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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明月之天赐良缘(129)+番外

作者: 苏恬 阅读记录

樊哙就近踹了一名士兵一个屁股墩儿,唾口大骂:“老子看你们几个龟儿子是皮痒了,子房先生是你们能胡说八道的?!”

踹完又回过头来看着刘邦,皱眉憨笑道:“大哥,你看这事怎么弄?你给拿个主意。”

刘邦手上拿着赤霄剑,也没出鞘,左右看了一眼,上前就把几人身上重重地一人一下:“再给老子乱说,乱说,乱说,老子打死你们。”

几人连忙开始搓屁股:“主公,我们不敢了,不敢了。”

“呸!”刘邦往旁边吐口唾沫,又就近给一名八卦的士兵重重一下,这才高声冲着整个军营道,“都给老子听好咯!子房先生是老子的救命恩人!要是没有他,老子就得被项羽弄死在鸿门!日后谁要是敢不尊敬子房先生,就是和我——刘邦,过不去!”

整个军营沸腾起来,原来是子房先生救了主公啊。听说那晚可真是十分凶险,主公险些回不来。

刘邦重重踹了樊哙一下,冲周围吼道:“听清楚了吗?!”

众士兵高声答:“是,主公!”

“都给老子记住咯!”刘邦骂骂咧咧收回目光。

樊哙一脸委屈地原地跺了两步:“大哥,我又没说,你踢我干啥?”

刘邦一挑眉,抡起剑就打樊哙的屁股:“你还好意思说,老子交给你管的人,怎么管的?啊?叽叽喳喳,七嘴八舌,跟群娘们儿似的。”

众士兵偷笑着不去看兄弟两人打机锋,赶紧一溜烟跑了。

刘邦又打了几下这才停下来:“不是我说你,你这以后也上点心。”

樊哙抓了一把乱蓬蓬的头发,一点都没被他吓到似的赔笑道:“嗨,我知道了大哥。”

“这还差不多,”刘邦斜他一眼,又歪过去压低声音没好气道,“我那儿还有一坛好酒。”

樊哙哈哈一笑,连忙十分狗腿道:“我就知道大哥你对我最好。”

刘邦嫌弃地看他一眼:“滚滚滚,喝你的酒去。”

樊哙诺诺点头,临走了又倒回来,八卦道:“大哥,那昨晚子房先生带回来那小白脸到底是谁嘛?”

“嘿?!”刘邦退出两步看着一脸贱笑的樊哙,上去对着他就是一脚,“谁谁谁,那是他婆娘!滚!”

樊哙震惊得一个趔趄:“啥玩意儿?!”

外面的风波丝毫没影响到营帐内温存的两人,被他折腾后,玲珑这是第一次醒得比他早。

晨光照进来,给他的脸颊笼上了一层淡淡的金光。十年的岁月并没有减少他的风华,反而让那份风华变得更加浓郁。然而眉宇间的疲态却怎么都掩饰不住。她伸出手去想摸他,怕把他弄醒了,于是又收了回来。

张良忽然捉住了她的手睁开眼,哪里有半分刚睡醒的模样?她努努嘴,凑上去亲他的脸颊一下。反正被骗习惯了。

他把她抱紧,声音难得有些慵懒:“怎么了?”

玲珑窝进去,抱住他精瘦的腰,轻声应声道:“没什么。”

就是方才看见他的睡颜,她忽然想起了主动提出要跟着颜路去远游的不疑。玲珑的眼眶有点发热,她还是没成为一个好娘亲。

张良在她的头顶上吻着低声道:“当时我想过许多。”

她愣住没动,安静地听着他的心跳声。他呼出来的气息喷在她头顶,有些痒。

“我想过你和我在一起会有诸多危险,想过你应该安稳地过一辈子。”

玲珑爬出来,对上他的眼睛,微微张大眼。他吻了上来,像是在轻轻咬她,又酥又麻,还有点要疼不疼。她立刻脸红起来,却没有推开他,反而将手探进他的衣襟。

张良一怔,落在她身上的吻变得更重了些,每一下都像是要将她拆下入腹。她渐渐模糊了意识,只剩下本能在回应。

他俯身下来的时候,玲珑忽然恢复了一丝清明,她好像没有带避子药......

