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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高手/楼秋+双花】如影随形(34)

作者: 柳绿豆绿墙山绿 阅读记录

在上一篇文里写的是CP双方的互补,这一次大概是想写两人破除自身的“不般配”而把自己融入对方的感觉吧,楼秋和双花都是这样,只不过楼秋是融合的进行时,而双花已经是完成时了。

嗯最后……从第七章 “怎样”开始,每一章的BGM都是强推哦~【为什么别人写文卖CP安利,我却在卖歌曲安利呢orz】

第二十四章 番外:花千树

这篇番外是楼秋俩人都去了美帝之后的故事

番外:花千树

“遇过很多很多恋人,一朵花跟森林,你未决定哪边合衬,如何投入你情感。害怕今天挑选这人,转角有个某君,送赠更动魄的热吻。”

楼冠宁在游泳馆泡了一个半小时,游得酣畅淋漓,又蒸了个桑拿,一身清爽地出来,开上车去接网球场接叶秋。

周末的下午,就该是用来运动的。

他把车停在车库,时间略早了些,于是哼着歌溜达进去找人。

户外的场地,人人都穿一身网球服,看着不大好分辨。但他在护网外兜了小半圈就笑眯眯地发现了目标,叶秋脖子上搭着毛巾在场地边上喝水,似乎是刚刚结束,对面和他对打的同伴放下球拍走过来同他讲话。

哟,小姑娘啊。

楼冠宁没再往前走,就这么不远不近地瞧着,勉强能看见两人脸上的神情。那女孩长得挺讨喜,笑起来又清爽又明艳,给人第一印象很好。她和叶秋说说笑笑的,好像彼此很熟悉。叶秋倒不多话,一直含着笑点头应声,偶尔说上两句,和颜悦色彬彬有礼,活脱就是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

聊了一会儿,叶秋看了看手表就主动告辞,往更衣室——也就是楼冠宁所在的方向走。

这么一来俩人就打了个照面,楼冠宁抬手招呼他,叶秋不慌不忙地走过来,很坦然的样子:“等很久吗?”

“刚到,”楼冠宁从他手里接过空水瓶子丢进垃圾箱里,“就在你和人家姑娘聊天的时候。”

叶秋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后面传来那女孩的声音,两人一齐转身,她看了楼冠宁一眼也没多想,示意叶秋借一步说话。

“哦,有什么事吗?”叶秋脚步没动,就没打算避着楼冠宁。

女孩迟疑了一下,咬了咬下唇,低声问他有没有空一起吃晚饭。

楼冠宁听见了,翻了个白眼——不过他戴着墨镜,对方也没瞅见——然后往旁边站了站,自觉不该是自己掺和的事儿。

叶秋不咸不淡地瞥他一眼,几句话就婉拒了,末了端起一个仿佛十分温柔的微笑,就这样向女孩告辞。

等两人上了车,叶秋低头扣上安全带,楼冠宁笑了一声:“人家姑娘挺喜欢你的?”

叶秋动作一顿,微蹙起眉,“你这倒是很敏锐……当初我喜欢你的时候怎么那么迟钝呢,情商都打荣耀去了?”

“嘿嘿,不一样,我那会儿拿你当朋友。”

“如今呢?”

“如今你多看谁一眼,谁多看你一眼,你想赖都赖不掉的。”楼冠宁说这话的时候还是笑呵呵的,开上车就往家里开。

叶秋眉梢挑得老高:“以前没觉得你还挺会吃醋。”

“刚好相反,我才懒得吃这种干醋。”他顿了顿,“叶二少你人缘好桃花旺,喜欢你的人男男女女一直就没断过,可你这不是死心塌地看上我了嘛。我就算信不过自己,也得信得过你啊。”

这要不是在开车,叶秋肯定要在他腮帮子上捏一把。怎么这几年下来,别的没长进,脸皮倒是越来越厚了呢?

“嗯,其实我也很受欢迎的啊,你瞧——”楼冠宁随手从储物格里摸出一张名片丢过去,“是个美人儿。”

叶秋低头一看,名片是英文的,人名却明显是个华人,纸上喷过淡香水,背面似有似无地蹭了一抹口红,手写着电话号码。

“想找女人可要趁早讲,不然再过两天……”

楼冠宁不明所以:“过两天怎样?”

