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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第一狗仔(169)+番外

“早有蓄谋,不留线索。”贾赦总结道。

宋奚接着说,“不过我宋家人岂非等闲之辈,我大哥被捉拿后,一直故作不懂俗话的高雅之人,说些之乎者也,令人难懂的词句,碎碎念了许久,便激怒贼匪,叱了句北元话,他还注意到劫持他的人身上还有北元人特有的怀胡香。”

“真不愧是你大哥,机灵,博学。”贾赦竖起大拇指,便别有意味的看眼宋奚,叹了声,“又是北元。”

“若你之前的推测都是真的,那这次的事儿,跟三公主逃脱不了干系。若真是她,其这般费心的目的为何?连我也想不通了。”

宋奚冷下脸来,眼底闪过浓浓的厌恶。三公主对他的仰慕之情,是她自己的事儿,凭她怎么闹腾,哪怕是闹出流言来,只要她不来打扰自己,宋奚都可以不计较。但如果这个女人敢耍什么计谋,动他大哥,伤他的家人,其后果……

宋奚也不知道自己会对她干出什么事来,毕竟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敢在他面前这样愚蠢自作死的人了。

年少时,倒是有两个不是识趣儿的扰过他,而今,早不知其白骨化在了何处。

贾赦从宋奚脸上读到了一些可怕的表情,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北元人多得去了。目前的一切都是推测,哪怕再有可能,没有实证之下的擅自行动,都很可能错冤枉了好人。”

“我知道。”宋奚自然懂得,事情要确凿之后再动手。

贾赦把宋奚之前的话简单记录完毕后,便侧头问他:“你大哥被劫持这么多天,匪徒都是怎么照顾他的?”

“被关在山里,地方潮湿,虫子鸟叫颇多,能闻到花草香,听到风吹树林的哗哗声。大哥一直被绑着手,蒙着眼,用饭的时候,给得是糕点和肉干。他的那些属下也是如此,不过吃的低级点,是馒头。”

“说明匪徒知道你大哥的身份有多重要。”

贾赦越来越觉得三公主主使的可能性大,这么不留痕迹,就是清楚宋家人不好对付,可是他的属下还是没有斗过宋家机灵的大哥。

“这目的到底是什么,还真耐人琢磨。现下看来,你一到璋州,匪徒便立刻放了人。可见是想引你过去,那你之后在璋州可碰到什么事儿,见过什么人?”

“没有。等大哥情况安定下来,又派人传消息给二哥,嘱咐他们俩以后都注意安全,我便立刻离开璋州回京了。一路上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宋奚顿了下,“我是什么都没遇到,你呢,你在我离京这段时间,可见过什么人?遇到过什么危险?”

宋奚说罢,便目光审视着贾赦。

贾赦愣了下,摇摇头,“大事倒没有。”

宋奚已然看出来,贾赦肯定是有遇到什么事儿。“那就说小事。”

“三公主找过我,也没说什么要紧的,就是狗急了跳墙汪两声罢了。”贾赦无所谓的笑道。

宋奚忽然抓住贾赦的手,很认真地凝视他,“给你添麻烦了。我没想到她出嫁后,回来会变得这样难以理喻。早知道今日,当初就该让她嫁到大阳去。”

北元国民风开放,女人可以主家掌权。大阳蛮族则走了另一个极端,女人只不过是男人的玩物。便是身份尊贵的公主嫁过去,也只能做男人一辈子的依附。至少三公主而今,便没有能力嚣张了。

“搁谁不希望孩子往好处嫁,你好歹算是她舅舅。”

贾赦端茶给宋奚,让他败败火,转而转移话题说别的,聊几句丁安的案子,接着就说到贾琏。

“你上次说帮这孩子找个官儿做的话,还作不作数?”

