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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君忆长卿(39)

作者: 七弦lyre 阅读记录

她打了一辆出租车,径直的赶到医院去。

因为下雨的时候,天色比较暗淡,街边上的西饼屋里亮着灯火,橙黄的灯火,映照着里面的点心,看起来很温暖。

她想了一想,还是走进去,买了一杯热奶茶。

这个时候他应该在手术室里,来的时候她计算过时间,千里关山,空间的距离在那里摆着,交通再发达,她终究是没能赶回来,在手术前看他一眼。

一楼的大厅里有很多人在排队,地上有泥泞的水渍,空气里除了来苏水之外,还有一种不知道什么什么的怪味道。

她走到电梯里,按下了按钮。

边上的那个红灯一直在变化,有人进来,又出去,只有她一直在里头,电梯的双门划开来,“叮”的一声。

手术室就在最顶层。

她的怀里抱着那一杯热奶茶,渐渐的温了,渐渐的冷了,她插上管子喝了一口,分明是香芋味的,却不知为何,总是觉得咸兹兹。

走廊很长,因为白色的缘故,显得很空旷,长长的延伸出去,似乎是没有尽头一样。

那样长长的走廊,长长的墙壁,洁白的墙壁,就连一个污点也没有,顶壁上的日光灯,那光芒也是白惨惨,她不知该做什么好,只是走下去,这样走下去。

一直一直有一个声音“卡塔卡塔”响,还有空旷的回声,寂寥的一唱一和,很清脆,像是女子的高跟鞋。

她过了好久,才想起来,原来是她自己,她自己在这空旷的走廊里走,走廊长得好像没有尽头。

她朦朦胧胧的想起来,似乎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曾经见过这样的时刻。

电话忽然响了,再见爱丽丝的和弦铃音,有些突兀的回响在安静的顶楼。

她接起来,是陈立文,在那里问她:“长卿,你还好不好。”

她对着自己微笑:“很好。”又强调一下:“非常好。”

陈立文说:“我知道你很辛苦,如果想哭,就哭吧。”

长卿说:“我真的不想哭,真的,我觉得所有我自己能够做到的努力都做到了,那么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会坦然。”

陈立文松了一口气:“那就好。”顿了一顿:“邹远叫我向你问好,他要结婚了。”

长卿微笑:“替我恭喜他吧,他是个好男人,难得的好男人,会很负责任。”

陈立文叹息:“你也是个好女人。”

长卿点头:“谢谢立文哥,可是这个世上的人,不是因为好就能够搭在一起的,就好像是东北大酱不能抹在切片面包上一样,虽然能吃,可是毕竟味道很怪。”

他笑起来:“丫头,好运气。”

她也笑:“借哥哥的吉言,十有八九都会准的。”

“嗒”的一声,电话关了,她有一点茫然的,去听手机里的忙音。

雨一直在下,簌簌的,绵密的,潇潇的冷雨,扯天扯地一样,她忽然觉得冷,慢慢的裹紧了身子,蹲到地下去。

她埋着头,一直一直在按手机。

一个数字,又一个数字,然后是“嘀”的一声,接通了。

她从来没有把他的手机号码存在电话簿里,但是那几个数字,已经在她的头脑中生了根。

她想起刚刚开始见面的时刻,他挑着眼角微笑,漫不经心:“徐长卿,是一味药。”

徐长卿,是一味药,能够医得了他的心,却不知道,能不能医得了他的身。

往事有如烟花,瞬时过眼,呼啸来去,她想起九月的香山,漫山的黄叶,他背着她,一步一步的下山去。

恍如隔世一样。

戒指戴在手上,亮晶晶的一圈小小的星子,她摘下来,对着天光晃了一晃。

钻石还在,忽然一闪,那广告词说得真好,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她从窗户里向外看,北京雨季苍青的天空,像是浸透了水汽的琉璃,有重叠的楼宇,马路上人流如蚁。

她忽然很想念西安,西安宽广的街道和法国梧桐,那一座屹立了上千年的城墙,她还跟他约好,会在明年的情人节里,一起走去,就在城墙上走一圈,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

电话在响,一直都在响,他从来都没有设过彩玲,又或者这一只电话是特殊的,只是“嘀”的一声,又一声。

单调的重复。

或许这一只电话,就一直在哪一个角落里孤独的响着,等到电池耗尽,也就永远的沉寂下去,也或者下一个嘀声过去,会有一把清朗的声音响起来,带着一丝丝的慵懒,拉长声音叫她:“长卿啊——”

谁知道呢?

——我是人世间微茫的一叶,致最最崇高的命运。

2008年4月11日凌晨二时零四分

阿湘于帝都

[全文完]

后记

写完文章,发现自己很激动。

真的很激动,最后这一天里,总共写了一万二千字,而情绪激涨,汹涌澎湃,故事结束得恰到好处,戛然而止。

刚刚好,我的心情,故事的脉络,文字的走向。

不至于拖得太长,到后来发生疲惫。

这一篇文章首次尝试着没有列大纲,而是先设定出人物的性格来,然后故事有大体的脉络,保证一个整体的架构。

这一种写作方法真的很好,起码对于我来说,就是这样,很多的时候我的人物都会跳出来,在那里自说自话,我这个当作者的只要记录下来就行了,故事情节自然流淌,简直就是有如神来之笔。

而人物的性格,也会鲜活。

我的故事很简单,只是写了一个认真的女人和一个不认真的男人,他们相爱着,在命运之前有疑惑,对人生有思考,比如幸福的定义。

长卿有的是一种孤勇,我觉得她不像现在的女人,太理想主义,像是活在梦中,可是她是活生生的女人,有血有肉。

我写明君,写他是大解风情的男子,与他在一起,哪怕什么都不做,只是斗斗小嘴说说闲话,都会觉得心情无限美好。

然而这毕竟只是外在。

女人最最需要的,还是爱情,哪怕这爱情只有针尖那么一点,只要是真挚的,那么无论做了什么,也都是值得的了。

这几天无事翻书,居然找到98年的一本读者,上面有一篇文章,写“张学良将军与赵四小姐喜结伉俪”。

张学良将军绝对不是因为长得帅才名传千古的,西安事变足够他青史留名,而那一段旷世的奇缘却会让很多的人爱上他,比如我。

少帅成就了赵四小姐,而赵四小姐,也成就了少帅。

我一直一直都坚信,这个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姐妹们,也都会像我一样的想法,我们毕竟是女子,如果爱上一个人,我们会甘心的为了他,去做什么样的事情,哪怕千里关山,前途叵测,道路泥泞,甚至不惜一死。

就像赵四小姐,就像王佳芝,就像令狐冲的小师妹。

前提是,爱他。却不知道,他值不值得。

值得了,成就一段千古奇缘,不值得的,黄土一抔,玉殒香消。

只是很可惜,似乎这个世界上,还是不值得的为多。

此为后记。

注:徐长卿,真的是一味药。

题目出自《送严秀才还蜀》,作者王维。

宁亲为令子,似舅即贤甥。别路经花县,还乡入锦城。

山临青塞断,江向白云平。献赋何时至,明君忆长卿。

2008年4月11日凌晨二时二十二分

阿湘于帝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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