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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小书店[系统](26)+番外

多么可笑啊。他这个只能在阴影里生存的怪物,却偏偏成为了以揭露社会黑暗为宗旨的新闻记者。

乐景原本以为他将来必须要成为匡扶正义的时代守夜人,也为此痛苦的做下了抛弃中庸之道的决定。然而很快他就发现了,他的很多同事比他所奉行的中庸之道还要息事宁人,明哲保身。于是他立刻就放弃了他之前的想法,变成了一个得过且过的社会老油子——因为这才是凡人的【日常】。

如是这般工作了三年,乐景一直成功的扮演着自己的路人甲角色,兢兢业业,无人怀疑。然后因为他的“出色”表现,报社领导把他提拔成了编辑。

本来是这样春风得意志得意满的剧情发展,命运却突然来了个急转弯——老家传来了消息,父母出了车祸,当场死亡。

老实说,初听到这个消息时,他在寡淡的悲哀之下蕴藏的竟然是庞大的欣喜和如负释重。

父母死了,没有人能束缚自己了。

他自由了!

有生第一次,他真正的感受到了自己是活着的。

然而父母的去世颇有种罗生门的色彩。

因为肇事者是他舅舅家的儿子,他的表弟。

表弟跪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说他不是故意的,他因为惊惶误把油门当成了刹车,结果造成了这项惨案。

舅舅舅妈一家也跪在他面前苦苦哀求,说表弟刚拿到驾照没几天,因为赶时间去医院看望生病的舅妈而闯了红灯,谁知却……他们希望他能原谅表弟。

按照法律,表弟如果不是故意的话,那么他只是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只需要负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所以舅舅一家三口都咬定了表弟不是故意的。的确,在外人看来,舅舅一家和自家向来和睦,根本没有任何深仇大恨,表弟也犯不着故意撞死自己的姑父姑姑。

于是他露出了微笑,轻声细语原谅了自己的表弟,换来表弟的感激和……得意。

他眯起双眼,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也许是因为他一直以来奉行的中庸之道太完美了。所以才会被表弟小看。在表弟的认知里,他一直都是一个唯唯诺诺的“爸宝男”。

虽然父母死了他确实松了口气,但是毫无疑问他对父母还是有感情的,虽然稀薄,但是足够他完成所谓的“复仇”。

说到这里,乐景停了下来,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凯恩斯思考了一下,问:“你是请了杀手吗?”

乐景惊讶的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凯恩斯诚实回答:“因为你看起来很弱。”

乐景笑了起来,他冲凯恩斯摇了摇手指,语重心长的告诫道:“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用刀子杀人只是其中最低端的一条。”

凯恩斯不服气地问道:“那么你是怎么做的?”

“很简单。”青年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茶,声音清冽平淡,没有任何感情波动,“我只是给他做了一盘没有熟的见手青而已。”

注意到凯恩斯疑惑的目光,青年解释道:“这是一种菌类,如果没熟就吃的话,轻则呕吐腹泻出现幻觉,重则昏睡不醒。”

“我告诉神志不清的他,你菌子中毒了,症状比较轻微,多喝水就好了……”青年微笑起来,若无其事地说道:“然后我喂他喝了一杯疯狗的唾液。”

他耐心地对凯恩斯这个中世纪原住民进行科普:“你知道被疯狗咬了会得疯病而死吧?”