“当然作数。”宋奚笑道,“我早就有此意了,就怕你这个当爹的不同意,我若擅自插手就怕显得我不识趣儿。而今你既然开口了,我便可放心找了。看你大儿子很擅长管家,去神乐司之类的地方倒只能混日子了。若是去内务省去做活,或正可发挥其所长,将来做好了,保不齐还会升迁。”

“也行。”贾赦觉得还是宋奚想得周到,替贾琏谢过他。

“谢什么,你儿子就是我——”宋奚感觉到贾赦的目光,缓缓改口道,“关心的后辈。”

贾赦忍不住笑,“罢了,你要肯认那混账是儿子,便认。我猜他巴不得找一个像你这样的爹。”

宋奚也不嫌弃,挺骄傲地扯起嘴角,然后具体跟贾赦讲:“就弄个内给事的活儿给他,从六品,掌宫人衣服费用,还有年节百官贺皇后出入宣召事宜。再有一些杂活儿,用品摆件之类,计其多少。”

贾赦本来一听内务省,知道都是伺候宫里贵人的,的确有担心一旦贾琏办事儿出岔子,会受到牵连。结果听宋奚这么一说,他倒放心了。

宋奚给挑的职位,最终就是忙活给皇后的,便是贾琏不懂世情,一时疏忽或是被人陷害之类,宋奚这边还可以求情皇后帮忙兜一下。

“如此就更好了,多谢你费心。”

贾赦感激对宋奚一笑,心里却发狠,等一会儿回去一定要好好提点贾琏,不能枉费了人家一番人情。

贾赦把桌上的县志,还有一些案卷都拾掇起来,捧着放到床边。他和宋奚吃完了饭,便让宋奚乖乖睡觉,他也不走,就在边上看案卷陪着他。

宋奚本来就是要跟着贾赦,见他改主意不走了,笑得很开心。这些日子他一直奔波,刚回来又熬夜,真是疲倦至极。脑袋着了枕头,很快就睡着了。

贾赦看完手里的,改换资料,转头就看见宋奚呼吸平稳,紧靠在自己的身边睡的。贾赦给他盖好被,轻轻地拿起县志又翻一遍,便放了回去,然后闭上眼,仔细回想这些资料里可否有遗漏之处。

贾赦又把他之前挑出的几个丁安判过的可疑案子,又看了一遍。总觉得这些案件虽然判定的有失公允,但给人的损失都不算太大,而且受害者也无法满足具备同时杀害十七人的条件。

凶手身强力壮,熟悉山林的环境,弓弩使用极其准确,而且一定有极强的心理素质,

他在杀人的过程中,仍旧保持冷静,说明这件事在他脑海里早演练过无数遍。面对眼前余下的逃亡者,他能冷静分析强弱、威胁性,做出最佳的判断。孩子都不放过,说明他仇恨很深,憎恨丁安的同时,同样厌恶和丁安有关系的人。

连最后一个跑进深林子里的小厮,都死追着不放,哪怕是花费时间追逐,非要灭口了。除了说明凶手熟悉地形,有猎人的追踪能力外,也很可能是熟人作案。

猪毛这时悄悄探半个头进来。

贾赦见了知道有消息,便点头。

猪毛小声道:“衙门的人仔细查过了,丁安另一辆马车上的马是自己跑了,刚在附近村的玉米地边上找到了。”

真是个及时地消息。

贾赦其实一直很介意那辆没有马的马车。而今确认这匹马不是案发人偷得,那就很可能是凶手做的手脚。

假设在当时的情况下,第二辆的马车上还有马,拿驾车逃跑的话,很容易就能逃脱成功,这就脱离了凶手的掌控。

所以凶手一开始应该是找了什么借口,把第二辆马车马套了出来。比如,用马这匹马去拉栽进陷坑里的马车,解救压在马车下的人。而凶手就趁着牵马过来时候,趁机用刀先杀了在陷阱边准备营救的小厮们。

熟人作案,应该也可以是个突破口。

“查清当时丁安一行人出发时一共有多少人,是否是十七人,半路上又有没有遇到熟人同行。”

贾赦赶紧吩咐下去后,却见宋奚的手正抱着他的大腿。贾赦轻轻拿起来给他放在别处,结果刚放下,宋奚就的手就直接上来搂着。

贾赦无奈之下,拿貂绒毯,干脆盖在自己的身上。

贾赦接了猪毛端来的茶,边喝边想起假官银的案子来。

有件事其实他连宋奚都没告诉,他隐约有种怀疑,如果这钱真跟北元人和三公主有关系,那被银曹弄走的一百二十万两银子,最终的流向很有可能还是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