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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拒绝撩汉(36)+番外

作者: 柏思慕 阅读记录

“无第之境的入口处,在长白山一处洞穴之中。”清欢道长叮嘱他们:“洞穴门口有条七尺大蛇驻扎,那大蛇却长着一只人头。不可与它恋战,及时鳌鱼脱钩,离开这不测之地。”

“你不会是在害我们吧,臭道士。”小耿双手叉腰,质问他。

清欢道长脸色越发的苍白,苦笑道:“我怎么可能会害你们啊。”

小耿美眸微眯,向他询问道:“那你会跟我们一起去无第之境吗?”

清欢道长摇了摇头,说道:“你们去就行了,用不着我跟着。我还有重要的事要做,不能再耽误了。”说完这句话后,便站起来身,往院子外走去。

看到他要离开这里,小耿走上前拦住他的去路,恶狠狠地质问他:“你是不是害怕了?所以才不跟我们一起去?你这个贪生怕死的男人,亏你还是一个德高望重的道长!”

“小耿,你误会贫道了。我只是想跟在你主人身边,制止她伤害更多的人。”

他如今一身的伤,怎么可能是化魔的明兰对手。“你这是去送死吗?”

“贫道就算是为了制止明兰而死,那也死的心甘情愿。”他痴痴的说道。

小耿侧身让出一条路,眼眸中闪过一丝悲痛。主人如果知道了自己变成了一个杀人魔,那该会多么痛苦。

众人看到清欢道长孤独的离去,大家心里也都没有了底。不知道下一次,他们会不会再相遇。

清欢道长离开以后,再待在这里也无所事事。乔斯歌索性带着他们一起去往自己的住处,稍作修正。准备过几日,就前往长白山,去寻找无第之境。

在季烟城中,夜幕已经降临,百姓们纷纷回到家中休息。而城中有一处极乐世界却和他们不同,每晚夜夜笙歌,灯火通明。

清欢道长抬头看了一眼朱漆大门上方,悬挂着的金丝楠木牌匾,牌匾上刻着龙飞凤舞的烫金大字——乐仙楼。往日热闹非凡的青楼中,如今却沉寂如死地,还时不时的从里面传来嘶吼声。

抬步走了进去,打量起四周。原本用以照明的水晶灯上被喷上一层粘稠的就像是人脑的糊糊,使灯光也变成了诡异的红色。红木顶梁柱上还有长长的抓痕,仿佛在警示着生人勿近。

跨过躺在地上零零乱乱的桌椅板凳后,他往里走去。看到粒粒珍珠串成一条条的帘幕上,还残留着腥臭的血渍。本来金碧辉煌犹如宫殿的高楼,如今失去了往日的明亮,现在就像是一座空楼。

