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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反派亲闺女[穿书](66)+番外

作者: 南烛夜半 阅读记录

“城南?”黎梓琛心头一惊。

糟糕!

早上醒的时候就已经八点了,当时脑子一团浆糊,黎梓琛只想着快点赶到机场,上高架桥的时候都没注意方向是向城南还是城西。

挠了挠头,黎梓琛还在做最后的挣扎,“你你你,你不告诉我是城西吗?”

这么多年了,他可真是没有一点长进,撒谎的水平还是这么低劣。

刚才他惊了那么一下,迟微微就意识到他去错机场了。到现在还在狡辩,噫,真是的,说一句对不起又不会要了他的命?死要面子。

“早知道还是让爸来接我了,白等了半个小时。”迟微微有点失望。

提到迟骋彦,黎梓琛的眉头不自觉地皱了一下。

迟微微去上学这几年,家里发生的事情不少:迟氏集团扩张,向日用品和视频大规模地进军,房地产方面越做越大,同时还连带着发展娱乐消费方面。

迟氏集团的发展速度比当年书里的剧情还要迅速。

一个人操持着这样大的企业,迟骋彦总希望黎梓琛可以成为自己的左右手,接受四五个分公司好好经营,也能长点本事。

但黎梓琛偏偏又是个血里有风、骨里有诗的人,高中毕业后,他就自己开起了一家小酒吧。

对他而言,每天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远要比去经营什么公司要好得多。

迟骋彦一天天地催,花样百出地让他继承家产,可黎梓琛就是块硬石头软硬不吃,被迟骋彦念叨地烦了,索性从家里搬了出来。

现在,他一听到迟骋彦的名字,眼前就会出现他捧着合同要自己去公司上班的笑脸。

“哎呀!爸忙着呢,再等我一会,马上就到了!”不等迟微微再说话,黎梓琛就急着挂断了电话。

从西到南,也就是几十公里的距离嘛。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说起来,从她出国当交换生之后,也有一年多没见了,难道她第一个想见的不是自己吗?

将手机放在包里,迟微微掏出了粉底盒。做了七八个小时的飞机,脸上的妆都有一些晕了。

上大学后,她学会了化妆、学会了穿衣搭配,出国后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审美水平也提高了一个层次。

用粉扑轻柔地按压着鼻翼两侧,看着镜子里的这个女生,和当年学生时代的青涩相比多了一些成熟,眉眼中也多了一股灵动。

七年多的时间宛如一条细长的丝,把自己包裹起来幻化成蛹。最后破茧化蝶,焕然新生的迟微微出落得更加亭亭玉立。

“本届GMA的冠军得主是……”

主持人故意卖弄关子,吸引了所有观众的注意力。镜头跟随着主持人的手势,指向了后面的大屏幕:“Jimmy!”

休息大厅的电视上正播放着前天晚上第五十届GMA的决赛录像,昨天登机前,迟微微就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没想到现在竟然还在播。

“要不是有黑幕,你能拿个季军就不错了。”看了眼屏幕里的白人男星,迟微微自言自语道。

这场比赛,迟微微从海选就开始追,每一次选手的晋级结果都和她预料的差不多。

偏偏就是从半决赛开始,这个Jimmy就跟开了外挂一样,将其他选手完全碾压最后得冠。可凭他的能力,真的拿一个季军都算勉强。

除了黑幕,迟微微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原因。

黑幕?这两个字吸引了后面那个男人的兴趣。

同样等待着朋友来接送,同样是跑错了机场,男人倒一点也不着急。反正只要电脑在身边就能安心办公,也不拘着在哪里。

“黑幕?”背对着迟微微,男人稍微偏过头看了眼她手里的镜子,“小姐,如果这样说,那你是觉得他的水平称不上冠军了?”

