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先生,我的爱情已过期(114)
宋鹏天摇摇头,说道,“多亏夫人一个电话进来,可以让那帮老顽固好好想一想,清醒一下脑子。”
“是你让司机称呼我为夫人的?”我听着他的称呼,询问道。
“咳咳……”宋鹏天开心的笑着,说道,“小孟这件事办的不错,加他工资。”
我的脸不由的又开始发烫起来。
以前,我也没有这么容易害羞的。
“咱们走吧?”宋鹏天用他的大手牵住我的小手,询问道。
我顺从的点点头,宋鹏天迈开步子,牵着我的手,向员工电梯走去。
我拉住他,问道,“为什么不坐那个?”
宋鹏天没有答话,笑着牵我走进了电梯。电梯一层一停,不断有人上来下去,看到宋鹏天都是一愣,然后低下头,打着招呼,顺便用眼睛瞟着我。
直到,上来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向宋鹏天问好以后,瞪着眼睛看着我,不停的眨呀眨,然后懵懵懂懂的说道,“老板娘好。”
我刚要解释,宋鹏天用力捏了捏我的手心,我只得答她,“你好。”
小姑娘见我搭腔,立即将大眼睛弯成月牙的形状,又抬起偷看了宋鹏天一眼,见他并没有什么表示,才笑嘻嘻对我说,“老板娘,你以后多来公司,这样我们的日子也好过一点。”
她说着这话,我想起孙雨萌说我刚走的时候,宋鹏天给全公司带来的低气压。忍不住,偷偷笑着。
宋鹏天这么聪明,一下子就看出我在想什么,不动声色的掐了掐我的手心,警告的瞪了我一眼,我才忍住不小。
小姑娘到了二楼,就下了。
宋鹏天这个时候咳嗽了一声,说道,“下次,不坐这个电梯了。”脸上显示出少有的窘迫之色。
我们开着车,跟着导航,来到孙雨萌口中的幸福大酒店。
我和宋鹏天看着眼前的小饭店,能在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开这样一个破烂的饭店,看来店主做的饭很好吃,我默默的安慰着自己。
饭店的招牌是用贴在玻璃上的,不仔细看很容易被忽略。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只是每张桌子上都铺着白色的一次性桌布,其中一张圆形的桌子上对头放着两幅碗筷,桌子的中央,放了一盆绿萝。
我真不敢相信,这是孙雨萌帮我找的餐厅。
我有些迟疑的问道,“要不咱们换一个地方吃饭?”
宋鹏天似乎预感到了什么,挑挑眉说,“其实,我还是很期待这顿饭的。”
流年mengo 说:
今天有点不舒服,天气转凉,温差较大,我的小伙伴们,注意保暖~爱你们呦
第141章 求婚宋鹏天
宋鹏天说完,迈开他的大长腿率先走进了去。
我跟在他身后,心里默默吐槽着孙雨萌。
就在这个时候,听到店里有人说道,“不好意思啊,今晚有人包场了……你们可以选别家吗?”
我越过宋鹏天,走到他的身前,就见他面前一个胖乎乎的女人盯着宋鹏天的俊脸,似乎还吸了吸口水。
“请问是李女士包的场吗?”我有礼貌的问她。
胖女人一愣,随后说道,“是的,请问你是?”
“我就是。”说完,我转过头对宋鹏天说道,“你确定要在这里吃饭?”
“不然呢?”宋鹏天挑挑眉毛,反问道。
我用手挠了挠头发,说道,“我就是觉得你和这里的环境不太搭。”说完,我有些歉意的看着他。
笑意慢慢爬上宋鹏天的嘴角,他轻咳了一声,清了清嗓子,说道,“只要和夫人在一起,其他都可以。”
胖女人一看这架势,明显不太开心,随意用手指了指一旁的座位,说道,“那边……上菜吗?”
