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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反派亲闺女[穿书](131)+番外

作者: 南烛夜半 阅读记录

贺琰之前从来都没喝过这么高度数的酒,甚至连喝酒的次数都很少,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并没有多大的酒量。

直到这一杯生命之水下了肚子,唔,除了开始有点头疼脑热再没有其他的感觉,过了这五分钟甚至连头晕的感觉都没有,那些酒精似乎全都被身体吸收了。

看着面前目光呆滞的黎梓琛,贺琰举起了手里的啤酒杯,“可以吗?”

快速地眨了眨眼睛,半天他才从贺琰的反应中缓过神来,“啊,什么想让我爸出国?就算我爸在,也不耽误你追我姐吗?”

“是因为我爸……想和你爸吃个饭。”贺琰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语气多了一些比平常难得的胆怯。

这就是当初让约翰森帮助迟微微的代价之一。

自己的儿子能恋爱约翰森当然支持,但是从他的言语中,约翰森能够感觉到迟骋彦对他们这段关系的抵触。

所以,他觉得有必要和迟骋彦吃一顿饭,起码了解一下未来亲家是个什么样的人。

虽说是简单的一顿饭,贺琰却没有做好让他们吃饭的准备。毕竟,自己和迟微微都还没有正式在一起,两个家长却早一步见面,怎么想都觉得有些不合适。

当时去南方就是约翰森的安排,也是代价之二。

第一次见面,总要给对方带一些礼物,这是约翰森一直保持的礼仪。

商人最喜欢的就是钱,现在的迟骋彦又什么都不缺。刚好,趁着迟骋彦在忙公司的事情,正好让贺琰帮一点忙,增加一点迟氏集团的市值,也算是一份他们父子俩共同送给他的大礼了。

端起酒杯,把里面最后的那几口淡黄色液体喝得干干净净。都说酒可以消愁,但现在似乎并没有什么效果。

“可以吗?”

“可以,当然可以。”笑着把他的空酒杯拿过来,黎梓琛转身又从身后的酒架子上拿下来一瓶蓝瓶的伏特加。

高度数的生命之水没办法搞定他,那只能从酒量上打败他了。

自己开的酒吧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酒,仓库里十几二十箱的伏特加,他就不信贺琰真的能把这些酒全都喝个干干净净。

拿小酒杯喝酒算什么?要喝当然要用扎啤杯喝,这才最尽兴!

“再喝点?咱们边说边聊。”

满满一杯透明液体,和水的质感有些不相像,隔得老远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酒香。

抬起头,贺琰狐疑地盯着他,“你不会是想灌醉我吧?”

“不会,怎么可能?”说完,黎梓琛也把自己酒杯里的啤酒换成了伏特加,那一瓶刚好将面前的两杯倒满,“我陪你喝。”

人在江湖飘,要是没有点酒量傍身怎么行?

黎梓琛再怎么说也是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说不上是酒神,但也能喝上两三斤的白酒。他还就不信,会灌不醉一个从没喝过酒的贺琰。

二十分钟后,酒吧里的气氛陷入了尴尬。

酒吧马上就要开始营业了,老板却和人喝酒喝趴下了。

桌子上堆放着四五个空酒瓶,喝上脸的黎梓琛像是个挂饰一样搭在贺琰的肩膀上。好久都没有见到他喝醉了,酒吧里的酒保一个个都不敢靠近。

两个人的脸都红得像猴屁股一样,刚才还滔滔不绝地谈天说地,把皇天后土、炎黄二帝全都敬了一遍,现在两个人都已经被酒精噎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给你姐打电话,嗝,让她送你回家。”相比已经不知道天宽地广的黎梓琛,贺琰的意识还算清醒,除了小脑失去了平衡,基本的思考力都没有问题。

晃晃悠悠地抬起手,现在的黎梓琛已经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了。

“我,我爸周末就,就出国……”瞅着贺琰乐呵呵地笑着,黎梓琛和平常那个冷漠、傲气的人设完全就是两个人,“去和,和约翰森,吃,吃饭!”

