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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清景是微凉(204)+番外

小疯子端着一盘菜站客厅里瞅我直发愣:“这是什么活动?饭前相声大奖赛?”

花花和手艺表里如一,闻着香,吃起来更棒,我原本以为店里现在那个厨子已经成了,可两相比较,不带任何私心的说依然是花花高出一筹,或者,不止一筹。一年半的时间把花花从能做菜磨练成了做好菜,把准男人磨练成了男人。以前他的眼睛里会偶尔流露出不确定,那是对未来的惶恐,对生活的忐忑,还有其他复杂的难以描述的情绪,可现在站在厨房门口微笑着等待食客检阅的花大厨,没了忐忑,多了坚定,没了惶恐,多了泰然。

从稚嫩变成熟,这是人生的必然过程,我觉得自己该为花花高兴的,可不知为何,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李小宝的手艺明显还停留在帮厨阶段,不过刀工着实不错,切的丝啊丁啊都整整齐齐均匀漂亮,我那小饭店也用不上两个大厨,所以一个掌勺,一个切菜配菜,正好。

既然决定把人留下,自然要安排住宿,周铖和小疯子现在一个屋,空出的房间便留给了花花和李小宝。

“你俩干嘛不一个屋儿?”小疯子问这话的时候花花正往床上搬枕头,我在帮忙擦卧室窗台,李小宝对着衣柜思索该把自己的行李放哪儿,周铖倚门口围观。

话音落下,三个人的动作都停下来——周铖原本就没动作。

我发誓小疯子这话没经过大脑,要不就是他失忆了!

突来的安静有种刺激人神经的魔力,小疯子看看我,又看看花花,再瞅瞅周铖,忽然夸张地笑了两声:“哦哦你俩体格不合适,你看小宝多省地方,和花花住正好!哈哈……”

虽然他的掩盖很拙劣,但我还是庆幸关键时刻记忆侵袭了他。

花花怎么离开这里的,大家心里都有数,只是当事人甲很自然,我这个当事人乙又很配合,于是整个回归场面看起来就像花花只是单纯的离开学艺,完后学成归来。一年半前那段绝对算不上阳光明媚的过往,被喜庆的重逢刻意掩盖,这是每个人希望的。

一切都很好。

小疯子没一抽到底,我感激的想冲他磕俩头。

不知道周铖用了什么方法,两天后我厨房的俩人就辞职了,而且精神状态欢天喜地,对我更是只有感激没有怨念。我不得不再次感慨周铖手腕的高明。厨房空了,花花和李小宝顺理成章入驻,几天下来,一些熟客反映菜的口味好像变了,当然喜欢不喜欢的都有,不过喜欢还是占了大多数。

在花花回来之前,我已经有日子没怎么去店里了,因为一切都在轨道上,我时不时地过去瞅两眼,就结了。但现在花花回来了,毕竟还需要时间适应,所以我也就跟着重新当起了掌柜,兼收银员。小疯子和周铖现在就算彻底退出饭店经营了,财务还是小疯子的事儿,但只需要我每月把账本拿回去给他弄弄就成了。

花花和李小宝适应得比我预想要快,也就一个星期的时间,两个人就俨然成了厨房新主,配合得十分默契,完全不需要我再侧面帮助。有时候客人不多,我在前面实在坐着无聊,就往后厨跑,可多数是跟李小宝在聊天,因为他嫌花花打字慢,所以每次都抢去花花的话头。

有天来了个喜欢重辣的客人,我便拿着菜到后厨希望花花能帮着回回锅,却没想到看见他和李小宝用手比划,你比划两下,我比划两下,有来有往,气氛愉快。好半天我才反应过来那是手语。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花花用手语,我可以肯定的说在一年半之前他还完全不会这个,可现在,他用的很熟练,最难得的是李小宝也很熟练。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李小宝总不愿意等待花花打字了,因为他们之间不需要,他们可以像我们一样的说话,即时沟通,于是那写字的十几秒便显得愈发漫长和难耐。

距离花花回来大约过了二十来天,周铖不声不响租下了隔壁的房子,就在我们对门儿。我特能理解,一个屋檐下五个人,睡觉倒是小问题,可早晨的卫生间着实让人惆怅,况且他和小疯子现在的收入也不低,自己租个房子,轻轻松松。

周末我们汇聚在周铖的新房里,共贺乔迁之喜,花花掌勺,做了一桌子好菜。

酒桌上小疯子特开心,伸手问我要红包:“乔迁之喜都得给主人家红包的!”

亏得哥们儿有准备,啪就从兜里摸出来一个拍到了他的掌心。

这回轮到小疯子愣了:“靠,还真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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