说完,也没等我们回答,自己扭着屁股吆喝着,“上菜啦!”便向厨房走去。
“额……”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尴尬癌这种病的话,我想我的已经到了晚期。
宋鹏天非常绅士的为我拉开圆凳,对,是那种吃路边摊的圆凳,好好的一个饭店,竟然连把椅子都没有!
我坐了上去,圆凳子“吱呦~”叫了一声,我连忙用一只手扶住凳子,然后用另一只手指着对面的座位,“你坐那里,还是坐在这里?”我又指了指身边的座位,问道。
“我应该坐在哪里?”宋鹏天问道。
我正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时候刚才那个胖女人走了过来,在我们面前放了一瓶红酒,和一个不带盖子的凉水壶。
她三下五除二的将红酒塞子扒了下来,“咕咚、咕咚……”倒了进去,然后说道,“听说红酒要醒一下,你们凑合着喝。”
胖女人抬起头看了看我们脸色,见我们并没有表示出什么,接着说道,“要不要上节目?”
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她拍了拍自己的手掌心,就要开口喊。
我大声说道,“等一会儿!”
宋鹏天依旧饶有兴趣的看着我,胖女人则凶狠狠的看着我,似乎对我打断她的安排表示不满。
“那个,我要去个洗手间,你先稍微等一下。”
“一会儿你们自己喊节目。”撂下一句话,胖女人便扭着屁股走了。
我快步走到洗手间,别说,饭馆不怎么样,洗手间倒是干净卫生,空气中还飘着香气。
“孙雨萌,这就是你给我找的饭店?”电话刚一接通,我便压低声音问她。
“我的诗诗大姐,时间紧任务重,能给你找到一个这样的饭店就不错了。再说了,你连活动经费都没有给我预知,对了,你们走的时候记得把钱负了,还有乐队的钱。”
我刚说了一句,孙雨萌便像开了机关枪一样说完,在我还没来的及说第二句之前,她便将电话给挂了。
等我再给她打的时候,电话里却只有一个冰冷的女声重复着,“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请稍候再拨。”
我在心里默默的拍打着孙雨萌,有些垂头丧气的走出了洗手间回到座位上。
“菜还没上,咱们要不要看看你精心为我准备的节目?”宋鹏天满脸笑意的看着我,特意加重了“精心”两个字的读音,说道。
我心一横,大声喊道,“节目呢!快上!”
我的话音刚落,就听见饭店的衣角响起了破锣嗓子一样的歌声,“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间杂着从音响里传出的“沙沙”的电流声。
我望过去,就见一个穿着破洞牛仔裤,带着鸭舌帽的男人,站在角落里,一边弹着他背在身前的破吉他,一边闭上眼睛忘情的唱着。
可真应了里面的歌词,“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虽然孩子有一把破木吉他……”
可我一点儿也快乐不起来,倒是宋鹏天在我对面憋笑憋得厉害。
我实在听不下去,因为我知道再有几句他就唱到了,“请把我埋在,在这春天里。”
我是要求婚,又不是干别的啥,这幺蛾子整的。
我用力的拍了拍手,唱歌的男人不悦的停了下来,似乎很不满我打断他的音乐。
“咳咳,能点歌吗?”我询问道。
唱歌的男人抬起头,看着棚顶,我顺着他的方向看过去,却只见到角落里有一张灰网。
过了半响,我以为他不会说话,正在阻止说话的时候,他用浓浓的山东口音,说,“嗯,不过要加钱。”
我比了个“ok”的手势,他眼中带着欣喜,催促道,“你点吧!”
“你看那个《最美》怎么样?”我试探着询问道。
“不会。”
他回答的倒是干净利落,头也不肯抬。
“额,英文歌会吗?”我试探着问道。
“忒可米土摇哈特?”他抬起头,望着饭店顶棚思索了一会儿,回答道。
我没听清,“嗯?”了一声才反应过来,原来他所说的是《吻别》的英文版。
“那算了。”我有些气馁,说道,“你唱点儿应景儿的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