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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在北国(146)+番外

这失败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他不会全拿来否定自己,只是觉得自己不给力,老天不帮忙,外带烂到家的运气。如果那个时候碰见的不是周航而是别人,或许他们现在已经在国外结婚了。如果他认识金云海的时候对方已经和沈锐分手了好几年,或许这会儿躺在大床上的就不会是他一个人。但,没如果。

凌飞给金云海定的机票是上午十点,于是第二天一早,凌飞便开车把金云海送到了机场。

金云海很快换好了登机牌,又朝凌飞走回来。

凌飞的心跳乱了一下,但语气依旧自然:“怎么不进安检?”

“早呢,着什么急。”金云海说着打了个哈欠,显然,没睡够。

凌飞不自觉弯了嘴角:“那你就在这儿跟我大眼瞪小眼吧。”

金云海乐:“那也没啥不好。”

于是俩人真就你看我我看你的浪费了十多分钟。

最后还是凌飞受不了地踹他:“赶紧的吧,磨叽的金子姑娘。”

金云海哈哈大笑,笑完了,道:“走了啊。”然后转身,往安检方向去。

凌飞忽然胸口一窒,也不知哪来的灵感预兆第六反应,就觉得如果放金云海这么走了可就是真走了,再没机会了。人生能有几回搏,此时不搏何时搏>_<“金云海!”凌飞忽然喊了一声。

金子停住,回头,看着大踏步追上来的凌飞正纳闷儿,下一秒脑袋忽然被人搂了下去,然后带着热度的嘴唇便贴了上来。金云海完全傻了,大脑当机,思维短路,任由凌飞各种亲,花样亲。

终于,凌飞恋恋不舍地松开对方,然后似笑非笑地眨了下眼:“一路平安。”

金云海木头桩子似的,好半天,才咕哝出来一个字:“哦。”

凌飞慢慢敛了笑意,深吸口气,缓而规律地后退,并在心里数着,一步,两步,他发誓,七步之内,只要金云海有哪怕那么一丁点儿意思,他就豁出去不要脸了,说句我喜欢你我舍不得你走你走了我肯定贼想你死不了人。

三步。

四步。

五步。

六步。

……七步。

金云海还站在那里,可因为有了些距离,所以在凌飞看来他就没那么高大了,仿佛和自己一般高,脸比刚来的时候晒红了,吸足了太阳能。

第54章

后来凌飞曾不只一次的想过,如果那时候他不转身,而是再多等一秒,不,半秒,是不是情况就会不一样。可每次他又很快的把这种假设否定了。第一,他是凌飞,注定了豁不出去最后那条线,他为金云海退了七步,或许以后再没有人可以让他这样了。第二,那是金云海,不二不愣就不是金子了。粗线条的人往往靠直觉行事,他不在对方的直觉里,起码,还占不上主旋律。

后来金云海也曾不只一次的想,如果那时候他冲过去把对方抱住,甚至啃个礼尚往来,两个人之间会不会少走一些弯路。可每一次,他的答案都是否。催熟的水果永远不如自然生长来得好吃,有的时候,弯路是坦途的必然前奏。老人们总喜欢说先苦后甜,那是因为越年轻越可以吃苦,越早摔倒便能越快爬起来,然后,你的脚步就稳了。

那个时候,转身的凌飞一边往外走一边背对着金云海挥手,那是在说,拜拜。

那个时候,站在人来人往中的金云海像一棵老树,大而深的根系绊住了他的脚步,他知道如果追出去凌飞一定会心软,那就是个花刺猬,坚硬的壳下包着柔软的肉,可追出去之后呢?在金云海的概念里,自己做任何决定都是需要负责并且执行到底的,能干就干,不能干就趁早别许诺,而那个时候,他还没能彻底放下沈锐。挂在脖子上的项链就像个枷锁,他同意凌飞的审美,那东西确实磕碜,而且他本来就烦脖子上被人挂个绳儿,跟宠物似的,可沈锐就送过他这么一个东西,戴太久了,连皮带骨。

那天凌飞直接回了老宅,厨娘正在和面,说少爷回来正好,今天咱们吃饺子。凌飞第一个反应就是问她,肉馅儿剁了么?凌老头儿不喜欢机器绞的肉馅儿,觉得不劲道,所以每次都是手工剁。厨娘不明所以,指着案板上的一大块肉说还没腾开空,凌飞眯着眼睛沉思两秒,说了四个大字——放着我来。

凌飞把全腹憋屈都发泄到了案板上,剁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好在凌家案板是最古朴的那种树墩,厚厚的木墩上还清晰可见一圈圈年轮,任而东南西北风,菜刀纷飞下,兀自岿然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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