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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同人)小李飞刀之一名结缘(23)+番外

李寻欢缓缓道:“适才在你还睡着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说着,他故意顿了顿。抚摸着饴糖发鬓的手下移来到她的脸颊,指尖犹如一支毛笔,一点一点的描摹着她的脸轮廓。“梦里,你的名字是我取的。梦里,你为了救我被起了歹意的柳青岚请来的道士给活活烧死。梦里,我让那道士还了你我一个公道……”他一字一字的说,不急不缓,他每说一字,饴糖胸口里的那颗石头心就狂跳一次,她脸上的表情随着李寻欢说出了的话渐渐变成了怔愣。

她的小李子想起来了,记忆的枷锁打破,这说明了一件事,那就是她的小李子是在乎她的,一如当时那样在乎她,因此未满三十年,他就恢复了当时的那段记忆。

李寻欢轻柔覆在她手背上的手是冰冷的,他看着饴糖,道:“在我醒来后,我想了很多,那些记忆就像一颗种子,一旦发芽就会疯长,在完全长成一棵参天大树的瞬间,我突然明白,那些都不是梦,而是真实,是真真切切发生过在你和我身上的”说到这里,他顿了一下,苦笑道:“你记得一切,而我却什么都不记得。”

饴糖哑然,张了张嘴,半天都没把卡在喉咙口的话说出来。

李寻欢紧盯着饴糖,掩饰不住心里的痛苦。“我害死过你一次。”

饴糖用力摇头,反驳道:“不,不怪小李子的,那时候……那时候是那个坏家伙的错,是他想害你才会……”

李寻欢打断饴糖的话,轻轻道:“若不是我,你不会被烧死。”那场大火,熊熊燃起,明亮于天的同时却也将他烧得体无完肤。失去过饴糖的痛苦再度席卷他的神经与细胞,那种痛犹如剜心一般,痛彻心扉。

唯真正痛过才知那份绝望。

眼眶里不自觉盈满水光,饴糖深吸一口气,看向李寻欢,语气平稳道:“记起,是不是代表着你很爱,很爱我?”最后三个字是十分笃定的,若是没有到爱,李寻欢不可能提前恢复记忆。眼前的青年依然没有变,逆转重来,他对她始终如初。

李寻欢眼眸微微一闪,说道:“我爱上诗音的时候,你是什么感觉?饴糖。”没有回答饴糖的话,只是反问了她,在语落时,他的眸色变得十分暗沉。

饴糖没有说话,只是垂下脑袋,额前的刘海落下,遮住了眼底一闪而过的难受。

李寻欢抬起覆在她手上的那只捏住饴糖的下颚,迫使她抬头看着他。“逆转重来,一切都回归原点。我不记得你,可你记得我,不然你也不会在我离开李园,跑到这里开了这家灵福馆等我,是不是?那么,为何不早些呢?饴糖。”

他是在生气,饴糖知道他肯定会生气。他什么都不记得了,而她却什么都记得。如果,如果在三十年满期的那一天,他的心里依然最爱的是林诗音的话,她就会化为一滩齑粉,届时若记忆枷锁解开,他的记忆重新恢复,他定是痛不谷欠生的。可是……她记得又有何用呢?“这二十多年来,我一直看着你,看着你长大,看着你爱上林诗音,看着你将林诗音让给龙啸云,看着你远离他乡……一开始,我想的很简单,只要你安好无恙,一辈子开开心心的就好。那时候,我是被三昧真火焚烧的,连带魂魄也受了损,就算逆转时间重新再来,也是损了我的修为。这二十多年来,我不得化形,只能继续待在仕女雕像里看着你。”语落,她突然苦笑道:“况且,就算我能化形,出现在你面前,你会信我说的吗?”说完,她的眼睛直直看向李寻欢。

烛火微暗,很快就被窗外的风给吹灭了,屋子霎时归于黑暗,沉默良久,那只捏住饴糖下巴的手松开,接着就听到李寻欢轻声叹了一声,道:“我信,只要是饴糖说的,我都信。”

在眼眶里打着转迟迟不肯落下的眼泪终是控制不住地落下,饴糖抬起一只手遮住自己的眼睛,颤抖着声音道:“骗人。”

李寻欢闭了闭眼,突然从圆凳上起来,靠近床沿,他微弯腰将坐在床上的饴糖用力地抱住。“没骗你,只要是饴糖,我就信。”就像她对他说的那些话,明明荒唐,他却是信了。重新来过,许多事已不同,但曾经刻骨的感情却依然潜藏心中最深一处。

她说:[你若安好,我便晴天。]

她说:[喜欢啊。不过,如果小李子不是小李子的话,就算长得再好看我也瞧不上。]

她说:[小李子,我喜欢你啊。]

