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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婚(2)

我情商不高,觉得什么干哥哥干妹妹干姐姐干弟&弟的暧&昧关系不适合自己,不如断了干净。

那时正是夏天,满街都在发生小龙虾的灭门惨案。他将我带到一家大排档处,点了麻辣小龙虾。麻辣小龙虾挺难剥的,他却细心地为我剥去壳,将白嫩裹着红油的虾肉放进我碗里。他微微低着头,眼角的泪痣在灯光下一隐一显,他慢慢给我讲着自己的故事:他说他父母在他不到一岁时便离异了,他跟着父亲,男人心粗,在生活上并不能很好照顾他。他不到三岁就上了幼儿园,在幼儿园里大家都不愿和他玩,因为他衣服每天都是脏兮兮的。父亲工作忙,他每天都会在幼儿园里待在最后才能被接走。后来长到七八岁,父亲与继母结婚后,便将他送去了他婆婆爷爷所在的老家。他说他从没感受到过家庭的温暖,所以便很想早些结婚生子。

听见他的遭遇,我那小心脏跟在泡菜缸里浸了三天三夜似地,酸酸涩涩的。

他抬起头来,对我微微一笑,道:“我发誓,我下一次恋爱一定要结婚。我想要和我老婆每天下班后吃完饭洗完碗牵着手出来散步,要是馋了再来这里吃小龙虾。”

他的眼睛映着夏日的星光,格外璀璨。

他的话触动了我的内心。

我在F市举目无亲,只有周末才能回家,每次打开租住的小屋,冷清孤寂感便迎面扑来。我也很想在这里有个家庭,有人陪伴。

那天董承业送我到家门口时,突然掐了我的脸,很温柔地说:“我真的很喜欢你,真的。”

他后来回忆说我那时低头害羞挺可爱。其实妈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我当时低头是因为他力道没个轻重掐得太疼,老娘正在用肩膀擦拭痛的泪水好不?

虽然他在最后结尾时让我疼了下,但在那晚后,我就忘记了我的陈道明,我的车仁表,我的大叔,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做他女朋友。

他后来跟朋友开玩笑,说我是吃货,他用宵夜把我给骗到手了。我听了都笑笑,没有反驳,可是心里却有个声音清晰地告诉着自己原因:我答应与他交往与那尸横遍野的小龙虾无关,只是因为那时我们是同类,寂寞的同类。

就这样,我们在一起了,谈了两年恋爱。

他是我的初恋,我们曾有过很快乐的时光。

我们坐火车去凤凰,半夜他从隔壁床卧铺爬下来为半梦半醒间的我掖被角;中秋时他外出,我发个短信说想你了他立即赶车回来陪我;我陪他去见朋友为了撑场面穿了高跟鞋磨破后脚跟,他按摩着我的脚皱眉说喜欢的就是不化妆不穿高跟鞋的本色的我。

而从来只会泡方便面的我为了他学会了做他最喜欢的回锅肉,为了他收起懒散随性性子开始打扫房间,为了他开始学习做一个贤妻良母。

两年之中,经历了甜蜜,也有争吵,最终我们结婚了。

结婚之后很快我怀孕,而他也升职,但因为升职却要被调去D市。

听见去D市,我还挺开心,因为那里离F市只有一个半小时车程,而且董承业的爷爷奶奶也在F市,可以方便照顾他。

到了D市后他和我商量因为那边一个人住挺寂寞的便想要养只狗,我同意了。我们一起去选了一只金毛,取名叫花生。

董承业是个喜欢运动交际的人,到了D市养了花生之后他便建立了个狗友群,认识了挺多朋友。我见过他几个狗友,私心里并不太喜欢,因为那些人的社会习性挺重,在私生活方面也挺乱。

但因为怀孕期间有很多问题出现,比如孕早期孕酮指数不正常,比如孕中期又出现甲状腺素减少以及皮肤大面积严重过敏等问题,我一心都扑在了孩子身上,并没有精力去干涉董承业在D市的生活。

其实后来仔细回想起来,到了D市后他的状态就开始不对劲,具体说来就是他对我和孩子的关心变得比较敷衍,只是口头上表达下,实际上并没有做什么事。

因为我父母在C市还在上班,而董承业与其家人也大多在D市,所以周一至周五基本只余我一个人在F市。每天我挺着大肚子给学生上完课,又去超市买菜回家做饭,晚上自己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听胎教看电影。当然,每晚上也会给董承业打电话,他都说自己在牵着花生与狗友散步,因为有旁人在,也不好多说什么,聊不了几分钟便挂了。

那段日子挺艰难的,唯一期盼的便是董承业周末回家时的陪伴。但他回来后便是无精打采很疲倦的模样,说自己在D市每天工作挺累。我听了也没有多想,很“贤惠”地挺着大肚子为他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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