“啊!”一声惨叫划过寂静的黑夜。一个人的身子就像是断了线的木偶,落在了清欢道长的脚下。那人摔得五官出血,却没有死透,伸出手颤颤巍巍的去碰清欢道长洁净的长靴。

看到他脖颈处的抓痕,已经开始冒着黑烟。清欢道长紧握手中长剑,一刀将那人的头割了下来。

他走到二楼,突然听到有人呼叫。连忙走到那个房间内,却看到长着獠牙的姑娘,狠狠地咬着那个活人。过了一会儿,那个人也不再挣扎。姑娘松开了手,任由尸体躺在了地上。

清欢道长紧盯着躺在地上的那个人,直到看见自己早已预料到的画面,他便离开这里。

突然食指微动,他紧绷起身子。

听到上方有衣衫扇动的声响,朝声源处看去。却看到早已换了一身大红衣裙的明兰,从楼上缓缓落在了地上,接着出了这乐仙楼。

他跟了上去,害怕跟丢她。不过在自己出了妓院的时候,他从怀里摸出一火折子,扔进了乐仙阁中。

往日宫殿辉煌的乐仙楼,如今却变成了一场火海。因为里面的僵尸,自己没时间处理,只能一把火给烧了。

第二日,城中平民百姓看着往日自己进不去的乐仙楼变成了一堆灰。那些家财万贯,美人在怀的富人,全被葬送在了这一场大火中。

大多数人看到这一幕,心中纷纷叫好,叫他们平日仗势欺人!如今被这大火一并带去,可是老天开了眼。

一个人走进这灰尘中,寻思着能不能找到些值钱的东西。小腿上突然被刺了一下,他低下头一看,却是一只烧成焦炭的手。他心里觉得晦气极了,连忙甩掉了那只手。

然而事情也并没有被一场大火就给带走灾难,反而不久之后,此地将会变成人间地狱。

豆豆看到可以化身为狐狸的小耿,心中又是好奇又是害怕。她躲在窗外,远远地看着屋内化为原体,正在舔毛的小耿。心里莫名其妙得有些激动,一双眸子闪耀着光彩。

她知道豆豆一直在看着自己,本来以为她是想跟自己打招呼,所以她就朝着豆豆所在的方向走了过去,却没想到看到豆豆被自己吓得落荒而逃。

索性在心里暗示自己,忽视窗外那个小女鬼。但是她很讨厌在自己舔毛的时候,有人一直盯着自己看。心里总觉得很不舒服,感觉自己被她用眼神骚扰了。

从院子里把药材搬进屋内的乔斯歌,在看到全身炸毛的小耿时候,嘴角微勾。以为她是初次来这里,还有些不习惯。

“你怎么了?”乔斯歌出声问她。

化作人形的小耿,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坐在床边。手指指着窗外那个正在扒着窗头看自己的女鬼,那个女鬼看到她指着自己,突然吓得消失了。

看到那个女鬼消失了,她更加生气:“她这是在看什么呢?我有这么可怕吗?”

作者有话要说:

幸灾乐祸的下场

第31章 狐妖与书生(六)

乔斯歌突然“噗呲”一声笑了出来,看到她炸毛的样子,很想过去给她顺顺毛。又想换位思考自己如果自己是她,也会被豆豆这样盯着看气炸了毛,“她从未见过狐妖,所以心生好奇。”

她坐在床边撅着嘴一声不吭,斜着眼撇了乔斯歌一下,对他要求道:“我不管,反正我不想让她一直盯着我。这是你的女鬼妹妹,你随便想个法子呗。”

“我有个法子,不知道你要不要试试。”

“什么法子。”只要能摆脱那个女鬼,她什么法子都可以试试。

“跟我到外面采药。”

所以,这才会看到一个奇景。面若冠玉的书生,身后跟着一只皮毛发亮的白狐。一人一狐走在丛林中,很有股聊斋的意味。

一路上,乔斯歌走走停停,时不时得停下脚步,弯下腰用小铲子铲掉路上的一颗“杂草”,扔进后面背着的篓筐中。

那只狐狸性子急,看到他慢吞吞的模样,气鼓了腮帮子。

“喂,臭书生,那些杂草一点儿灵力都没有,你要它们干嘛?”说着,就蹿到他面前捣乱。

乔斯歌揪住她脖子后面的嫩肉,一把把她提到自己怀里,摸着她毛绒绒的头。手里传来一阵阵顺滑的快感,乔斯歌舒服的感叹道:“难怪别人这么爱养动物,原来摸头还有这种感觉。”

听了他的话,气的小耿肉乎乎得小爪子在他身上乱踹,嘴里骂骂咧咧着说道:“臭书生你有本事放姑奶奶我下来,看我让你感受一下姑奶奶对你的爱!”

凶狠的话从一只狐狸口中说出来,感觉还是和人不一样的。如果是人的话,乔斯歌肯定会给她一个爆栗。但是对一只软绵绵的小狐狸,他只好原谅了她。

“那些药草对你这种吃惯了灵丹妙药的妖狐来说,的确是几颗微不足道的杂草。但是对于凡间的人来说,那就是治命的仙草。过几天我们要去无第之境里,还需要带上很多草药。”他解释道。

小耿一口咬住他的手,口中含糊不清的说道:“无第之境里都有上古神兽了,怎么可能没有可以供我们使用的仙草。”

手上传来一股刺痛,他连忙将她放回到了地上,察看自己手上的伤口。

“去往无第之境的路上,肯定会有很多危险的事发生。”毕竟明兰就是一个最大的危险。

“不过,你想好了要带,还是不要带那个小道士呢?我觉得那个小道士什么都不会,带上他肯定会帮倒忙的。”小耿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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