所以史学界至今也无法确认他的死亡日期。而这也注定成为围绕着黄金时代无数大大小小谜题中的一个。

说实话,霍思骞挺期待眼睛男口中据说要公开展示的纪录片的,不仅是因为那些他崇拜许久的大师们,还是因为那个叫做乐景的神秘男人。这个男人身上好像有一种古怪的魔力吸引着霍思骞。他总觉得只要他能读懂这个男人,那么他就能驱散些许笼罩了黄金时代半个多世纪的迷雾,更加靠近那个梦幻的时代。

时间就在霍思骞焦灼的等待中一点一点过去了。

盼望着,盼望着,预热活动开始了。①

而刚刚开始,就出现了一个重量级人物把预热活动的氛围顿时拉到了顶峰。

霍思骞和眼镜男激动地拥抱到了一起,像两个追星的小女生一样兴奋地蹦跳着。

“路苗苗!”人海沸腾中无数人兴奋地大喊道:“是路先生!路先生来了!!!”

路苗苗穿着朴素的布衣布鞋,瞒珊地走向舞台中央,微笑着跟台下沸腾的人群招手示意。

活的够久就是有这样的优势。她不无自嘲地在心里想,就连她也成为这样了不起的大人物啦。

在朋友间,她远远不是最有才华的那个,也不是最勤奋高产的那一个,可是活到最后的只有她。

他们都回到天上啦。

她是最后一人。她要留下来谢幕。

“关于我的故事,你们早已通过无数渠道看了无数次了,我想大家也没耐心听我这个老婆子在这里千篇一律。”路苗苗喘了口气,又继续说道:“我也没有什么想告诫你们的,我早就把我想说的都写了出来。”

台下所有人都屏气凝神倾听者这个伟大的世纪老人的讲话。

“那么,我为什么会来这里呢?为了一个无聊的,形式主义的庆祝?不,不是。”

路苗苗咳嗽了几声,身体因为驼背而不自然地前倾着:“我来这里是因为,前些日子,桑青——我最后一位朋友去世了。在她的葬礼上,我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

老人凝视着台下的观众,表情淡然恬静宛如秋日的晴空:“我自己是我这一生中最后一个死去的人。②”

霍思骞激动的情绪慢慢冷却,心中浮现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伤感和惆怅。

他眷恋而用力地看着台上那个貌不惊人的老人,她是整个黄金时代的缩影,也是最后的残影。

“所以我来了。”老人苍老的双眸穿越近一个世纪的沧桑依旧清亮动人:“就由我给我们那个时代谢幕吧。”

她对着哗然的众人深深一鞠躬,“这些年,承蒙喜爱,不胜荣幸。”她直起身来露出一个洒脱爽朗的笑容:“接下来的日子里,就请你们去喜欢其他更年轻,更有才华的作家吧。”

“就让我们这些老家伙在旧时代里好好睡一觉。”

霍思骞呆呆看着台上的路苗苗,恍惚间似乎听到了高楼倾塌的巨大声响,他的心,彻底空了一大块。

“不会有比你们更伟大的作家了!”他忍不住嘶吼道。

路苗苗眨了眨眼,对那个泪流满面的年轻人露出一个慈祥安抚的笑容:“我从来不认为我伟大,在我的时代里,我只是众多天才中不怎么起眼的那一个。你觉得我伟大,是因为时间铸就了我的伟大。你不过是迷信时间而已。”

老人风轻云淡对那个还太年轻的小伙子揭示了有点残酷的真理:“正所谓:江山各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黄金时代永远会存在,只不过我们不在了而已。”

霍思骞怔怔听着老人的肺腑之言,一时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直到大屏幕上开始放那个他期待许久的纪录片,他才回过神来,抛开杂念,开始全身心的投入到这部六十五年前传奇盛宴。

作者有话要说:

①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完全默写出来的。)

我恨背诵全文(微笑)

①我自己是我这一生中最后一个死去的人,摘自网易云热评。

呜呜呜后世番外一章写不完了,明天我再补完吧。

本来今天想双更的,对不起我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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