去吃饭的这件事,迟骋彦谁都没有说,还是黎梓琛偷偷听到的。

约翰森?吃饭?

贺琰突然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力了,自己是什么时候告诉他的?好像并没有告诉他吃饭的这件事吧。

僵直地坐在那里,贺琰一直在想着这件事。怎么自己还没开口,他就知道要吃饭的事情了?

拍了拍贺琰的肩膀,黎梓琛的嘴角快要延伸到耳后根了,“你爸啊,还是再等等吧!哈哈,等我爸和约翰森吃完饭,再轮到你们!”

“我爸……就是约翰森。”

黎梓琛:“什什什么?!”

——

私人飞机降落在米国的首都机场,长达十个小时的航班丝毫没有影响到迟骋彦和言振国的激动。

为了这次见面,迟骋彦可谓是做了充分的准备,手里的那一只优盘就是他全部的诚意。

迟氏名下的地产、公司、股票,还有银行里的存款,所有的资料全都记录在这个优盘里。

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预算在十个亿以下,任凭他开出什么样的条件都可以答应下来。

十个亿换女儿的前三甲还有对贺琰的不喜欢,仔细想想,还是很划算的买卖。

从飞机上下来,大卫已经早早地带着人在机场里等待,七八个保镖站成一排,几乎是同时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

商界和艺术界两大巨头的会晤,头一次没有记者和外人的干涉,就像约翰森在电话里说的一样,只是一次普通的家常便饭而已。

“迟先生您好,先生已经在家里等您很久了,他托我问您有什么想吃的菜吗?”大卫恭敬地点头问道。

家?按理说,这样的一顿饭不应该是在最豪华的酒店吗?或者承包下一家米其林餐厅吃一顿丰盛的菜肴吗?

约翰森再怎么说也是有名的钢琴家,收入虽然比不上经商的人这么多,但起码也有几亿的资产吧。

在家里吃?怎么想都觉得有些寒酸。

“吃什么都行。”

“想点什么都可以是吗?”

言振国和迟骋彦几乎是同时开口,两人相视一眼,对彼此都是嫌弃。

迟骋彦嫌弃他太随便,连点菜都懒得点。

言振国嫌他嘴太挑,别人请吃饭都还要点个菜。

眼光在他们之间打转,大卫点了点头,“是的,点什么都可以。”

揉了揉腰,哪怕是在人生地不熟的米国,迟骋彦还是摆出了那一副在国内的阔气,“吃华餐,来几个地道的南方菜,最好再来点腰花,米国的菜我吃不惯。”

“没问题,今天贺先生准备的都是华国的菜,保证都是您最爱吃的。”

迟骋彦怔了一下,“他怎么会知道我喜欢吃什么?”

迟微微对迟骋彦的口味了如指掌,偶尔和贺琰聊天的时候会提到,约翰森再找他询问,自然知道迟骋彦对什么食材最有兴趣。

坐在车后排,迟骋彦竟然一点都不觉得紧张,轻松的氛围仿佛是来找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友,而不是刻意地为女儿走后门。

不止是他,就连言振国也是同样的感觉。

分明是迟骋彦主动联系约翰森要吃饭,但是约翰森似乎要比迟骋彦还要主动。

等等,这不会是鸿门宴吧?!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约翰森:为什么不让我儿子和微微谈恋爱?

迟骋彦:因为我不允许我女儿和猪蹄子在一起。

约翰森:那你的意思,我是养猪的呗?

迟骋彦:不不不,你是

第96章

约翰森的家在靠近米国首都的一处庄园。

占地十几亩的面积是米国皇家特别赐予他的,这处庄园有上百年的历史,历代的主人都是有名的艺术家。

灰色的砖石配上现代化的窗框和精美绝伦的水晶窗,古典的建筑特色宛如一座历史博物馆。庄园门口的这条路铺设着一排精心挑选过的石子,踩在上面并没有柏油路那样平坦,却也是别样的风味。

庄园不能用奢华来形容,上上世纪的风格延续至今,站在门口时,只让人肃然起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