这一句句犹如誓言一般的话已经刻在他心里,他忘不掉,也不会去忘,现在记起一切,他自是不会轻易让这些从他的脑海里抹去。

头微微仰着,透明的液体渗过指缝,一滴一滴将李寻欢的肩头打湿。她很少会哭,就算受焚烧之苦她也没哭过,她是石头,本就不大会落泪哭泣,更不要说伤心难过这类的感情。但是眼前这个将她紧紧抱在怀里的人,是让她的石头心动了一次的人,唯有他,她才会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姑娘家。

李寻欢在记起一切的时候,真的生气了,他气自己真把饴糖给忘记了,也气饴糖明明记得却不与他说出一切。因为害怕,害怕说了他也不会相信,所以选择缄默不语,闭口不提那时候的事。真的是够傻的。他离开李园,远走他乡,她就跟着自己离开,李园不单单是他的家,也曾是她的家。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他,让他开心,这世上想必再也找不出第二人能对他如此倾尽一切了。

用力搂紧,就好像要将她整个人嵌入他的身体一般。

“饴糖,别哭了。”他说,嗓音温柔如水。

勾起唇角,饴糖放下捂着眼睛的手,牢牢环住李寻欢。

“嗯,我不哭。”

☆、第二十四回

灵福馆迎来三位特殊的客人。

三位客人长得顶年轻,都是二十出头的模样,而且样貌都很正,往哪里一站都是鹤立鸡群,非常显眼的主,只是气质过于清冷淡漠,看着不太容易亲近。

领头的那位长得比身后两位好看,清俊秀雅,颇有一番仙风道骨之姿,他显然是认识清源的,出现在灵福馆,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问萝卜。“小兔子,请问清源在哪里?”

萦绕于身的那股子仙气,远远就能感觉到了,纵然还未修成仙身,也半斤八两。灵福馆上下,里里外外全是灵物,感知能力也比普通小妖要强得多,他们在察觉到一股异于常人的仙灵之气后就进入了紧张的戒备状态。

对于多数的修仙士来说,抓一只灵物汲取他们的天地灵气来修炼远比自己单纯修炼要事半功倍多了,然而一般有此念头的修士也会因牵扯因果,不慎者还会堕入魔道,成为修真界最为可耻的魔修。

从古至今,正道一派一向不主张随便伤害灵物,他们大多与灵物和平相处。而魔道这一派则不同,他们肆意妄为,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就此不会顾忌那么多,可在捉捕灵物修炼这方面,倒也不像正道一派说的那样不堪,比起抓一只本就充斥着天然灵气的灵物来修炼,不如抓些修为高的妖精怪魔,因为灵物的天然灵气与魔修本身的魔气相抵抗,随便抓来辅助修炼,不但不会事半功倍,反而会造成物极必反的效果。

因此灵物也是六道万物中算得上是比较祥和安全的一派。可就算如此,也有很多修真者会分不清灵物与其他妖精怪魔的差别,因为灵物化形之后也是同普通修炼的妖精怪魔一样。这世上,除了以内丹来区分灵物与妖精怪魔的不同外,还有就是取那能照出世间万物生灵真身的照妖镜来区分,可惜照妖镜乃天界之物,修真者想要拿到手,简直跟做白日梦差不多。

灵物天生就与一般的妖精怪魔不同,他们是天道的一部分,与人一样,又有些不同,大多灵物要想得道成仙远比凡人和妖精怪简单,只因他们本就是天地之灵,悟性相较人妖精怪魔要高得多。虽是如此,可灵物的诞生却比成妖成精成魔成怪者难得多,他们的诞生一切都是要靠造化,简单来讲就是天时地利人和,这时间对了,地点对了,自己也对了,那么成为灵物的几率就会高得多,而且成为灵物前,一般性都是想不到的。

这天下,广阔之大,可充斥天然灵气的灵物却是稀少难得,像灵福馆这样里外全是灵物的估计全天下就此一家。

饴糖走出来时,领头那位刚问萝卜话,所以还没等萝卜回答,饴糖就上前扯开萝卜,对那三位客人简单行了个礼道:“三位道长莅临灵福馆,不知有何贵干?”

为首那端着一股子仙气的淡淡道:“敢问姑娘,清源在何处?”

饴糖面无表情地看着他,道:“不知道长寻我幼子有何贵干?”

没想到清源会是面前这个少女的幼子,为首之人显然愣了一下,不过片刻便马上回神,笑道:“贫道青云观虚清,身后两位是我的弟子,宁玄和宁和。”

饴糖道:“李饴糖,唤我李夫人即可。”

虚清道:“李夫人,能否寻个安静点的地方说话。”看得出来,虚清不想在这人来人往的大门口谈关于清源的事。

点了下头,饴糖吩咐萝卜去备些差点后,就带着虚清和他的弟子往二楼走去。来到二楼最靠窗的位置坐下,饴糖伸手拿起茶壶给自己和虚清他们倒了茶。“三位道长,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