“当然了。”迟微微回了一句。

听他的语气,看来也是个看GMA的同道中人。只不过那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听着直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她好久都没有听到这样标准的普通话了,就像是从广播电台里走出的主播一样。

Jimmy的颜值很高,吸引了不少的小迷妹,每一次迟微微和身边人提到唱功问题,她们就会用颜值来说话。

难得遇上了个想要了解自己看法的人,迟微微一下子就提起了兴致。

迟微微自顾自地补着妆,轻描淡写地解释道:“先不说他的音线不适合高音,半决赛那一场高音直接破音了,就算是后期修音也能听的出来。而且他之前选的歌都是中规中矩,没有难度可言,只要正常发挥就能唱得很好,毫无亮点。决赛晚上的那首帮帮唱,他更是没唱几句,全靠嘉宾帮他……”

打开电脑的录音机,刚才迟微微说的每一句都被他录了下来。

最后,将录音文件通过邮件发送给了通讯录最上面的一个名字,文件中还加上了自己的一句话:

——尊敬的贺先生,我和这位小姐都对您前天的结果表示不满,这份语音文件表达了我们对比赛结果相同的看法。

另,告诉我妈一声,之前在岛国买的伴手礼已经给你们寄过去了,我现在在华国,勿念。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贺琰:我现在说话还有口音吗?

迟微微:没有啊,显得特别有魅力,特别好听。

贺琰:其实我还学了另外一种语言,也很好听。

迟微微:是什么?

贺琰:腹语,要嘴唇贴在一起才能听到。

迟骋彦在旁边咆哮:他在骗人!骗人!

第46章

说是马上就到,迟微微又等了一个半小时,黎梓琛才姗姗来迟。

他身下那台哈雷摩托车简直不要太显眼,两侧的排气管发出“突突突”的声音引得路边的人纷纷侧目。

一个急刹车停在迟微微面前,摘下头盔的时候,他还耍酷一样地捋了一把头上的短发,简直和电视剧里的黑老大一样。

那一身皮夹克也不知道从哪买来的,袖子处有几处磨破的痕迹,领子上还印着一只白骷髅,一身黑色调的装束,看着就给人一种不可接近的距离感。

迟微微改变了剧情的发展,不过似乎并没有改变黎梓琛的生活轨迹。

尽管比书里那个下手狠毒、藐视一切的黎梓琛比起来,现在这个弟弟已经好了很多,不过流里流气的样子,还是让她有些嫌弃。

“上车。”将自己的头盔丢给她,黎梓琛睨了眼她旁边的行李箱。

二十四寸的箱子看着就装了不少的衣服,手臂搭在车把上,黎梓琛在心里还在暗骂酒吧的伙计。

没有车,这箱子可怎么带回去?

抱着黎梓琛的头盔,一股扑面而来的烟味从里面蔓延出来。嫌弃地用纸巾蹭了两下,迟微微嘀咕道:“哇,一股烟味,不觉得呛吗?”

对吸烟的人来说,尼古丁的味道是一种享受,但是对不吸烟甚至讨厌烟的人来说,烟草的味道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咀嚼着嘴里的口香糖,黎梓琛朝手心里呵了一口气,迅速地递到迟微微面前,“有吗?我怎么没闻到。”

迟微微:“找打!”

抬手就是照着他的肩膀上就是一下,刚才还面无表情的黎梓琛,脸上一下又露出了笑容。也就这时候,才看得出他的脸上有些初中时的纯真。

摘下手套,黎梓琛皱了下眉环顾着周围停着的车。从车上跨下来,黎梓琛挺拔的身材好像又比之前长高了不少。

“你先在这等我,我去把你的行李安排一下,让机场的人寄到家里。”

推着迟微微的行李箱,黎梓琛无意中斜了眼迟微微只穿了一层打底裤的腿,还有身上那一件薄外套。

这是准备回家?还是要参加party?是嫌衣服太多妨碍她蹦迪吗?

顺势将那一件皮衣也脱下来,想也不想就推到了她怀里,“穿上。”

S市的深秋天气早已经转凉,黎梓琛的里面只搭了一身黑色的内衬。衣服递到她怀里的时候,除了那一阵烟味,还有一股淡淡的酒精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