凯恩斯迷惑的点了点头。

“那是因为疯狗的体液里含有一种叫做狂犬病毒的东西,这种病毒如果进了人体,人就会得和疯狗一样的疯病。”

“这种病毒,如果细心保存的话,可以在体外存活一周的时间。而且你知道最妙的是什么吗?”青年兴致勃勃地问半精灵,黑眸在灯光下呈现较浅的琥珀色,此时正闪闪发光,“狂犬病的潜伏周期很长,最高的可以达到20年。而我的表弟,小时候被家里的狗抓伤过。”

“当时他没有打疫苗呢。”青年右手撑着下巴,双眼弯成好看的月牙,“所以两个月后,我表弟开始恶心,头晕,全身麻痒,然后几天后开始恐水,怕风,全身抽搐,最后他全身瘫痪,呼吸和血液循环系统功能出现了衰竭,迅速陷入昏迷。然后十几小时后,他无比凄惨的死去。整个过程只持续了短短的六天。”

“这六天,我一直都陪在他身边的。”青年笑着说:“狂犬病患者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理智全无,另一种是全程理智清醒,而我那可怜的表弟,不巧是后一种呢。”

维克多吞咽了下口水,小心翼翼地加入了谈话:“也就是说……?”

“他全程清醒的目睹着自己的死亡哦。”青年笑着肯定了黑猫的想法,随后叹了口气,目光颇有些索然无味,“从那以后我就发现,杀人真是太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尽管理智告诉他不要再问下去,但是维克多还是忍不住好奇地问青年:“你认为你表弟故意杀了你父母?为什么?”

“我也好奇过呀。然后我调查过后才发现。”乐景撇撇嘴,兴致缺缺的垂下眼睛:“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他想这么做罢了。”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为杀人而感到开心的愉悦犯罢了。”

第21章 女巫建国了解一下(1 2)

注视着青年平静微笑的模样,维克多缓缓打了个哆嗦。

他的表弟究竟是放出了什么样的怪物啊!就连他表弟的死,也不过是帮助这个怪物完成了自我觉醒。

“那么你杀人有什么感觉吗?”凯恩斯追问。

乐景托着下巴思索了一下:“好像,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他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意:“就像你说的那样,我想杀人,而我恰有杀人的能力,那么我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看来父亲并不是完全错的,起码他果然是个天生的杀人犯。

凯恩斯的脸上出现了微弱的笑意:“所以你跟我一样,我们是同类。”

谁知乐景却摇头否认了凯恩斯的说法:“不,我们是不一样的。”

“那里不一样?”

“且不说如果没有必要,我并不喜欢用杀人来解决问题,我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大概是,我有自我,而你没有吧?”

凯恩斯眉头紧蹙,疑惑问道:“你一直在说的自我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说我没有?”

“按照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自我亦称自我意识或自我概念,主要是指个体对自己存在状态的认知,是个体对其社会角色进行自我评价的结果。自我意识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个体对自身生理状态的认识和评价。主要包括对自己的体重、身高、身材、容貌等体像和性别方面的认识,以及对身体的痛苦、饥饿、疲倦等感觉。二是对自身心理状态的认识和评价。主要包括对自己的能力、知识、情绪、气质、性格、理想、信念、兴趣、爱好等方面的认识和评价。三是对自己与周围关系的认识和评价。主要包括对自己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对自己与他人关系的认识和评价。①”乐景停了一会儿,给了凯恩斯一些思索的时间,然后才问道:“那么你觉得你符合这些条件吗?”

凯恩斯沉默了一下,声音有些干涩:“没有。一个也没有。”

乐景一针见血点评道:“所以我才说你仅仅只是活着而已,通俗点解释,就是你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凯恩斯急切地追问:“那么你是怎么拥有自我的呢?”

如果可以,凯恩斯也不愿意这样死气沉沉的活着。这样的人生苍白无聊,没有任何价值。他想让自己的人生鲜活起来。

“人刚出生时是没有自我的,人的成长其实是自我发育成长的过程。所以人很难有一两岁时记忆,因为那时候人还没形成自我,所以也就没有基于自我而产生的记忆。”青年眼神放空,明显陷入回忆,嘴角挂着轻松愉快的笑容,“我的自我诞生的很早,大概是在我学走路的两岁时期。那是一个秋天,地上落了很多彤红的枫叶,在还没有形成审美意识的年幼时期,我站在哪里看着那些枫叶,竟然浮现了关于美的意识:枫叶真美。于是‘我’就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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