“可我想,我还是要栓你一生一世。”

他轻轻吻在她眼睛上,轻柔却不容置疑道。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于是张辟彊来了。

这下是真的结束了。其实还有几个小坑还没填,但是坑多不怕咬哈哈哈。人物太多了,只能舍弃一些线。

感谢大家的陪伴。

下一章是作者的话,对这本书学到的,以及心路历程做一个总结和梳理。对于写文的人来说也许会有用。

第106章 总结梳理以及作者菌的碎碎念

这本书是我的第一本,连载了九个月,但是写的时间远远不止。事实上开始写小说是从一七年十月份开始的,一开始的想法是写快穿,秦时只是作为第一个故事,也写了差不多十万的废稿。

而且那时我的时速也就五百字,打字只会二指弹,还相当憋。所以十万字真的是废寝忘食地写了很久,那会儿连吃饭都快了很多,就是为了找一切时间码字。

然而因为太喜欢张良了,即使秦时是不能签约的题材还是决定写长篇张良同人文。这就导致了本文一开始节奏非常快的情况(虽然那时并不懂什么叫节奏)。

一开始真的是完全小白,什么都不懂,以为写小说没那么难,自己看小说的时候也是十分挑剔。然而真的写了之后,发现写作真的是特别不容易且有学问的一件事。下面从头开始回忆一下这本书学到的东西。整理记录的同时,也是一次分享。因为之前偶然在微博上遇见一个良粉也在写,并且也是这本书的读者。所以希望会对同样也想写张良同人文的人有一点帮助。

以下按照我学到的顺序主要分几个方面:人设,苏点和萌点,结构,大纲,文笔。下面的经验也只适用于新手作者。

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所以现在我看这本书确实缺点也是蛮多,但是没有任何一章是随意敷衍的,哪怕是开始那些很小白很小白的章节也是改了无数次的结果。

1.写小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写。

开始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很幸运地遇见了我们的催稿员,可以说没有她我还停留在“我想写小说”这个阶段。那时候她对我们的要求就是,哪怕一天两百字,必须要动笔。并且不论天雷玛丽苏,哪怕自己都不忍直视,也必须完结。完结一本的收获是坑文的很多倍。不能完结,即使有十分精彩的故事构思,十分精湛的文笔,都等于零。现在我觉得这个原因是,如果你不坚持,坚持写的人一定会超过你。

然而当我真的完结一本的时候,心里还是十分满足和不舍的。

2.小说的人设。

如果有一开始追到尾的读者应该会发现,一开始我的人设是非常崩坏的(悄悄说,有很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太花痴男神了)。我自己也很快就发现了这种崩坏,因为那时我笔下的人物就是一个顶着张良名字的陌生人。

具体怎么崩我就不形容了。那时候正在过年,我一个月没出门,天天在家码字。包括过年那天,都在思考今天写什么。每天都很头秃,也毫无目的性。刚开始写小说的人应该懂,真的很憋啊。然而当时有一个六年级的小读者留言说:“希望作者别坑。”

虽然我感觉要疯了,因为真的开始了才发现,完全抓瞎。但是当时我很肯定,只要有人看,我就不会坑。

大概二十多章的时候,我认真考虑过后,决定从头开始(大概是第五次从头开始)。因为我为什么要写一个崩坏的张良?我爱的是那个潇洒如风,温润如水的张良。不是我写的那个很奇怪的人。

好的,终于进入正题。在优酷刷了一遍张良的剪辑过后,我就开始改文了。为了使自己进入状态,一直单曲循环“风和日丽”还有“灯火阑珊”。张良说的每句话,每个神态,都会仔细想他原著里时怎么做的。以他的性格会不会说这样的话。他的性格会怎么处理当下的矛盾。力求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