他闭上嘴,专心看起了手机。

叶秋的初恋是小学五年级的前桌,瓷娃娃一样白净可爱的小女生,俩人在课堂上偷偷摸摸传纸条,互相都不敢正眼看对方,视线一碰就争先恐后地低下头。

那之后他有过很多恋人,或者未能称为恋人就匆匆结束的关系。其中一些比较喜欢的,自然就记得牢,其余也不过是路人,年过三十之后再想起来,对方的脸孔都模糊不清,在一起尝过的甜蜜和吵过的架平等地被遗忘,好像在看一出敲不开人心的乏味电影。

他曾认为自己理所应当地这样走下去。邂逅,同行,然后分手。倘若仅仅是彼此取暖,拥抱接吻打发无聊的闲暇时光,好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空虚可怜,这世上有太多人可以彼此替代,他也就放任自己兜兜转转。

有什么不好呢,反正转角就会遇到下一个人。

那女孩第二天给叶秋发短信,当时手机放在餐桌上,楼冠宁在收拾早餐的盘子,视线一扫就看见了,连同短信内容尽收眼底。

“哎,你跟人家说了什么,怎么好像很伤心似的。”

叶秋正在厨房切水果,头也没有抬,“让她趁早断了念头而已……她看我最近没戴戒指,以为我空窗了。”

楼冠宁正好把盘子端过去,往他左手中指上扫了一眼,“对啊,你为什么不戴了?”这对戒还是他当初大老远从B市跑来纽约跨年的时候送的,他自己倒是时常戴着。

“嗯……你觉得呢?”

可惜楼冠宁此时仍毫无危机感,耸耸肩以示宽容。

苹果切好了,叶秋拿起一瓣塞进他嘴里,“不怕被我甩了?”

“你不会。”

回答太迅速太笃定,叶秋觉得他肯定没过大脑,带着一点恨铁不成钢的遗憾皱起眉来,看着他咔吧咔吧地嚼苹果。

“我怎么就看上你了呢?想看你吃味的时候你大度,希望你敏锐的时候你迟钝得没药医,简直没劲透了。”

楼冠宁差不多也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了,凑过去咬他手里的那一块。“金牛座嘛,别的不行,就是靠谱,实干派,不玩虚的。”

这话倒也没错,叶秋思来想去也找不到几件楼冠宁做得令他不满意的事。他想对一个人好,那真是挑不出刺儿的好,相比之下那么一丁点不够浪漫的缺点也可以被原谅。

“看不出你还挺有正宫气场。”

叶秋这话说得楼冠宁哭笑不得,“合着您是皇上,我是皇后呐?是不是还得有个三宫六院,爱妃贵人的,好让我管管?”说完自己就乐了,洗干净双手搭在叶秋脖子后面,用鼻尖去蹭他的脸。“你倒是说说看,那些人喜欢你什么?”

“那些人”自然指的是不分男女的追求者。叶秋一想这事儿还有点脸红,他可不是叶修,自卖自夸也有个限度,只好把问题又抛回去:“你说呢?”

楼冠宁似笑非笑:“因为你是白马王子吧?”

从小叶秋就被要求做个少爷,要有教养有涵养,待人接物尽善尽美,什么时候都得端着劲儿。和他打过交道的人都很舒心,也不觉得他有什么拒人千里的架子,可那都是他在人前做出来的样子。

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个谦谦君子,性子温和,谈吐举止都很得体,长得也好看,关键还是个死有钱人。所以这样的人,难免招来许多爱慕的眼光。

至于关起门来叶二少还是不是白马王子,这事儿没几个人知道。

从前叶秋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有一副吸引眼球的皮囊,光鲜亮丽惹人前赴后继飞蛾扑火,这也不是他的错,难道还怪他不够粗鲁么?

或者像叶修那样,青春期还没到就已经离经叛道,处处事事都要与家里对着干似的,到最后干脆离家出走跑去打荣耀。如今兄弟俩站在一块儿,除了脸孔和声音其他根本不像是一个屋檐下出来的人。不过叶修没后悔当初跑出来,叶秋也没懊恼自己没跑成,一样人到底活出了两样的人生,也都过得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